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乘舟明明长的很好看,也很有辨识度的脸,尤其是那双狭长会勾人魂的凤眸,应该很容易让人记住才是。
但向绾偏偏就是记不住,唯一能记住的,就是他身上那股淡淡的又好闻的清淡茶香,和他那低沉撩人的嗓音。
谢乘舟喜欢喝茶,也喜欢自己动手烹茶,时间久了,他身上便会沾着那股淡淡的茶香味,只要他一靠近自己,不用特意去记他的样子,她也记的住。
嗅到属于他身上特有的淡茶香,她就能认出来了。
餐厅里,谢乘舟将一直热着的饭从厨房里拿出来,微亮又暖阳的灯光照在他身上,无形中,仿佛给他渡了一层迷离梦幻的光。
修长如竹节的手,持着饭碗,另一只手盛着饭。
看了会,向绾不禁微微出神,什么样的人,连盛个饭都这么好看的赏心悦目。
她给小家伙取小名盛饭的原因有两种,第一是因为她预产期前,那晚盛饭突然腹部坠痛,第二是因为,看到谢乘舟盛饭时的场景,都如此赏心悦目,因此有了这个颇有意义的小名。
明明这么好看的人啊,秀气儒雅,时而淡冷出尘,她怎么就记不住呢?
向绾想过,不是她脸盲症严重的原因,有可能便是,她从来没有将一个人真正放心里,就没有那个人的模样。
思绪飘忽间,谢乘舟已经将盛好的饭放到了向绾眼前,筷子和菜都是用微波炉加热过的。
向绾接过了筷子,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
餐桌上的氛围很安静,安静到只剩下向绾吃饭的声音了。
她只要抬眼,都能看到对面坐着一直停留在她身上谢乘舟的目光。
习惯了被万众瞩目,多人注视的目光她也能做到无视,可被谢乘舟这么直勾勾的看着,她顿时就有些不适起来。
然而谢乘舟并没有觉得自己这么看着她会有什么不对劲,他大大方方又坦然。
丈夫看自己的妻子,可不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良久,谢乘舟才声音轻轻地开口,目光仍然落在她身上:“明天是周末,还忙吗?”
结婚四年,谢乘舟所有的记忆里,自盛饭出生以来,向绾出了月子后,便回归事业工作。
他一边跑剧组,一边回家照顾盛饭,如果不是有兼月嫂的保姆王姐帮衬,谢乘舟想,他怕是忙不过来,焦头烂额。
也就是这样的时间,很快过去了三年。
盛饭三岁了,他却和向绾见面的次数,都比盛饭少。
有时谢乘舟都在怀疑,他或许真的结了个假婚,结婚四年,和妻子见面次数都没超过五十次。
他们之间也就不会说的出有什么夫妻感情,节假日,或是什么节日,她好像从来都没有时间能和他单独待过一天。
除了结婚的那一周,那大概是他过的最奢侈的一周了吧。
另外,向绾预产期的那一个月,也是他奢求来的,回头想起,都恍惚的像是在做梦。
他一个艺人,档期排的满满当当,也能挤出时间回来,一周有几天能照顾小家伙。
但向绾不能,她就是个工作狂,狂起来自己都忘了吃饭。
明天的周末,他希望她能有时间。
幽暗深邃的凤眸,深处隐藏的希望慢慢显现出来。
向绾拿着筷子的手一顿,抬眼:“应该有。”
也就是应该,如果不出现意外情况,周末双休都不会跑去工作。
这是个模棱两可的答案,连她本人都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