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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宿舍的火堂上,升起火,秋天已经晒透的木头很好烧。李思明用一根生树枝串着孢子放在火上烧烤,一边用一把小刀在孢子身上划出一道道口子,再浇上盐水和食用油,滴在火堆上,爆起一串火花。曾智和哑巴两人,看着李思明熟练轻快的动作,舌头不由自主地分泌出口水,两人咽着口水,期盼着李思明能快点。

终于可以吃上了。洒了点辣椒粉,鲜美的孢子肉咬上一口,那个叫唇齿留香啊,再喝点白酒,那叫一个美啊。半只孢子三人吃得肚子浑圆,曾智还一个劲地惊呼:“美味啊,如果下顿吃不上,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以后的日子,猪圈的活曾智和哑巴包了,李思明专门去打猎。以至于曾智去连部食堂拉下水时,别人总问:“怎么没看到李思明啊?”每当这时,曾智总是回答说:“李思明有更重要的事,这种活就不麻烦他了,我们包了。”留下别人在那里想,猪圈还有什么比养猪更重要的事情?

孢子不是天天有,这种天生胆小的动物不容易猎到。猎到最多的是山鸡、野兔这些小动物,运气好的话还可以猎到野猪。到最后李思明拖回来的猎物太多,部被储藏起来,天天换着花样吃。曾智和哑巴的嘴巴也被李思明养叨了。烤着吃、炒着吃、腌着吃、煲汤吃,各种花样百出。

打猎子弹是有消耗的,连部的枪支弹药有专人管理的,养猪场是因为去年狼群事件才有较多的弹药。时不时的,李思明会带着几只山鸡野免什么的,送到连部孝敬担任保管员的周亮,以换取弹药。渐渐地,周亮的胃口也被李思明养坏了,一天不吃野味就浑身没劲,以至于他经常往养猪场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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