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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力是极强的,网络上到处都是他的影子。

秉承着灌水的原则,张源打算将《诛仙》写到了两百多万字。原本被喷的烂尾,他原本想改写,但仔细想了想,他没有修改,他始终认为,原著的这个结尾,也算不错——其实他是不知道怎么改。

现在手里的存稿已经足够应对后面的更新了,张源要把重心转移一下。

首先是学业部分,上辈子忘得太多,必须得恶补。建校那么多年以来,挂科的人不是没有,但他张源自己可万万不想做一个挂科的人。

把高中的知识点重新捡起来可是件很煎熬的工作,但是面子比天大。要是期末真的挂科了,这把老脸可往哪放?这也是他没敢报物理系的一个原因之一。

于是现在上课,张源总是最认真听讲的那个,不管是什么课,每次上课他都是第一排,让老师们好生欣慰——现在这群大一新生还没回过来神,老是想着往后缩,这习惯估计要大二才能改过来,现在有了一个提前回神的同学,难得。

晚上回来的时候,张源的作业也都坚持独立完成,上辈子抄作业的习惯也彻底改掉了,还抄?上辈子他有这个底气,现在,他哪儿敢啊!

现在给他的感觉是,比高中的压力要小一些,但他不能让自己太舒服了,为了将来的舒服,现在得苦一苦才行。

只是每次看到朱晶晶,他会有点异样的感觉,他想试一下。

可总得有借口吧?直接写情书?估计肯定是不行,那丫头不把情书扔你脸上就算客气的了。

“富军,你觉得追女孩子开始的时候该怎么做?”话一问出口,张源马上就后悔了,李富军也是铁杆单身汉,问他不是缘木求鱼是什么。

可李富军完全没有这个意识,他满脑子都认为自己是情圣呢。

“傻啊你?当然是发短信了,什么好玩的短信,都带她一下,一来二去就熟了,再然后,约吃饭,压马路,看电影,上网,开房……”

对啊,可以群发短信的,这个怎么没想到啊!更关键的是,张源和朱晶晶算是老乡,他们都是林城市的,只不过朱晶晶是城里人,他是乡下人。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能搭上话就好!张源伸手摸了摸李富军的脑袋:“别说,还是长了脑子的1

李富军不满地把张源的手打掉:“你呀,没戏1

没错,张源忽然想到了一个关键的地方,他还没有人家朱晶晶的号码呢,得想辙去要。

张源还在纠结中的时候,徐涛插了一句:“你可以去老乡会看看啊,说不定里面有你喜欢的女生。”

对啊!就不知道朱晶晶会不会去。不管了,看看最近有没有学长组织老乡会,已经开学快两个月了,应该有人要开始下手了才对!而且不一定非要是本校的,外校的张源也打算去看看。

老乡会,其实就是高年级学长泡学妹的一个借口,表面上是老乡们相互认识一下,其实最主要的是方便他们认识妹子。

“张源,你作业借我参考一下1徐涛在床下喊了一嗓子,张源就把作业拿给了徐涛。

徐涛一边抄一边说道:“明天我去学生会那边报名,你们谁要一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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