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寿在球场上同无头苍蝇一般乱跑,就连充当临时裁判的助理教练胡安都看不下去了。
趁着一次死球的机会,胡安拉住了秦寿。
“嘿,小子,你在干嘛?你是在球场上散步吗?”
额头上已经有了一层细密汗珠的秦寿略微有些不满,他撇了撇嘴,道:“什么叫散步,难道你没看出来,我是在很努力的寻找进攻机会?我觉得这里没有比我更投入比赛的球员了。可惜我得到的支持太少,唉,所以机会不多啊!”
“所以你是在怪你的队友没有将球传给你咯?”
胡安都快被秦寿的无耻给逗笑了。就你这蹩脚的脚下技术,别说带球了,连停球都做不好。就这样还想队友将球交给你,这不是扯淡么?!
“也不能这么说,毕竟我刚来,大家对我都不熟悉,对我的技术特diǎn还没有太好的认知。我觉得果我们再多进行一diǎn配合,默契应该就会慢慢上去了。”秦寿一副“确实是队友的问题”的表情,嘴上却是在为队友开脱,“默契上去了,那我想离我进球应该不远了……”
“进……进尼玛个球啊!”胡安终于是忍不住了,这家伙脸皮也确实太厚了,胡安没好气地道,“你刚刚和球队开始一起训练,根本不可能有太大的默契。所以用你最擅长的方式去进行比赛,踢你最拿手的位置!”
胡安本是好意,因为上次友谊赛他也在场,秦寿在比赛中疯狂的逼抢与扫荡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所以在他看来,秦寿最擅长的应该是防守,应该是类似于清道夫那样的角色。
可是秦寿仿佛完没有明白胡安的好心提醒,他很是疑惑地道:“我最擅长的位置就是前锋啊,这diǎn没错啊?”
“你最擅长打前锋?”胡安瞪大了双眼,他觉得自己的脑子有些不够用了。连球都停不好的人还表示自己擅长踢前锋,是我的耳朵有问题还是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可是秦寿还在一本正经地diǎn头:“是的,我是一名前锋,我很喜欢进球,我喜欢进球的感觉。”
这话半真半假。秦寿说自己是一名前锋那就纯属扯淡了,事实上,他在史蒂文森大学队一直踢的后腰位置,而且是属于专职防守的后腰,什么脏活累活他都得干。不过他说自己喜欢进球的感觉也确实没撒谎,因为进球的话,他会额外得到一笔进球奖励。视财命的秦寿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之所以自称自己很擅长打前锋,秦寿这是在为未来未雨绸缪了。一来前锋只要进球,就能吸引眼球。二来么,当然还是因为钱咯。在秦寿的认知里,前锋就是最能赚钱的位兜牧矫蛟笨死锼沟傺桥怠b弈啥嗪屠锇隆c肺鳎褪呛炫6永锏暮嗬欢际翘叩那胺妫缓笞蟀训某泵矗?b/>
胡安自然是不清楚秦寿心里的小九九,此刻的他近乎是用吼的方式冲着秦寿叫嚷:“你给我把位置后撤,然后力防守。”
“可是我是一名前锋……”
“要么回去防守,要么我就将你换下场!”胡安继续咆哮道。
“去就去,干嘛这样大声啊,吓死宝宝了……”受此威胁,秦寿只能妥协,一边diǎn头同意往回走,一边嘀咕道,“口水都喷到我脸上了,真是不爱卫生啊……”
却是没见到,身后的胡安教练已经气得脸色发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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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重新开始之后,秦寿的表现果然好了很多。秦寿也踢得很是得心应手。
毕竟秦寿的长处就在于奔跑,他出色的身体素质以及耐力足够支撑他同疯狗一般在中场来回地逼抢。
事实上,这种类似于清道夫的角色很多时候并不出彩,甚至在比赛中你都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但是当少了这么一个人的时候,队友们就会感觉踢得很别扭,并且会觉得比赛踢起来更加困难。这是因为清道夫帮助球队分担了太多的防守压力,其他球员就可以专心进行进攻。所以清道夫这类的球员往往很容易给球队安感。
开始“疯狗模式”的秦寿让穿着红背心的主力一方极为不适应,只要过了半场,秦寿便会同狗皮膏药一般粘上来,哪怕是突破成功,可是很快秦寿又会贴上来。再加上秦寿明里暗里的小动作不断,这里拉车一下对秦寿的死缠烂打最好的方法自然是进行传球配合,不过这样一来,红队的主动失误就多了起来,再加上秦寿的反应和速度实在太快,就算是进行传递配合,秦寿还是会很快的进行补位扫荡。
再加上黄队一方也都是职业球员,或许在比赛经验以及能力上略有不,但毕竟能够踢上职业足球的球员自然也不会太差,看到秦寿一个人在中场就将对手的进攻搅得天翻地覆,自然是毫无顾忌的冲上去进攻。这样一来,以替补球员为主的黄队竟然隐隐在比赛中占据了优势。
场外正在观战的主教练迪特马尔看得不住的diǎn头,赞叹道:“这家伙果真是一根搅屎棍啊!”
然后他的身后又响起了约翰绵绵不绝的吹嘘声:“可是当然,咱们的秦可是我见过的最有天赋的球员,不管是打前锋还是中场,能力都是一等一的……”
迪特马尔郁闷地翻翻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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