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尚的水果摊出了这种事儿,生意越发惨淡。甚至说可以宣告歇业了。
加上欠吴璟轩那笔巨款,对她们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这笔欠下的钱,越冉一个字都未曾在她爸爸面前提过。
她已经长大了,不能再让爸爸操劳,于是她打算自己去挣钱还这笔巨款。
如今,她不仅要还这笔巨款,还要担起养家的重担。
在之前对于越冉来说,钱,难免沾了世俗的铜臭味,那么现在,面对现实,钱,成了她不得不去挣取的东西。
而对于越冉来说,唯一值钱的恐怕就是她的歌声了。
于是她不得不去她曾经很讨厌的地方——酒吧。
欠了这么多钱,她必须去个来钱比较快的地方。在酒吧要是唱歌唱得好,挣钱会比较快,而且也轻松。
她在里面当驻唱歌手,当然这一切都是瞒着她老爸进行的,她骗他说最近在学校勤工助学,所以会晚点儿回家。
酒吧,一个大都市必不可少的地方,提供给青年男女尽情挥洒激情、挥洒青春的场地。在这儿,灯光或炫目抑或柔情,都会勾起男男女女的情欲,在夜晚,人,越是接近动物的一面。有很多欲望在这里得以尽情的宣泄。
当歌声回荡在程一鹤的酒杯中时,他伴着这杯美酒开始欣赏起台前那位带着面具的女人。
面具遮去了她的大半个脸,只露了一张嘴和下巴部分,皮肤白皙,嘴唇一看就让人有种想吻上去的冲动。
程一鹤阅人无数,即使是遮住了大半个脸,凭他的直觉,他也能判断出,台上那小妞,定是个难得的美人。
来酒吧唱歌的,很多着装性感,脸上浓妆艳抹,唱歌时也是尽力用肢体动作来展现自我。为的就是在酒吧里,能成功搭上个富二代。
可这一位偏偏反其道行之,不仅着装朴素,从面具剩余的部分也看得出是素颜,唱歌时身体动作不多,甚至接近于无,好像是在宣扬,她就只是来唱歌的而已。
他吩咐手下去点了很多首他喜欢的歌曲,从她口中跳出来的每个音符都在敲打他的心弦。
“钱,能够买到一切。”这是程一鹤认定的社会规则。
从小他就对钱分外敏感,他研究赚钱的门道,读遍金融界的众多书籍,拜很多金融界泰斗为师,现在的生意越做越大,是国屈指可数的金融才俊。
但,同时,他也是有名的花花公子。因为,他从不相信爱情这个东西。
男人爱女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爱她的那张脸以及火辣的身材。他觉得,在生活中有些男人对着一位丑陋的女人说“我爱你”之类的话时。唯一确定的是,这个男人没什么本事,他只能对生活妥协,要是有本事的话,面前也绝非丑女。一旦他有了资本,他会收回之前所有的甜言蜜语,一脚蹬掉那位丑陋的女人。
他程一鹤得随时寻找生活中的刺激,来满足他活着的快感。眼前就有一个让他觉得能够打发一阵子平淡生活的猎物。
当越冉走在空荡荡的小巷时,忽然,漫天飞舞着粉红色的纸币。
她回头一看,映入眼帘的竟是一张熟悉的面孔。
她在脑海中搜索,几秒后她想起来这张脸正是那晚被她暴打一顿的那位花花公子的脸。不错,他就是——程一鹤。
“摘下面具,这些钱都是你的。”程一鹤的口吻中分明带了些轻佻。
“对不起,我不需要这些钱,也不必摘下我的面具。”但内心的独白是,“老娘一旦摘下面具,一旦你认出是我来,你还不得灭了我?”
刚等越冉说完,眼前又纷纷落下比先前更多的粉色纸币。
“不要清高,在我看来,清高的人,到最后都是要吃亏的。钱,就在你脚边,捡起来,就是你的。前提是,你必须得摘下面具。”
虽然现在越冉真的很缺钱,她的内心有些犹豫,可看到程一鹤不可一世的样子,她就打消了她的念头。
程一鹤在她眼中不仅是那天的好色公子哥儿,更是眼前觉得钱就能办妥任何事的唯金钱至上者。这样的价值观,她从来都是不屑的。
她缓缓走到程一鹤面前,左手拉着面具,做出要将面具拿下的动作。
程一鹤眼睛发亮,他等待着见到这个女人的真容。
越冉右手轻抚程一鹤的左脸。
他嘴角上扬,瞧瞧,外表看起来多么清高的女人,见到钱还不是臣服于他程一鹤,还如此这般勾引他。
正当他想着今晚如何伺候这个面具女神时,结果响亮的一巴掌却惊醒了他刚刚编织的美梦。
是的,这一巴掌就是她打的,她打了他一巴掌!
然后等他回过神来时,她早已逃之夭夭。
留下程一鹤看着空旷的小巷和满地纸币发呆。
越冉迅速穿出小巷,来到了人潮涌动的大街,开口喊到,“那条巷子里,正下钞票雨呢,大家赶紧去抢呀!你们要是再晚点儿去,估计那个神经病都快把钱给捡光了!”
虽然国民的素质已经提升了很多,但还是有一部分贪小便宜的人一哄而去。
来到巷子里,大家果真看到有个人在那儿捡钱。
程一鹤一抬头,吓了他一跳,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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