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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二狗到了山上,一片乌黑,他打开了手电,树林当中传来一阵阵怪异的声响,风吹过树枝发出的“瑟瑟”的声响,对此,赵二狗的心里不免有些慌张,光芒射入的树林,几只兔子傍地走过。

呼!

吓我一跳,赵二狗暗松了一口气,他还以为是什么野兽在草丛里埋伏着自己呢,继续深入。在这半个小时的时间里,赵二狗还真碰上了不少的稀奇玩意,毒蛇蝎子地老鼠一个个钻了出来,这些东西都是剧毒之物,要是被它们啃上一口,没得好下场。

正因如此,赵二狗愈发担忧起洛婉君的安危了,她一个女孩子,又没在山里呆过,要是出个好歹,那可怎么办啊?

想到这儿,赵二狗加快了脚步。

进山只有一条路,是进山采药的药农整理出来的,在路上,赵二狗看到了一只蝴蝶发夹,这个发夹他见过,正是洛婉君身上所佩戴的东西。

……

山上,某个阴暗的地洞当中,洛婉君正躺在里头,头发凌乱,脸上,身上都沾满了泥土与树叶。向来以冷清示人的她,现在狼狈不堪,像只掉在泥坑里的花猫。

地洞里,有三四十厘米的积水,从七八米高的地方摔下来,她才能得以无碍,不幸的是,手机摔水里失灵了。

电话打不出去,这种人迹罕至的鬼地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她几乎都已经快要绝望了!只能抬头看着夜空,明月静好,只是此时的她已无暇欣赏。

落到这种境地,其实纯属洛婉君自找的,她也没有想到,这山里的情况比她想象的还要复杂。之前,猎人打猎留下的陷阱,荒废多年,周边长满杂草,形成了一个人工的地洞。

洛婉君进山的目的,就是想看一看山里的环境,看一看能否进行合理的利用,顺便做一些适当开发。可是走着走着,她就迷了路,都不知道自己在哪了,更要命的是,中途她居然还碰上一头大野猪!

那头野猪之大,可谓是她平生所见,即便是在一些科普栏目当中,她也没有瞅见过这么大的怪物,犹如一辆加大版的越野车,当它来势汹汹朝人扑来时,洛婉君的心脏都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去了。

洛婉君转身就跑,一个不慎,便落入地洞当中。大野猪停留在洞口转了一眼,嚎叫着,洛婉君现在都忘不了它凶狠而逼仄的眼神。

心有余悸而感到庆幸,而现在,她心里更多的是绝望,眼巴巴的望着头顶洞口,连老虎都爬不上去的陷阱,她一个女孩要想上去,难比登天!

嗷呜……远处,传来了野兽的厮吼。

蓦然,洛婉君哭了,伤悲不知从何而知,只是深感心酸。她出生在一个官宦世家,爷爷父亲都是都是大官,位居高位。她的人生注定不凡,不过她要走的路,却被家人谋划好了,政治联姻!

洛婉君却不是一个认命的人,她反抗,挣扎,甚至以死相逼,最后老太爷松了口,与她定了一个三年之约,并把她派到了一个穷乡僻壤的地方担任村长,老太爷的要求是这样的,洛婉君如果能够在三年之内,将一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变成一方富庶之地,她以后的人生便由她自己做主,从此再不干涉。

为了争取自由,也为争这一口傲气,洛婉君答应了老太爷,于是,就是有了之前进村的开始。

三年的时间,对于一个人的来说,或许很长,足够长个头,但是对于一个村子的成长,却是杯水车薪。来到了宁安村,她才知道这个村子有多么糟糕。基础设备不完备,没有支柱产业,没有稳定经济来源,哪怕是路都没有一条好的……

想要改变整个村子,远比她想象的要困难得多,所以,她才会如此急切的想要改变现状。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

还没有等她鸿图大展,证明自己!就掉到了坑里。

估计,她是要死在这个地方了,连尸骨都恐怕要永远的埋葬在这个无人知晓的角落。

——————

找了好长一段时间,也没见着洛婉君的踪影,眼见着进入后半夜了,赵二狗愈发担心了,这女人不会是被山里的野兽当点心吃了吧?

手电没电了,闪烁了两下,就熄灭了灯。赵二狗叹了一口气,心想,漫无目的的找,不知找到何年何月,望着手里的发夹,心头发愁。

“咦!”

本来没了光,看东西应该不太仔细了,可是赵二狗蓦然发现,看东西越来越清楚了起来,眼睛就像是装了一对探照灯一样。原来乌漆抹黑的前方,变得一片通明,那怕是树叶上趴着毛毛虫,身上的细小绒毛,他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奇了怪,这是怎么回事?

赵二狗惊讶了起来,片刻之后,他便恍然大悟,一定是“山神的力量”赋予给他的能力。

小说里的情节,都是这么写的,主角得到金手指之后,就开始从一个普通人向超人转变!赵二狗心想,自己应该就是在经历这个转变的过程。

是不是,到了最后,就能拥有神话故事里,千里眼,顺风耳一样牛逼的能力?蓦然,赵二狗有些期待起来。

还真别说,赵二狗不仅看得更清楚了,听也听更仔细了,仔细得辨析到蚯蚓拱破泥土的声响。

赵二狗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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