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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韵对沈家还是挺感兴趣的,来到古代才知道,能巴上个好大夫有多重要,尤其是对女性而言,很多病是没办法找大夫的,只能摸索着治。

前段日子宋茹身上起了疹子,忍了好几天,才羞答答地对沈氏说了:

“嫂子,你来我房内,帮我看看吧。”

当时宋筠也在场,真是一脸懵逼,放她大学的时候,别说看看背上的皮肤了,和舍友搓澡的时候也能面不改色地开黄腔。

沈氏虽然跟着父母学了点医,但放下了这么些年,也就剩了三脚猫的功夫了,凑乎着开副药,过了几天还没好。宋老太太坐不住了,这才请了大夫。

如今的大夫,都是男人。会看病的女人,那叫医婆,皇宫里会看病的年轻女子,那叫医女。

医婆的名声,毁誉参半,暂且不提;医女是宋家请不来的。

因此,也只能让大夫隔着帮着诊诊脉,再让丫鬟描述了下疹子的形状和颜色,勉勉强强吃了几副药,才治好了。

这还是在娘家住着的寡妇呢,要是在婆家,怕不是难产大出血了都没法请大夫去止血?

在这样严峻的医疗环境下,宋韵把公寓里那箱常用药和酒精看得很重要。

饶是如此,她还是觉得不保险,想着若是能跟着沈家学点基础的医术,就更好了。

沈氏在父母回来的前一晚,就开始对着宋策、宋箴、宋筠念叨了:

“我们沈家也是黎阳县人,祖祖辈辈开着沈氏医馆,你们若是问问祖母就晓得,我家是很有名的呢,县里几乎没有没在我家抓过药的人家。”

宋策其实是知情的,二弟满周岁的时候,外祖父母也来了,当时娘就和他提过。

宋箴和宋筠却头一次听说,瞪圆了相似的大眼睛,嘴也吃惊地长着,听沈氏继续说话。

“到你们外祖父这代,因着我爹的天赋实在是好,名头就传到府城去了。那个时候我还小,只记得我爹说‘我有这样的手艺,何不带着我们沈家再进一步?‘,于是,我爹娘就卖了家传的医馆,带着我和你们大舅,去府城闯荡去了。最终在府城也开了医馆。”

宋筠听懂了,怪不得她从未见过外祖一家呢。医生啊,能在所有繁忙又责任重大的职业里拍前列了,别的行业休息是扣工资难升职,医生休息是要命的。

再加上,以古代的交通情况,和沈氏父母的年龄,舟车劳顿回来看次女儿,的确挺难的。

这次,沈氏父母、哥哥嫂子都坐了车来了黎阳县,只略在老宅收拾一番,就打早就来了宋家。

宋韵的大舅,叫沈枫,娶妻刘氏,育有三子一女,分别是十三岁的长子沈诚,十岁的长女沈诺,七岁的次子沈谦,以及还在襁褓里的小儿子,还未取名。

正经亲家来了,宋老太太还是很郑重的,也没叫沈氏去厨下照看饭食,而是留她一起招待亲家。

沈父沈母大约六十上下,这在古代已经称得上高龄了,但他们看上去却比宋老太太还显得精神些,一来先上下打量沈氏,确认她处处都好,才对着宋念和宋老太太露出笑来,亲亲热热地问候宋老太可好,又问宋念书读得如何。

宋念难得地有些拘谨,恭恭敬敬地回着岳父的问话,为了转移二老的注意力,连忙把女儿抱起来,给岳父岳母看:

“爹、娘,这是筠姐儿,您看看,是不是比满月的时候身体好多了?”

沈父沈母见过满月时的宋筠,的确是体弱,如今一看,倒的确健康了很多。

沈母接过宋筠,让沈父把脉,才对宋念点点头:

“你们把孩子养得不错,只要今后精心些照顾,就站住了。”

边聊边走,很快就到正厅。

待两家人坐定,宋老太太便让几个孩子给沈家人见礼。

宋大郎沉稳乖巧,宋二郎活泼爱闹,宋筠白皙可爱,三个孩子往正厅中央一站,尤其是宋筠,还是被青麦扶着,穿得跟个红色圆球一样,沈家人看着,眼里的喜爱便浓到化不开了。

尤其是沈父沈母,对着几年不见的外孙外孙女,还不等他们行礼,就一把把他们搂入怀中。

沈母说:

“亲家母,又何必见外呢?自家孩子,还谈什么行不行礼的。”

沈家早就准备好了给三个孩子的礼物,听几个孩子叫了“外祖父”“外祖母”“大舅”“大舅母”,就挨个分给他们。

于是,宋大郎收到一套笔墨纸砚;宋二郎收到一本字帖和两样玩具;宋筠收到的更多些,毕竟是小寿星,既有衣料,又有玩具,还有一对精致的小银镯。

待见过孩子,沈母便开了口:

“早就想着回来看看了,只是府城那边总是离不了人手,近些日子又招了个坐堂的大夫,有他们顶着,我们有空回来一趟。”

宋老太太心知这是亲家放不下女儿,她对沈家还是很尊重的,或者说,她对能去府城闯出一方事业的人家,还是挺佩服的。

再加上她本来也不是什么难缠的婆婆,自认为坦坦荡荡,只对着沈家人夸自家日子过得好,孩子养得壮实。

你来我往地寒暄一会儿,沈母又不是回来找茬的,便不再打听沈氏过得如何,而是转而问起了宋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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