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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她气到吐血的是第二天,附近几个学校就传遍了唐斯年在新生联欢晚会上因唱了自己原创的一首——《送你一朵丁香花》,成了东城大学的风云人物,收获了一大帮迷弟迷妹们的拥戴,一时风头无两。

他就这样火了?

林慕音感觉不可思议。

尤其是走在校园里,身边的男女同学口中谈论的都是关于他的事。

说他才十八岁就已经满腹才华了,简直可以和前期从校园民歌运动众脱颖而出的几位歌坛大牌唱将媲美了,更是他们学习的对象。

一整天下来,林慕音只感觉自己耳边充斥的都是唐斯年这个名字,她都快听吐了。

所以,在周蓁蓁再凑到她耳畔叽叽喳喳的八卦唐斯年时,她只剩嗤之以鼻和翻白眼了。

求放过好吗?

“哎哎哎,慕音,要不我们也趁热写首歌,赶个校园民歌运动末期的潮流啊?”见唐斯年对她没兴趣,周蓁蓁只好转移话题。

校园民歌运动?

啊?经周蓁蓁这么一提,她现在只想狠狠拍自己脑袋瓜一下。

她怎么差点忘记了,按照命运既定的轨迹来说,这个时候由唐斯年重生后的宋希文就该和陆其琛、顾明远组成黑发乐队,掀起校园民歌运动末期的潮流了。

那么这个时候,自家偶像是肯定会出现的了。

因为没有她,黑发乐队是绝对组不成的。

“好,我决定了。”林慕音一下有了斗志。

“太好了,慕音,只要我们这次能成功写出一首歌,我们也能成为校园风云人物了。”见此,周蓁蓁高兴坏了,就差没一把抱住她。

可林慕音随后的一句话却狠狠浇了她一盆冷水,“谁说要跟你一起写歌了,我说的是决定以后只要我有空,都要去东城大学看看。”

“啊?为什么?”某人不解。

为了不让好友周蓁蓁发现自己的小心思,林慕音只好开启了自己以前做销售那行时忽悠顾客的本事。

“你不是说你想学唱歌吗,我们经常去东城大学看看,好好学习咯。至于写歌这种事,还是等你先学会唱歌再说,你说你现在连最基本的练声都不会,写出的歌词能打动大众的心吗?万事得从头开始,脚踏实地嘛!”

某未来天后一脸崇拜的看着她,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慕音,有时候我发现你真不像是个十五岁的少女。”

“我长得着急行了吧!”林慕音暗暗翻了个白眼。

她一灵魂为二十八岁的老阿姨,能跟她们这种小姑娘比吗?不能!

打定主意,林慕音此后只要一有时间,就立马带着周蓁蓁前往东城大学暗中守株待兔,就等自家偶像苏晚慧出现。

论追星哪家强,还得是她林慕音。

要知道她可是听苏晚慧的歌长大的,现在好不容易来到她所在的年代,不见上她年轻的时候一面,岂不是太可惜了……

……

“喂,唐斯年,那不是你小媳妇吗?”

某日,林慕音又带着周蓁蓁悄悄溜进东城大学暗中观察着唐斯年三人组。这次她学乖了,换了身便服,没想到还是被陆其琛看出来了,告知于正盘腿坐在草坪上弹吉他的唐斯年。

他开玩笑道:“最近她好像老是偷偷来学校看你,都被我撞见好几回了,莫非是怕你这位大才子会被别的女生抢走?”

放下吉他,顺着陆其琛的目光,唐斯年也看见了正鬼鬼祟祟观察他周围的林慕音,淡淡回道:“可能吧!”

“哟,还自恋上了。”陆其琛笑道。

“看来你陆公子的名号要让人了。”顾明远也跟着插话道。

“要不,我去请人小姑娘过来?整日里偷偷摸摸的,也真难为人家了。”陆其琛试探问道。

唐斯年只丢给他一个‘随便’的眼神,又继续弹起了吉他。

现在他的心情,似乎很乱。

陆其琛窥探不到他的心思,但还是起身过去找林慕音了。

“你弹错了一个音符。”

顾明远话音刚落,铮的一声,吉他音也跟着停下。

唐斯年的手就硬生生顿在那里,青葱的手指在暖黄日光的照耀下,泛着柔和的光芒。

他抬起头,眸子冷清的看着顾明远,张了张嘴,却终究什么都没说。

“你怎么了,最近老是心不在焉?”顾明远问。

“想买把吉他,可惜没钱。”他答的倒是淡然,不知是真缺钱,还是根本不在乎。

顾明远头一次觉得,原来有人可以穷的这么冷淡。

“你不是借了同学的吗?”

“那也是别人的,我想有把自己的吉他,不是说好要一起组乐队吗?”他看了看不远处陆其琛走过去的方向,目光幽深:“或许,等我有了把属于自己的吉他,我们乐队的名字也就出来了。”

……

“你们在看什么呢?”

林慕音这厢正混迹人群中四处搜寻偶像苏晚慧的踪迹,任何一个稍微相似的背影都没放过,可还是一无所获。直到头顶突然传来一道温和的男声,吓得她差点没犯心脏病。

惊魂未定的拍拍胸脯,一抬眸,却见眼前这个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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