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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魏东喜欢上了酒,并且是逢酒必醉,好在魏东的酒品不错,不酒乱,喝多了顶多就是睡觉。

魏赟只有在他爹睡着的时候才敢亲近他,帮他喂喂水,擦擦脸,爹如醉如梦的时候会对他笑,有时候还会硬撑起身子亲亲他的脸,傻嘻嘻的笑,明明口齿不清偏还说:“云,你真好,云,你真漂亮。”那时候的爹整个儿人都是温柔的,就是人喝多了,词语表达就不恰当,男孩子怎么能说漂亮,那要说俊或者帅。

魏赟感觉到他有两个爹,睡着的那一个温柔和蔼,还喜欢他,别不信,爹都说他“真好”了,清醒的那一个脾气暴躁,嫌弃他不说有时候还打人,他想,什么时候清醒的那个爹能和睡着的爹合为一体就好了,那样他的爹爹也能像别人家的爹爹一样带着他玩,哪怕是带着他干活都行,他也想像超超那样骑爹的大马,坐的爹的肩膀上,高高的,一定非常好。

魏东一身酒气的在床上打着呼噜,魏赟就坐在不远处的小凳上,端详着爹的脸,睡着的爹,脸上的戾气和嫌恶消失不见,满面都是温柔,爹咂咂嘴,像是吃到了最美味的东西。

还是我老婆漂亮,不光漂亮,还有文化,高中毕业呢。魏东扯着杨云的小手,在杨云手背上轻吻了一下:“云,你真香。”

杨云羞涩的一笑,两条乌黑发亮的大辫子轻轻一甩,眼神似怒还嗔:“讨厌,大白天的说什么呢。”杨云用手轻拍了一下魏东的手背,挣脱开来,率先向前跑去。

你跑,你那小胳膊细腿能跑的过我?魏东心说:我放你三里之外,照样追上你。

魏东和杨云是城里来的知青,虽然来自不同的地方,但是都是同一天到的,这就是缘分。刚来的那天,他们一共7个人,三女四男,下来马车,魏东一眼就看见了站在三个女孩子中的杨云,不是因为她穿的最好,相反她穿的还是三人中最差的那一个,一件洗的已经发白的青色大褂配着同样肥大的黑裤子,一双黑色手纳鞋,脚尖的位置隐隐起了毛边,看那趋势,大拇哥不日就会破茧而出。

最引人注意的就是她那两条长辫子,她的头发乌黑油亮,却没有像大部分知青那样剪成正流行的齐耳短发,依旧是编成两条大辫子垂在胸前。

后来的日子里,两人成为恋人之后,魏东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帮杨云洗头发,刚刚洗干净的头发,浓厚乌黑,披在肩上犹如黑色的丝锻悬垂,半干之后,五指从中轻轻穿过,那顺滑的感觉,如若无物,又恰似正吃着的大白兔牛奶糖香甜丝滑。

她的脸很小,小小的鹅蛋型,魏东伸出自己的右手举在眼前,偷偷的比量了一下,还没有他巴掌大呢,脸虽小,眼睛却不小,眉目间带着灵动,眼珠子黑漆漆的,每眨一下,就像星星闪了一下,睫毛很长,薄嘴微微上弯,她的皮肤不是太白,还有些微微泛黄。

她骨架细小,好似南方女孩,虽然衣服极不合体,却仍能感觉到她身材柔软纤细,她斜背着一只军绿色的书包,书包自然垂在臀部,窈窕的腰身在书包带子勒扯越发显得不赢一握。

杨云就像是从江南水乡里走出来的一个仕女,就静静的站在那里,周身若是泛着一层温柔的光,她打量着围观他们的乡亲,有些怯场,黑漆漆的目光中透露着惘然和对未知生活的恐惧与期盼,那时候魏东就有一种冲动,他想将她抱在怀里,安慰她别害怕,未来的日子里有我陪着你。每日的朝夕相处,在魏东的不断努力下,杨云终于芳心暗许,还从来没有人对她那么好过,家里兄弟姐妹多,她是最不受宠的那一个,老话也说了:大的稀罕小的娇,苦了中间半截腰。她就是那个半截腰,一直在无视中长大,从来没有穿过新衣服,都是捡哥哥姐姐的旧衣服穿,即使她努力学习是家里学习最好简的那一个,也没有换来父母多看她一眼。

终于父母注意到她了,原来是家里有了下乡的指标,父母给她的理由是哥哥姐姐大了,能帮家里干活了,不能下乡,弟弟妹妹还小,身子骨还没有长成不能下乡。

“呵呵。”杨云想说,难道我的身子骨就长成了,我只不过才比妹妹大一岁。

她不知道魏东为什么对她那么好,简直是无条件的好,她喜他陪他高兴,她伤心他哄她高兴,她怒他把自己奉献出来让她当出气筒,随她高兴。

她不知道魏东为什么对她这么好,在她眼里,魏东就是十十美的,那么高,那么帅,家庭条件也好站在魏东面前,她有些自卑,她总觉自己配不上他,有一次,她问魏东:“东子哥,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魏东认认真真的盯着她的眼睛,从她的目光中读出她确定是认真的,才捏捏她的小琼鼻说到:“傻瓜,没有为什么,就因为,我爱你。”魏东认认真真的盯着她的眼睛,从她的目光中读出她确定是认真的,才捏捏她的小琼鼻说到:“傻瓜,没有为什么,就因为,我爱你!”

一字一顿的我爱你,杨云眼泪刷的一下就破眶而出。

魏东捧起杨云的脸,让她望着自己,他把头低下来,轻轻的吻去杨云脸上的泪,无比认真的告诉她:“我爱你,就因为我爱你,爱到骨头里,没有理由,我想时刻看着你,哪怕一个转头,我都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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