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琏撇嘴:“这很简单。兼祧两房不就可以了?”
“兼祧?”宝玉愕然。
所谓兼祧,就是以一子兼承同父兄弟两房宗祀的特殊继承方式,又称“一子两后”或“一子两祧”。
宗祧继承包括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两个方面,其中尤以身份继承为重,以维护家族的整体利益并保证血统纯正。
被继承人膝下无子,可以通过立嗣的方式让继子来承祧。
但是,假设同父所出的数个兄弟,因各种原因只有一个兄弟且仅有一个独子,其他各兄弟均无子息,那么为了保证嫡长子即大宗一脉香火不断,小宗的独子就要出继大宗为嗣。该小宗要么另寻他人立嗣,要么就面临绝后危险,就像《白虎通义》中所说:“小宗可以绝,大宗不可绝。故舍己之父,往为后于大宗,所以尊祖,重不绝大宗也。”
这种做法虽然合乎礼教,但对小宗而言,让自己的独生儿子过继到大宗为嗣,自己却要立远房亲属的子侄为嗣;如果生逢战乱,宗族零落,甚至要冒着违法风险去立非同姓的养子、外甥或赘婿来承继本房香火,实在有违人情。
兼祧最有名的,是前朝明嘉靖帝时期的“大礼议”事件,这也是最早最有影响力的兼祧继承。
正德皇帝朱厚照从小身体健康状况不佳。
据《孝宗实录》载,“弘治十五年十一月,内阁大学士刘健等言:‘今冬以来因东宫进药,上廑圣虑,数日之间奏事益晚,今经两月未复前规。’”
意思是说,弘治十五年,当时年仅十二岁的太子朱厚照生了大病,两个月的时间才勉强治好,其父孝宗皇帝很担心,甚至因此耽误了政事。
又有《武进县志》载,“一日,上涉猎还,口出血,杰进犀角汤,愈。”
朱厚照出去狩猎游玩,回来后竟然口吐鲜血,太医吴杰为他开了犀角汤,他的病才痊愈。
由此可见,朱厚照从小身体状况便不是很好,偏又贪玩,以至后来南巡归来之时,“上至清江浦,复幸太监张阳第。踰三日,上自泛小舟于积水池,舟覆溺焉。左右大恐,争入水掖之而出,自是遂不豫。”
这厮意外落水,而溺水之后,身体每况愈下,病入膏肓,难以医治,最后驾崩于豹房。
但是问题来了,作为皇帝,朱厚照生前并未留下任何子嗣,只好兄终弟及,立兴献王之子朱厚熜为嗣,是为明世宗,年号为嘉靖。
时年十五岁的明世宗下令群臣议定明武宗的谥号及生父的主祀及封号,以内阁首辅杨廷和为首的朝中大臣认为明世宗既然是由小宗入继大宗,就应该尊奉正统,要以明孝宗为皇考,兴献王改称“皇叔考兴献大王”,母妃蒋氏为“皇叔母兴国大妃”,祭祀时对其亲生父母自称“侄皇帝”。
嘉靖帝自然不能同意了,做个皇帝尼玛怎么能连生父生母都不可承认?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不稽。
好在新科进士张璁深明帝意,上疏支持嘉靖帝,认为明世宗即位是继承皇统,而非继承皇嗣,即所谓“继统不继嗣”,皇统不一定非得父子相继,而且汉定陶王、宋濮王都是预先立为太子,养在宫中,实际上已经是过继给汉成帝和宋仁宗,“其为人后之义甚明”。
故而,他建议明世宗仍以生父为考,在北京别立兴献王庙。
明世宗见此奏章后大喜:“此论出,吾父子获全矣!”
于是明世宗便以一家独子之身份,承两家之宗祧,成兼祧之先例。
皇室既开此先河,民间便纷纷效仿,此后兼祧虽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却一直隐隐存在于社会之中。
后来由兼祧制度又衍生出一种婚姻,叫兼祧婚姻。
由于关系宗法继承,中国古代严格执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即男人可以拥有很多女人,但明媒正娶的只能有一个,是为正妻,生下的孩子为嫡子,其他女子则是妾,生下的孩子为庶子。
兼祧制度的实行就会带来操作上的一个问题,如果上代兄弟几个只有一个男性后代,很容易出现这个后代的正妻只生一子,无法同时继承多家香火的情况。
出于这个考虑,便又做出了补充,“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母亲,两相情愿者,取具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也就是说独子可以娶两房或三房妻子来保证家族香火的延续,实际上变相承认了一夫多妻制的合法性。
这样一来,一个妻子代表一房,生下的儿子继承该房香火,问题得以完美解决。
当然,明明是自己生的儿子,偏偏要叫自己叔伯,这滋味也未必好受就是了。
但显然,贾琏话里的兼祧与以上不同。
“二哥不如详细说说?”宝玉见贾琏话里有话,便追问。
贾琏笑道:“林姑父不是没有儿子么,你可以以入赘身份为林姑父传递香火,同时娶宝钗继承贾家香火,这样二人都是妻,问题不就完美解决了么。”
宝玉顿时目瞪口呆:“琏二哥脑袋还真灵,这样的主意都想得出来。”
但这明显不符合礼法,首先要取得林氏、贾氏两个家族的认可。
“什么认可?姑苏林家和姑父一家早就断绝往来,你多生几个自立一族不就好了,哪里需要许可。”贾琏听到宝玉的担忧,不由翻了翻白眼,“小小年纪,倒是比老古板还迂腐。”
“姑父过世时,我去扬州帮着打理白事,压根就没见到姑苏林家来人。再说,姑苏林家同姑父早出了五服。”
“至于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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