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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一阵失望,只好再次用手帮叶小飞美了一次。

事情过后,叶小飞突然感到一阵空虚,整理好衣服,走出了发廊。

今天是赶集的日子,尽管大街上热浪逼人,但三天逢一次的集市,人们是不容错过的,只见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主街上整条街都摆满了小摊,有卖水果的,有卖狗皮膏药的,有卖其他生活用品的,无所不有,使得整条本来就小的小街拥挤不堪。

叶小飞往女人最多的地方挤过去。

这是叶小飞一直以来的一种不良嗜好,喜欢挤热闹的大街或者公车,人多杂乱,他就会选择好自己的目标——通常是前凸后翘的丰满女人——然后跟踪上去,趁人多拥挤的时候借机摩擦女人们的臀部或者身子,以此换来瞬间的感觉。

这的确是一种相当大的诱惑,你的玩意跟某些自己看着有感觉的陌生女人的身子仅仅隔着一两厘米的两层薄布摩擦而过的刺激让人热血喷张,但这诱惑也仅仅到此为止,近水楼台并不见得先得月。

你的玩意从某些女人的身子前一晃而过,却不能长驱直入,留下莫大的遗憾。这种若得若失的诱惑却让那些好色之徒们欲罢不能,这种行为自叶小飞成年开始至今,一直乐此不疲,并愈加痴迷。

虽然刚刚从老板娘发廊奋战出来,但当叶小飞看到这熟悉的场面的时候,又兴奋起来了。

特别是当叶小飞跟那个穿红色轻纱的女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他万万没想到他的心跳突然加速。

以前从来没见过这个女人,但她那娇美的容颜,如雪的肌肤,精致的外面,让他怦然心动。

她绝对是他自出生开始这十几年来所见过的女人中最完美的女人,胜过他莲花村的所有女人,她不但拥有倾国倾城般的外貌,而且身材绝对超一流的,那丰满的身子,那滚圆的臀部,那修长的而又肉肉的大腿,穿着一件网状的黑色丝袜,配一件黒色的超短裙,上身一件红色的薄纱,里面的黑色亵衣一览无余,一副破衣欲出之势。

此时,这女人身上下无一不诱惑着男人的眼光。这是谁家的女儿或谁家的媳妇?太风风情太迷人了。叶小飞情不自禁咽了口水。

正当他准备紧跟着紧贴上去的时候,被人从后面拉了一把。

叶小飞不耐烦的回头,却看到了一张熟悉又让人厌恶的面孔,这人竟是他村的光棍福伯,就是。

福伯推着自行车,一脸嬉笑的看着他说:“小飞,出来逛街啊,看什么呢?”

又是福伯这贱人坏了他的好事,叶小飞想尽早摆脱他,懊恼的叹了口气,说:“哎,福伯呀,我在逛街呢,你猪肉卖完了?生意很好啊,这么早就可以回家了。”

光棍福伯是给镇里的食品公司卖猪肉的,每天早早就骑自行车到小镇上来选猪了,集市好的时候中午之前就能把肉卖完。虽然不是食品公司的正式职工,但生意算是不错,每月能有一两千块的收入,这收入在当地算是非常不错了。

按道理来说,不缺钱的福伯不应该讨不到老婆,唯一的原因可能是福伯长得太过对不起观众了,黑黑瘦瘦的,尖嘴猴腮,笑起来的时候连眼睛都找不到了。

福伯是讨不到老婆,却买过老婆,那些年儿,村里的光棍们很流行买越南姑娘当媳妇,福伯正赶上那浪潮,跟蛮庆一样,花了几千块买了个挺俊俏的越南姑娘,可惜好景不长,半个月后趁福伯放松了警惕,那姑娘逃走了,从此音信无。

其实,逃跑的不只是福伯的媳妇,那些被拐卖来的越南姑娘,只有蛮庆的媳妇最终留了下来,原因嘛,前面已经说过了。

“嗯,今天早早就卖完了。回家吗?我送你回去。”福伯依旧笑呵呵的说,他知道叶小飞很厌恶他,他也不计较。

“不了不了。”叶小飞只希望早点摆脱掉福伯,那女人早不见了踪影。

“你妈没来赶集吗?”福伯又问。

“我不知道,我要走了。”叶小飞不耐烦的说,他知道福伯垂涎她继母的美色,心里骂了一句,**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还不回家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

“小飞,我有话跟你说。”福伯并不介意叶小飞的不耐烦。

“有什么话你就说咯。”

“不用急,我们慢慢说。”福伯依然热情的说,“我请你吃饭吧,就前面那家饭店,那里牛腩可好吃了。还有呀,你知道刚才那那穿红色衣服的风情的女人是谁吗?”

“还真没见过呢?谁家的媳妇?”福伯的话题终于有点让叶小飞感兴趣了。

“呵呵,那可是乡长儿子黄权升的准媳妇呢,听说过些日子就结婚,城里人,看那修长的美腿,那丰满的臀部,九成是个十足的小蹄子,只可惜咱们是没有那福分的。”福伯酸酸的说,喉结耸动,咽了咽口水。

“黄权升的准媳妇?”叶小飞低声重复了一遍,这可是仇人家的媳妇啊。

眼光再次搜寻时,那女人已经不见影子,叶小飞答应了福伯的邀请,况且刚才才扒了几口饭,现在的确已经有点饿了。

他们进了那家简陋的饭店,许是饭点时刻没到,饭店里人不多,他们选在角落里坐下,点了两斤牛腩一斤烧鸭,一碗汤,还拿了两只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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