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兵从文安县城附近到这里来剿匪救人,是应有之举,但也不能耗费太多的时间,这是他心中有数的。
毕竟是把帝后的车驾扔在路边,虽然没有眼见的风险,但凡事都怕万一,所以这边的战斗,必须速战速决,不能拖泥带水。如果像他们刚才商量的那样打,左摸右摸的,费时费力不说,只要一个不慎,就会打成拉锯的烂仗。
所以,冲就完了。
听到驸马这么说,大家先都愣了一下,就这么冲进去吗?
不过在炮口下冲锋,也是战场上的常事儿,在驸马面前,没有人愿意认怂,海日古第一个说:“成,我来打头冲!”
“冲归冲,可也不是瞎冲。”
周世显有想定的安排,拿出来一说,大家就明白了。
说白了,就是因为敌人人多,而且分成了两个地方,所以不能一起去打,要堵住一个打一个。
要堵住的那一个,是兴宁宫,里面三十多个人,但是有火器,因此不急着打,派出一半火枪手,由五骑夜不收保护着,一鼓作气冲上旁边的小山包,立刻以火枪干掉炮位上的炮手。
这个时候,哨兵当然已经示警了,而夜不收负责解决示警之后的哨兵,然后火枪手们再以打谷场边上那两个碌子为依托,射住兴宁宫的山门,只要不让人冲出来,就是成功。
而其余的主力,则不顾一切,纵马直冲镇子。在冲过镇口时,如果兴宁宫门外那个大的虎蹲炮的炮手已经被干掉,那就平安无事。
如果运气不好,那就硬挨这一炮。
“只要进了镇子,那就是咱们的天下,京营的兵是个什么情形,你们心里比我更清楚,十个人里头能有两个人披甲就了不起了!”周世显一五一十地替大家分析道,“刚才刘金海已经说了,就连执勤的哨兵,也不过就是穿了一身棉甲,比起我们人人身着双甲,不用打就已经知道输赢了。”
周世显知道,南镇抚司的锦衣校尉,太半都是武试出身,很多是武秀才,像许勇、庄彦超这样的总旗,都是武举人出身,从锦衣卫的小旗做起的。如果是在战场上,长枪大弓的不敢说一定能压过那些老兵,但在镇子上这种近身相博的短功夫,一定是可以轻松压制那些溃兵的。
“再有,他们除了哨兵之外,人人都还睡得稀里糊涂,你们只管放手杀人就是。”
大家都觉得,驸马这个安排很有道理,也痛快的很,不用再磨磨唧唧的,可以放手去干。
最后一个问题是,第一队之中,谁来带头去冲。
“我来。”周世显早已想好了。
“那不行!”几个将官异口同声的说道,谷十八更是一把扯住他马笼头上的缰绳,死也不肯松手。
因为第一队冲出去的人,大约逃不掉小虎蹲炮的那一击。
“我把话说清楚,第一个冲的人风险未必最高,”周世显正色道,“因为那个炮手发火开炮还需要时间,说不定等到炮子发出来,反而是冲在中间或者后面的人最危险也说不定呢。”
虽然他这么说,也不是没有道理,但是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总觉得让驸马冲在第一个,有些匪夷所思。
“十八,给我放手,赶紧上马跟着我。”周世显用马鞭子的柄去敲开了谷十八的手,“军令,全体上马!按我刚才安排的去做,剩下的事情,各安天命,谁也别抱怨,都交给老天爷!”
“遵命!神机营上马,燃火绳!”
“锦衣卫上马,刀出鞘!”
“夜不收上马,弓在手!”
周世显看着这一幕,不知为什么,忽然有一种跟这些大头兵很亲近的感觉,觉得心里暖洋洋的,很舒服。
他暗自在心里运了一会儿气,喝一声“驾!”,双腿一夹马腹,当先冲了出去。
主官带头冲锋,队伍的士气就不用说了,瞬间拉满。七十余骑兵,默不作声,却以惊人的速度和气势,忽然就从树林里冲了出来,分成一前一后两群,向兴宁宫镇全速飞驰而去。
周世显把身子伏在马上,只觉得耳边风声呼呼作响,他盯住往小山包去的那条岔道,打马狂奔,尽量让自己不去想要挨一炮的事情。
可惜还是做不到自欺欺人,越不想让自己去想,却偏偏就要去想,最后变成整个身心都在等,等着那门虎蹲炮的炮声响起。
然而,居然没有响。
直到他这一路二十骑马一口气冲上了小山坡的坡顶,听见哨兵狂吹示警的哨子,炮声也一直没有响起来。
他狂喜地想,真的是爱拼才会赢啊!正想跳下马,大吼一声缴枪不杀之类的话,就当胸挨了一箭,胸口一闷,眼前一黑,身子向后一仰,扑通一声摔下马来。
这一跤摔的结实,周世显只觉得百骸欲散,勉强睁开眼睛看去,只见一名哨兵已经满脸惊慌的跪在地上举起双手,另一个手上持弓放了一箭的哨兵,已经被几名狂怒的蒙古骑兵用长矛捅死在地上,然后还在泄愤似的以长矛上下纷飞,眼见的被捣成了肉泥。
跟着耳边便响起了枪声,是齐四柱端立山坡边上,平举着鲁密铳在放枪。只见齐四柱开完一枪,便有一名火枪手将燃着短火绳的另一枝枪递给他。
周世显躺在地上,心中默默地数着,齐四柱一共开了五枪,枪声就停下了。
跟着便觉得有人摇着自己的手,听见谷十八带着哭音喊道:“爷!爷!驸马爷!”
周世显迷迷糊糊觉得,谷十八这几声喊的很是好听,有一种奇特的节奏,还他玛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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