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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石榴花能不能吃,红尘不知,可进了她口中的,却是最为甘醇甜美的味道。

她一下就笑了,自从回来之后,一直精神紧绷,此时此刻,才稍稍放松下来,只是下一刻,便浑身发木。

紧张过后,脑中一片空白。

她虽然下定了决心,要离开蒋家,脑子却有点儿转不动,想不出不损伤自己分毫的法子。

就算一开始是顾氏犯罪,偷换孩子,但蒋家养了她这么多年,把她养大成人,在那些事不关己的外人看来,那就是她的父母,生恩不及养恩大!

何况当时所有人都以为是两家抱错了孩子,并不知道顾氏是故意为之,若非后来顾氏临死糊涂了,说漏了嘴,这事儿永远没人知道。

上辈子红尘被逼无奈,满心愤恨,死活不认顾氏,连带着对蒋庄也多了怨怼,也因为这个,不知多少人说她冷血无情,心性残忍,哪怕她做得再好,也招人诟病。

再加上她去过青、楼,名声越来越差,夏家那些长辈族老,一直更喜欢蒋婵,导致她面对那个女人,孤立无援,步步退让,到最后退无可退,还落个早早身死的下场。

经历一世,名声有多重要,她是再清楚不过,别的都可以不计较,但品格方面,她必须让大部分人认同,得始终站在有理的,‘正义’的一方才是。

脑子勉强活动了下,红尘眨了眨眼,果然还是得先吃点儿苦头,装一装孝顺女儿才是。

她洗完衣服,又吃了些石榴花,顿时觉得身体里气力竟然增加了些许,咬了咬牙,就背着筐子去后山捡柴火。

没成想,这一到后山,她竟是如鱼得水一般,哪里有吃的,哪里有喝的,通过半空中奇妙的波动,浮现在她的脑海里。

没一会儿工夫,光是野果子就填饱了红尘的胃,还捡到一只折了翅膀的野山鸡。

采了些野菜就炖了一大锅鸡汤,美美地吃了一顿。

虽然没有精盐,可山上有盐矿,熬点儿盐水味道居然还算不错,没特别苦。

可能是她饿了。

吃饱了返回时,都到了傍晚,好些村民都坐在树下乘凉。

红尘扫了一眼,背着柴火笑眯眯地走过去:“王大爷,狗蛋的嗓子好了没有?我听说甜根子治嗓子特别好,刚才在山上正好碰见就摘了些,给你们家狗蛋煮点儿水喝吧?”

说着,就从筐里拽出来个布包,里面都是处理得干干净净的甜根子。

“加点儿生姜,煮一煮特别管用!”

王大爷一怔,脸上就堆出几分喜悦。

“哎,那就谢谢二丫头了!没想到我们二丫头还学会辨草药,行啊,长了本事。”

几个乘凉的村民,也被她塞了一些从山上捉来的野味什么的,不值钱,就是个意思。

红尘不像以前木讷,嘴甜的很,大爷、大叔、大娘一路叫过去,还把自己从后山摘的野果子分给小孩子们吃。

她本来就长得漂亮,又这么会来事儿,一会儿就哄得那些村民高高兴兴,把心眼儿都偏到她身上,一来二去,见她小小年纪,还得出来挑水,还要去后山劈柴,重扁担压在细瘦单薄的肩膀上,微微颤颤,一时间便起了几分怜惜,不免腹诽顾氏太重儿轻女了些。

村子里大部分人家都重儿轻女,可自家的孩子自家都疼,要是家里条件好些的,哪里会舍得女儿干重活?

蒋家的条件还行,哪怕买个小丫头回去伺候,怕也不是说不过去,可他们家的儿子长得白白胖胖,女儿就面黄肌瘦,不用看也知道这是偏心得过分了。

乡亲们不会为了别人家的私事儿和顾氏争论,但肯定会对她越来越没好感。

之后一连好几日,红尘还是勤勤恳恳,顾氏让做什么,就做什么,碰上阴天,主动早早就去给蒋庄送雨伞,天天去送饭菜。

她上辈子也做了十几年的农活,烧饭难不住她,后来也是见多识广,眼下虽然只做几道普普通通的家常小菜,可从色香味到摆盘,一看便让人垂涎欲滴。

就这饭菜,地里头闻见香味的农夫农妇,人人都说红尘心灵手巧,蒋庄有个好闺女,那是满脸的羡慕。

偏偏她做饭,在家里却是蒋毅吃肉,她只能吃野菜,蒋毅吃白面,她吃的和猪羊吃的差不多。

半碗糙米,混合了点儿烂菜叶,连个盐粒也无。

红尘端着碗,细嚼慢咽,看也不看对面蒋毅碗里的鸡大腿。

顾氏瞥了她一眼,皱眉:“整日烧个饭也不省着点儿猪油用,耗那么多,是不是你偷吃了?”

隔壁周大娘进来还簸箕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的情形,登时瞠目结舌。

这些事儿,不着痕迹地一点点传了开去。

顾氏还没有察觉到,她刻薄女儿的声名,就传遍了蒋家庄。

村民们都知道红尘在家吃不了几样好的,寻常家里做了好吃的饭菜,都会给她送点儿,怕便宜了蒋毅,就把她叫家里去吃饭

如此半月有余,红尘估摸着,再坚持坚持,火候应该差不多,这会儿好些碎嘴的婆子,都开始唠叨蒋家这点儿事儿,也有不少长辈颇为义愤,王大爷还去找了一回蒋庄,直言他得管住婆娘,闺女那么听话懂事儿,哪能随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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