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男人还是公狗,只要带了把,都有发泄欲望的需要。对此,叶久泽不仅懂,还很了解。
毕竟他上辈子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凭左姑娘和右姑娘慰藉多年,哪怕单身也算快活。且他爱美娇娘,爱到连玩游戏的号都是一水的妹子。
曾经损友告诉他,玩儿妖号不道德,万一游戏里有小朋友以为你是“女神”而爱上你,那影响多不好,保不齐得让你上个扒一扒。
他记得他那时咋回来着?
哦,他记起来了——
那时的自己理直气壮、气吞山河==
“我们讲讲道理啊,你说我一大爷们儿上剑三要是玩个成男号,每天对着这个八块腹肌的汉子花痴自恋,想着给他买这买那,念着他穿哪一套衣服最帅,思考着他哪一张脸型最迷人……这特么像话吗?啊!”
对,没错,他当年如此耿直。
“我给你港啊!我就喜欢萝莉成女,你瞧瞧我这闺女,长得多特么水灵!我每天想着给她买这买那,每天念着她穿哪一套衣服最美,思考着她哪一张脸型最漂亮……这特么才是真正的人生啊!”
于是,他成了自家的闺女,带着整个商城,有着如花似玉的脸和日了狗的人生==
但他的内心,依然是个抠脚的大汉,他的胯|下,依然有着十八厘米的幻肢。
故而,金毛犬在他面前被撸翻的场景,他完能理解,不就是那么回事儿嘛。只是在理解之余,还带着那么一丝蛋蛋的忧桑。
妈的死狗!刷脚底板这种酷刑都能成为PLAY,别是抖M吧?!
叶久泽心情复杂地给金毛松绑,发现这货已经傻了。跳脱的二大爷咸鱼般躺在地上,颤巍巍地蜷缩着身子,埋起自己的狗头。
“文明……”叶久泽伸出手,顺了顺它的毛,安慰道,“不就是时间短了点吗?你别害怕,爸爸听说初哥儿都这样。”
金毛一听“时间短”和“初哥儿”,顿时啥也不好了!
他吉尔加美什,从来金枪不倒,能日天日地!什么时间短,不存在的!绝对不存在的!
“你别沮丧啊,实在不行爸爸给你找只漂亮的小母狗。”叶久泽自认为很懂自家“孩子”的心,“保管你重振雄风。”
吉尔加美什:……
杂修!你给本王等着!迟早杀了你!
整治好金毛,眼见它再也不搞幺蛾子了。叶久泽这才开始处理“案发现场”,一桶水、一拖把,喷点儿空气清新剂,完美。
只是,他发现身边的气氛,过于冷清。
回首,金毛蜷缩在角落里种蘑菇;转眼,藏獒匍匐在门边很警惕;扭头,白柴端坐在枕头上装小透明。
叶久泽:……
他不愧是顶着“万狗之王”称号的男人,乱臣贼子不敢造反,这一波龙椅坐得贼稳。
……
难得过了几天安生的日子,叶久泽回“穗之村”转了圈后,就拖家带狗地走向“人见城”。
只要一想到家里有两条成年犬,他就放不下寻找漂亮小母狗的心。男人跟男人呆一块儿容易出事情,譬如某理工学院的“和尚庙”,一寝室呆久了,上下铺就搞上了。
想来公狗和公狗呆一块儿,窝住得近了,也容易从BOY变成复数形式GAY。
为了狗子们的身心健康着想,狗妹子是必须养的。他可不想某天一大早起来,看见金毛和藏獒搞上了,这不仅辣了他的眼睛,还伤害了白柴幼小的内心。
可漂亮的狗妹子哪那么容易找?这年头连人都养不活,何况养狗?
即便“穗之村”曾有狗,大抵也进了人们的肚子。叶久泽打算先去“人见城”碰碰运气,如果实在没踪迹,他就花点儿金子托戈薇兑了,给他运俩狗妹过来。
想想就气,他还没怎么着,自家狗就要脱单了!
人活得真不如狗!
“人见城”的重建工作不怎么理想,至少过了这么段时间,仅修了外围的建筑,内围依旧狼藉满地,很多巷道人去楼空。
这差不多快成死城了……
一见这情况,叶久泽明白找狗妹子是甭想了。可来都来了,不去见见奈落也怪可惜的。
毕竟他在红旗下长大成人,还没见过活得如此风骚放荡的坏人。简直是集世间恶棍为一体,把该做的、不该做的事儿都搞了遍。
生命不息,搞事不止。普天之下,仇家无数。
叶久泽与奈落谈不上交恶,他们没什么利益冲突,也没什么恩怨纠葛。换句话说,只要其中一方不作死,他们的关系应该还能“平静”下去。
但偏偏在这个时候,叶久泽进了“人见城”。
也偏偏在这个时候,是奈落最虚弱的一天。
他和犬夜叉都是半妖,而身为半妖,他们每个月中总有一天是最虚弱的时候。
犬夜叉在朔日会变成纯人类,而奈落会在固定的日子化作一坨恶心腐烂的肉块,蠕动着拼接自己,丑得人没眼看。
今日,恰是他虚弱期。为了平安度过虚弱期,他采取了“空城计”。
倾尽“人见城”所有的最猛胜,让新分|身带着它们去拉稳敌军的仇恨值,尽可能地制造麻烦,使犬夜叉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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