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才那么瘦到脱形,所以面颊上有着不正常的潮红,所以他……义无反顾、孤注一掷地掀起了“二月风暴”。他的罗马已经淹没在海里,他不需要大道,不需要小径。叶孤城梦破了,他的梦也破了。最后,他只想给自己画一个句号,他要把这个句号画圆画漂亮。他给她送蓝色鸢尾,给爸爸寄贺卡,他来到港城,他赌她会认出他,然后他见到了她,他要她去机场送别,他预感到机场会有什么在等着他,不是机场也会是别处,港城离家很近了……他嘴巴翕动着,那个唇语是“回家”。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统统远去,他想要的只不过是“回家”。也只有以这样的方式,他才能踏上回家的归途。
落叶归根,倦鸟归巢。
其实,他也害怕死亡,也留恋这个世界,可是他的路走到尽头了。诸航想起他听到火警警报时抱着头无处躲藏的样儿,U盘被她扔进马桶后绝望灰暗的表情,眼泪默默滑过她的脸颊,聚集在下巴尖上,晶莹剔透。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人死如灯灭,尘埃落定,一切都付诸流年。他短短的人生,荣耀过,高尚过,虚荣过,迷茫过,炫目过,也算活得跌宕起伏、精彩纷呈。
“你会带他回家吗?”梅娜不放心地问。
诸航惨然一笑。港城演艺界有个传说,梅姑深爱过华仔,华仔会不远千里去探她的班,会买花去听她的演唱会,会在深夜飞车去陪她喝酒、听她倾诉,甚至在她过世后,他为她扶棺,可是他没有娶她,因为他对她没有爱,只有珍视和尊重。人的一生,可能总有那么几回,总有那么一个人,一些事,和爱无关,却无法弃之不管。
栾逍坐在诸航的身边,他今天穿白衬衣,柔黑的发梢扫在领子上,露出一点点润白的脖颈,那黑白极其协调又素净,清清淡淡地在那里,就像他的坐姿,看似随意,却已然入定。
“今天精神好点了吗?”他对她很关心,神情间是掩饰不住的焦虑。诸航微微低下头,修长的手指环绕着纸杯,蓝色的血管清晰可见,手指僵硬,手背上青筋暴突。“好多了。栾老师,我想麻烦你一件事。”
栾逍诧异她突然的疏离:“什么事?”
“带我去见李南大校。”她抬头看着他,目光冷静。
栾逍淡定的神情再也撑不住,肌肉抽动了两下。
“我知道他在港城,我知道你就是夜剑里面那个著名的狙击手高岭,我知道卓绍华首长把你借调到536,并不只是为保护我的安,从一开始,你真正的任务就是等待周文瑾的出现并射杀他。”
三十六计第一大类胜战计之第一计“瞒天过海”,第四大类混战计之第一计“釜底抽薪”,应该说都成功了。夜剑果然是把锋利无比的剑,一旦出鞘,见血封喉。局面变得光怪陆离,方向陡变,曾经道貌岸然的A国、E国和D国都连忙夹起了尾巴,而旋涡中央的港城却奇特地置身事外,立于安之界。李南亲自打来电话作的汇报,他不是表功,他是向卓绍华要人。
“栾逍的任务已圆满完成,后面,他直接随我回夜剑,是不是?”
卓绍华捏了捏鼻梁,从夜剑到达港城起,这一周,他没离开过GAH,一天了不得睡四个小时。身体已经表现出不合作的抗议,可是脑神经却还是紧绷着,一秒都不肯松懈。“是!”
“他被你借去的这几个月,职责内、职责外,都表现杰出,是不是?”
这个李大个子到底要说什么?“是!”
“那么,你不能就这样让他回夜剑,你得有所表示,立功、晋升都可以,他不挑。男人不能太小气,会让人瞧不起的。是不是?”
卓绍华叹息,李大校不从商简直是商界的巨大损失。“你呢,要不要顺便也一块升一升?”
“我升职,在情理之中,不升,我也不会叽叽歪歪,大男人拿得起放得下,我是个海纳百川、虚怀若谷的人。”
“我敬重海纳百川、虚怀若谷的人,李大校的升职不在我职权范围内,但是我一定会以私人名义在李大校回京时送上鲜花一束。”
抢在李南咆哮前,卓绍华挂上了电话。任务完成,负责“二月风暴”的工作人员今天都准时下班了。夜色如胭脂,一点点在窗外涂抹开来。四周,是安静之外的另一种静谧,时间凝固下来的厚重感觉。
一道闪电掠过窗边,隐隐的雷声一步步随骤起的疾风送到了耳边,这大概是北京初夏的第一场雷阵雨,不知能不能落下来。港城那边倒是天天有雨,他是从天气预报看到的。
他和诸航一个多月没联系了,他知道她是谨慎,做任何事都会首先考虑对他会不会有影响。他为她受过两次处分,一次是生帆帆,一次是她在特罗姆瑟时。没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那样夸张,但她真是有点紧张的。她是空降从军,和从军营慢慢磨炼出来的军人不同,对有些事的看法、处理方式,都带有一点随性。他没想过去纠正她,只要不违背原则,他愿意让她保持自我。
周文瑾死了,她在现场亲眼目睹,应该惊呆了吧,她会怎样理解这件事?
早在三年前,几处情报网陆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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