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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对方息感兴趣的人也有过不少,明的、暗的,当然也不缺乏那种炽热追求的豪迈型。

如果换了旁人用这种“先斩后奏”的方式杀到他隔壁,再这样“堂而皇之”的开门“邀请”他,他大概最多留一个白眼,然后就头也不回的走人。

可惜,如今这样做的人是秦风宇。他就算心里像以往一样暗念一百遍“你玩你的,爷没兴趣奉陪”,明面上也不能表现出来,而且,还得从善如流的赏这个脸。

所以说,一个了解他,又了解自己在他心中位置的好友,一旦行动起来,就最让人头痛了。

见他换拖鞋进了屋,秦风宇也不再多做粘腻,直接放下一句――我去看看汤,你先看电视,饭好了叫你――便转身进了厨房。让方息简直不得不怀疑这小子是不是在门外按了眼睛,要不然怎么他前脚刚一出门,后脚这小子就开门了?

百无聊赖的转了一圈,方息四下打量着房间的布局。

当初选房子的时候,他曾看过整栋楼的设计图,当然也知道隔壁这套是比自己那边大上四十平左右的三室一厅。而之前两次与邻居仅有的接触,他都是礼貌性的将脚步止在门口,也不曾见识过这边的内部。如今登堂入室,这套与他比邻而居的房子,显然已经不是它原本可能会有的样子。

天棚和墙壁都用DIY的方式做了隔音,客厅摆着的那套相当惹眼的音箱,是他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介绍的,天价到堪比一套房子的顶级产品,至少,可以比拟他住的那套。从沙发到书柜,秦风宇选择的,无一不是他曾对着图片流过口水,却也价格不菲到让他只能是看看的产品。

干巴巴的咽了口唾液,联想到本身对音乐不那么感兴趣的秦风宇会如此这般的理由,方息就觉得胃部开始隐隐痉挛。

推开明显不是主卧的房间门,看窗户上还来不及处理掉的贴画,这大概原本是小孩子的房间,如今被新主人改成了衣帽间。

虽然也谈不上特别注重仪表,但同样的衣服秦风宇的确是鲜少会穿三次以上。放眼望去,单是鞋子就摆了小半面墙,还有几个尚未开封的箱子堆在地上。而比较起其他,方息一眼就扫到挂在最显眼地方的,几套明显不是秦风宇风格的衣服。

这是……特别准备给他和虞子鸿穿的居家服么?

眼皮不由得跳了跳,方息将脚从衣帽间撤了出来,大概是心头仓惶的缘故,还差一点绊到矮的几乎就不怎么存在的门槛。

总不会,是连睡衣之类的,也都给他们备好了吧?――这样的想法无法克制的蹦入脑中,方息大力甩了甩头,企图挥开那个让自己周身不自在的想象。

没有勇气去翻看查证,也害怕再看到什么让自己头皮发麻的细节,方息干脆放弃了“参观”主卧和另一个房间,索性规规矩矩的坐在真皮沙发上,如秦风宇所说的那般,打开电视默默等待饭菜上桌。

好在等待的时间并不长,就在他百无聊赖的将电视频道从头按到尾也没有找到想看的时,厨房的大门终于打开,一个系着围裙的身子探出头来,召唤道:“方息,洗手,开饭了。”

说来也是奇怪,明明独自居住的他和家有小鬼的虞子鸿也都经常下厨,但三人之中做饭最好吃的,却是豪门出身,按理应该连生鸡长什么样都不认识的秦风宇。

桌子正中间摆着一大盆炖鸡,大概是知道他的口味偏咸,秦风宇特别用了北方做法,不但蘑菇和粉条分量十足,就是里面的各色配料,这样一眼看过去,也是一样不落。对比起来,旁边的一道杂烩汤和两盘炒菜,虽然卖相也属上层,但显然就是用来做陪衬的。

“今天主要是吃小鸡炖蘑菇。这是三个月的本地鸡,蘑菇是前几天同事从北方带过来的松蘑,你尝尝,味道相当正点。”

拉开椅子入座,方息望着面前偌大一个盆,再看了看秦风宇放到自己面前的,盛满了米饭的超大海碗,不由得深深叹了口气。

“就算我们两个都是吃货,这也太多了吧?”

“是多了点,不过用保鲜膜裹住放冰箱,明天再一热就可以继续吃了。”

“……”那也要反复热好几顿才消灭得掉吧?那时候味道早就不知道打了多少层折扣了。

无言以对的干脆伸出筷子夹了一口鸡肉,见对面好友立刻用充满期许的目光望着自己,方息的嘴角抽了抽,筷头还是按照原本的路线,将肉送进了嘴里。

那鸡肉十分鲜嫩,炖得火候也很是正点,不但十足入味,而且不会太老。

“风宇,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准备这一桌的?这火候可不像是刚刚我等的那点时间能出来的味道。”将嘴里的肉咽下去,方息又夹了一筷子放在碗里就饭,开始想办法将话题引向他想要的方向。

既然来了,又正好四下无人说话方便的面对面,有些问题当然是越早理清越好,他不喜欢拖泥带水。

“这个自然不是才下锅的,不过时间也不是特别久。你知道,鸡肉如果炖的时间太长,滋味就老了。”

“……”喂,你这是在四两拨千斤么?你知道我不是在和你讨论厨艺。

看了一眼好友等待下文的,意味分明的眼睛,秦风宇耸了耸肩,从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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