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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者共聚一堂,实为盛事。

当看到节目单时,秦剑锋的笑容在脸上凝固了。

“这是~怎么回事?”因为迎新晚会,肯定要以新生的节目表演为主,但是现在新生才刚刚入校,各方面还需要调查和协调,所以节目单大都是空着的,正因为如此,秦剑锋才能一眼看到了自己。

“秦剑锋~古乐器吹笛表演~”

默默的念完一遍之后,剑锋同学感觉心很累,肯定是朱可卿给自己加上去的。再看评论,虽然不是很热闹,但还是有学生戏谑道:“一定要看保安哥吹笛~~”

画了个圈圈诅咒朱可卿之后,秦剑锋从自己的行李箱翻出了一个被丝绸静静裹住的小长棍。

小心翼翼的将丝绸解开,一根碧绿色的玉笛出现了。

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如果说什么能证明自己曾经在武当山带过七年,那么这个玉笛绝对是最佳的证明。

秦剑锋打记事起,就没见过自己的父母,是武当山的一群道士将他带大!教他读书写字,练武强身!他的作息习惯跟某个悲情人物很相似~每天只干三件事,练武,读书,睡觉!唯一的娱乐方式就是吹笛~只有吹笛的时候,他才能放松自己疲惫不堪的心。

一开始他吹的是柳笛,后来慢慢的变成竹笛,最后祖师爷将钟爱的玉笛送给了自己,但没吹过几次便下山了,后来又加入狼牙,掐指算算,真正吹这支玉笛的次数屈指可数。

笛,在民族乐队中,笛子是举足轻重的吹管乐器,被当做民族吹管乐的代表,被称作“民乐之王。”

秦剑锋小时候最爱吹的曲目是小放牛,旋律悠扬恬静,情绪明朗清新。抒情的民歌色彩和浓郁的田园风格,现在想来依然让他怀念。

“时间过的真快啊~”秦剑锋不知怎的,眼睛有些微红。他已经很久不流泪了,今天一样不会流。

拿起玉笛,小拇指微翘,熟悉的旋律在宿舍里飘荡,欢快悦耳的笛声在上空飞扬。

“你们还好吗~~”一曲终了,秦剑锋望着窗外的高楼,喃喃自语道。

夜幕降临,秦剑锋锁上门,小跑着去食堂吃晚饭,

新生们三俩成群,老生们成双成对,秦剑锋感觉自己就像一条孤独的单身狗~

“当有一天,你不得不脱下这身军装的时候,你重新成为一名老百姓的时候,你们,会无比留恋,作为军人的每一分,每一秒。”秦剑锋的脑海里忽然想到了新兵连受训结束时,连长对所有新兵说的这句话!知道现在,他才深切的体会到了。

在即将走到食堂大门时,秦剑锋发现门口挤满了围观看热闹的学生。

“怎么了这是?”秦剑锋踮起脚尖道。

“不清楚,但是好像是一个男生在向一个女生表白呢?天,实在是太浪漫了!”秦剑锋身旁的一个女生一脸痴迷道。

秦剑锋“~~~!”

“就不能换个地方表白吗?堵住食堂大门,我怎么吃饭呢?”剑锋同志很是不爽。

女生立刻恶狠狠的瞪了眼这个不解风情的家伙一眼,发现对方长的还有些小帅,便强压怒火道:“你懂什么叫浪漫吗?”

“不懂!但是我敢肯定,这个地方肯定不浪漫!”秦剑锋摇头道。

女生鄙夷道:“你个山炮!”

“有本事把人家姑娘堵在女生厕所表白啊!”秦剑锋无视女生那奔溃的表情,一脸戏虐道。

人群的正中间,一位穿着笔挺西装的年轻男生,正在几个同伴的帮助下,举着一大束玫瑰,看样子得有九十九朵,单膝跪地,向一位穿着牛仔裤,滑板鞋,白衬衫的长发女生深情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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