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和轿夫都是从附近车马行临时雇佣的,无需计算。
叶太太和叶小妹再次哭天抢地。
叶太太最舍不得的东西,就是那枚婴儿拳头大的黄玉项链。(其实是书房摆件。)
另有她养的四头肥猪,都已经一百多斤了,被赶得满院子横冲直闯,嗷嗷大叫。
叶小妹最舍不得的,就是她那件整条狐狸披肩。
这会叶俊大手笔,买了一批婆子丫头,身契都是在他自己名下的。
按照官方判决,这些人还是归叶家的。
这些人有一个粗鲁的划分,划分标准也是很侮辱女子。
十八岁以下,没有破身的,就称呼做大小丫头。
十八岁到二十八岁之间,好听一点的称呼叫做嫂子。严格来说,也叫婆子。
二十八岁以上,百年后还都可以称呼小宝宝的,竟然就要统称做婆子了。
叶家这批婆子丫头,一共是四个婆子和六个丫头。
聂宝珍就现场清点了名册卖身契,将这些人折算了叶俊的欠银六百块。
官衙里派来的差役,也签字做了确认。
这样一算,叶俊还欠聂宝珍九百块。
聂宝珍亲自挽起袖子,想要抢了叶小妹的狐狸围巾和叶太太的黄玉摆件。
不过根据官方规定,随身衣服穿戴是要算作家眷所有的。
聂宝珍原地跳了几下,终于不敢得罪官差,就只能暂时放过她们母女。
另外就是叶太太的四头肥猪。
聂宝珍这次是铁了心肠,非要说是自己的。
叶太太自然不同意,也是哭天喊地:“猪是我喂得,猪就是我的命,猪活着我就活着,要是猪死了,我也立马上吊。”
她要和四头肥猪,同生共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