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满三大盘切得整整齐齐的鱼肉,鲜艳的红色在阳光下闪耀着诱人的光芒;热气腾腾的牡蛎,点缀上刚采摘的黄绿色马尾藻,就算是在热带小岛的午后,也还是令人食欲大增;清澈的椰汁,雪白的椰肉,真的是相当不错的点缀。
面对如此丰盛的午餐,天隐甚至有种错觉:这不是孤岛求生,而是渡假,还是相当愉快的渡假啊,如果旁边某个头顶椰子壳的死胖子,不是像饿死鬼一般疯狂地往嘴里塞着鱼肉的话。天隐此时此刻相当后悔,怎么就坐在了因蒂克斯的边上。
还好阿尔忒弥斯抓回来的黄鳍金枪鱼不是一般的大,天隐倒是完不担心会饿到,所以不如细细品味,也算是不糟蹋了希露德高超的刀工,和卡朋特精心制作的餐具――为了照顾自己,特意削了一副筷子,真是太感动了!
即便每块鱼肉的大小、薄厚看起来都差不多,但是感觉上有些部位应该更好吃一些,天隐已经瞄准了眼前一块看起来十分肥美且紧致的鱼肉,但是刚伸出筷子,那块肉就被一个叉子叉走了,当时从渡轮上逃出来的时候,为什么一时手滑顺了好多副刀叉呢,简直是自讨苦吃!
天隐一边懊恼着,一边寻找下一块目标,体形令人印象如此深刻的鱼,同一部位的肉不可能只有一块!事实证明,天隐的想法没有错,然而天隐略逊一筹的手速,是个错误,又是那个叉子!使用这个烦死人的叉子的究竟是谁!
“呀――亲爱的头领――”这个甜的令人直起鸡皮疙瘩的尾音,一听就是杨发出来的,此时**着上身的杨,额头上的青筋非常有活力地暴起着,配上满脸僵硬的笑容,慢悠悠地将天隐看好的肉送进了嘴里,“这可真是――好――吃――啊,你说是不是啊,亲爱的头领?”
是你个头!但是看着桌子另一边孤零零地陪着匕首的上衣,天隐心里还是有点发虚,算了算了,吃牡蛎好了。但是当筷子伸向牡蛎的那一刻,天隐就发觉这是个美丽的误会了,希露德是用烘烤的手法烹饪的牡蛎,没有去掉壳,用筷子太不方便了,好不容易挖下来一块,又因为太滑了,夹不稳。
总算吃了一个牡蛎,但是与此同时,一语不发的卡朋特至少吃了4个了。天隐一看卡朋特手里细长的木签,立刻就明白了,人类之所以是万物之长,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对工具的选择很考究。
但是卡朋特不是一直在忙着造树屋么,怎么又是碟子又是碗,又是筷子又是木签的,再算上这个木桌,卡朋特究竟是什么级别的木匠,怎么这么短的时间里可以做这么多东西?最、关、键、的、是,为什么不给自己做个木签?
“莱娜,一边去!去去去!吃你的椰子去!”一个含混不清的声音打断了天隐对卡朋特的怨念,原来是因蒂克斯跟小猴子莱娜在抢一块特别肥美的牡蛎,莱娜用毛茸茸的小手死命地捏着一边,因蒂克斯则用叉子用力插住另一边,丝毫没有让步的意思。
“吱!吱吱――”莱娜毕竟还小,即便用了身的力气也还是只能看着牡蛎一点点远离自己,“吱吱、吱吱吱!”就在满脸得意的因蒂克斯获得最终胜利的前一刻,莱娜突然整个身子扑了上去,直接用嘴巴咬住了牡蛎。
小脑袋灵巧地一抖,牡蛎就从因蒂克斯的叉子上滑下来了,“吱――”莱娜开心地叫了一声,眯着眼睛慢悠悠地、一口一口地吃了起来,留下了眼睁睁看着胜利溜走的因蒂克斯在一边暗自神伤。
因蒂克斯很伤心,所以将原本就鼓囊囊的嘴巴撑的更圆了,离远了看活脱脱一只大松鼠。天隐突然觉得,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因蒂克斯的确是个人才,战斗力能比一只小猴子还弱的人类成年雄性,纵观世界,也实在是不多。
与天隐这边勾心斗角的状况不同,女孩子那边的吃相就优雅多了。看着希露德慢慢蠕动的红嫩的樱唇,天隐不自觉地又脸红了,为了不被发现自己的窘相,天隐赶忙移开了视线,碰巧就看到了意外地文静的阿尔忒弥斯,按理说性格火爆到可以单挑北美棕熊,还能毫无心理压力地吊打因蒂克斯,吃起东西来应该很豪放吧?
然而事实就是,阿尔忒弥斯的用餐礼仪简直是无可挑剔,如果不是黝黑的皮肤和壮实的肌肉裸露在外,仅仅凭借此等仪态,绝对会令人误以为眼前的是个名门千金。天隐在心中胡乱地猜,搞不好阿尔忒弥斯真的拥有一个上流社会的出身也说不定。
“吱!吱吱吱――”慢慢地吃掉了大牡蛎的莱娜,显得非常开心,跳到半个开好的椰子上就连舔带啃地吃了起来,两个纤细的小脚丫还不忘夹了个还没打开的大椰子,看来比起牡蛎,椰子才是莱娜的真爱。
说到椰子汁,天隐才注意到,卡列芙正在文雅地喝着红茶,她究竟有没有吃东西啊?这么一说,天隐仔细回想着,从在酒吧见面起,再到渡轮上,然后是到岛上,好像从没见过卡列芙吃过东西,印象最深的就是她在喝红茶――不吃固体食物,只喝红色液体,神秘的美感,异样的优雅,不、会、是――吸血鬼吧?
想到这里天隐自己都乐了,这么大个太阳下面,什么等级的吸血鬼可以安然无恙……可能是饭量小吧,加上可能女孩子比较重视仪态,不太想在人前大肆吃喝,也还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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