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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姨说着,便再次挣扎着想坐起来,一面气喘吁吁道:“好修哥儿,你听月姨的,这孩子长得这么漂亮,家里的父母亲人还不定怎生喜欢,如今走丢了,必定着急得不得了,你还是快给人家送回去罢,回头,回头等月姨身体好了,月姨陪你玩儿好不好?”

只当宇文修是缺少同龄的玩伴儿,对方又生得漂亮,才忍不住偷偷把人家抱了回来的,不由满心的酸涩,若自家哥儿不是生来便顶了个“鬼之子”的名头,如今该何等的尊贵,何等的众星捧月啊?

酸涩之余,又忍不住自嘲起来,生得漂亮就一定受宠吗,那她家哥儿怎么说?越想越难过,再次剧烈的咳嗽起来:“咳咳咳咳……”

宇文修见月姨咳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忙将简浔放到她床尾,上前给她顺起气来,待她稍稍平复了,立刻道:“月姨别着急,不是我偷来的,是方才我回来时,在墙角下捡到的,她让我救她,我看她实在可怜,就把她带回来了。”

月姨听得是捡来的,知道宇文修从来不说谎的,再想到大户人家的孩子岂是那么好偷的,反倒是这小姑娘让自家哥儿‘救她’,只怕中间大有文章,虽仍觉得不妥,到底将心放了一半回去,道:“那有可能是不慎走失了,你解开她的衣裳,看看她身上可有伤,若是有伤,只怕还得设法儿请个大夫来才是。”

宇文修今年才六岁不到七岁,月姨又不识字,纵再想教他也是有心无力,自然也没有什么‘男女大防’的意识,闻言毫不犹豫便解起简浔的衣裳来,见她除了脚上,胳膊上有几处红肿淤青以外,浑身雪白粉嫩,连个小红疙瘩,小伤痕都没有,松了一口气:“月姨,她好好儿的呢,可以不用请大夫。”

何况他们若请得起请得来大夫,月姨的病也不至于一拖就是近半年了。

月姨瞧得简浔身上的确没什么大伤,也松了一口气,这才后知后觉的想到,自家哥儿这样扒人家小姑娘的衣裳,实在有些不妥当……不过转念一想,两人都还是小孩子呢,合起来也不过十来岁,真要讲什么‘男女大防’反倒小题大做,也就释然了。

惟独简浔心里在咆哮,那个可恶的小黑蛋,谁让他脱她衣裳的,他难道不知道,女孩儿的衣裳是轻易脱不得的吗?看她回头怎么收拾他!

咆哮了一阵,又觉得好笑,她一二十大几的成年人了,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破孩儿有什么好计较的,再说她现在也根本没什么看头不是吗?算了,看在他终究还是救了她回来的份儿,不与他计较了!

不过,宇文修的处境竟然比她想象中的还要远远惨得多,她得多久才能抱上他的粗大腿作威作福啊?也不知道前世他到底付出了多少血与泪,才终于当上了摄政王的?

原来先前一被宇文修放到他的床上,简浔便醒了,她自前世起便觉轻,此番回来后,日日夜夜都殚尽竭虑的,纵然身体是小孩儿的,渴睡是本能,依然很容易就能被惊醒。

是想着自己现下什么情况都不清楚,而很多时候,人们都不会防着一个“睡着”了的人,她反倒能获取更多的信息;也担心自己一旦醒来,宇文修见自己什么事儿都没有,便不肯继续动恻隐之心留下她了,这才会一直“睡”到了现在的。

事实也果然如此,她虽才在宇文修身边儿待了不到半个时辰,便已把他如今的处境基本摸清了,心里就忍不住打起了退堂鼓。

显然,宇文修是不得睿郡王喜欢的,虽说碍于“虎毒不食子”的骨肉天性,睿郡王未必就想他死,但新睿郡王妃呢,她也是有儿子的,据简浔前世所知,那个儿子还很优秀很得睿郡王的喜爱,可原配嫡长子再不祥,那也是原配嫡长子,岂是她儿子能比的?

她自然时时刻刻都在盼着宇文修给自己的儿子腾地方,要说宇文修惨到连吃个馒头,都得与人打得头破血流,穿得就跟个乞丐似的,连最低贱卑微的门房都敢给他气受,没有她的“功劳”,简浔真是打死了也不能相信。

那宇文修的摄政王之路,无疑也比她原本想象的更艰难一百倍,更寸步难行一百倍,――简浔当然知道这世上不可能有不劳而获的好事,可要付出巨大代价才能换来的胜利果实,还能叫胜利的果实吗,便最后吃到了嘴里,也已变味儿了罢?

到底要不要“救命大恩,涌泉相报”呢?这可真是一个大问题!

简浔正想得出神,就听得外面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女声:“素月,素月,哥儿在你屋里吗?我听说你病了有程子了?不是我说你,你既病得床都起不来了,就该远着哥儿才是,万一过了病气给哥儿,累哥儿有个什么好歹,你担得起那个责任吗?”

月姨闻言,喘了一口气,正要说话,宇文修已先行几步行至门前,一把拉开了门,语气不善的向外道:“你有什么事?有事就说,说完立刻离开,这里不欢迎你!”

就见门外台阶下,站了个三十几四十来岁的妇人,穿金戴银的倒比宇文修这个主子体面出不知多少倍,一脸的油光水滑也与宇文修这个主子的面黄肌瘦形成鲜明的对比,不是别个,正是这宅子的内管事王嬷嬷。

王嬷嬷扶了个小丫头子,身旁还跟了个提着灯笼的婆子,一见宇文修出来,倒是假模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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