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叫你买早饭去,你愣着干嘛呢,耳朵聋了咋的?”再次的喝骂声把王朗从这身体原主人的记忆里拉回了现实。
“二傻子,彪哥的话你也敢不听,还站着干嘛,快去啊!”接话的正是和王朗一起调过来的刘,此时也从宿舍里钻了出来,边囔囔边挤着眼暗示,而他口中的彪哥,就是站在门口那青年,名叫吕彪。据说以前是湖南某镇的一个小混混,后来闯了祸,就逃来了S市,跟着镇上一起长大的潘庆海在工地上干活。由于外面混过,又和潘庆海有那么一层关系,时间久了,吕彪俨然自封队里二号人物,平时对队里的人都是呼来喝去,至于王朗,吕彪从来没正眼看过一下,一个二傻子是不值得他留心的。
王朗冷冷的看着吕彪,在他身体的记忆里,这个吕彪不但人横,而且喜欢占便宜。平时队里有人有什么好东西,他总要占上一份,特别是王朗,他让王朗买早饭买饮料从来就没给过钱,甚至王朗刚来时他向王朗借过三百后就没了下文。
吕彪看到王朗冷冷的盯着自己,瞬间有种被侮辱的感觉,不禁咆哮道:“看什么看?你是不是皮痒了,找不自在?”说着就要冲过去教训王朗,边上刘一看要闹事,马上拉住吕彪并讨好道:“呀,彪哥,您跟这傻子生什么气啊,大人不计小人过,您边上坐,我来跟他说,二傻子,二傻子!快去买早点啊!还傻站着干嘛?”刘一边拦着一边向王朗狂挤眼睛。
王朗像真的聋了似的,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没有任何反应,但仔细观察的人会发现,他的右手因慢慢捏紧而爆出了青筋。
正在这时外面走进来一个人,一看这情景要闹事便道:“都干嘛呢,都是自己队里的兄弟,闹什么事?彪子,小朗人家是个老实孩子,别老是欺负小朗,我这刚买了几付蛋饼,来!先把早饭吃了?”
来人正是潘庆海,做为队长一看队里要闹事,当然要马上阻止,所以他刚一出现就把吕彪拉走了。吕彪虽然横,队长面子还是要给的,但嘴里依然不依不饶道:“海哥,你不知道这小子现在越来越拧了,吩咐的话都不听,真是欠揍。”
“好啦,彪子,你这脾气得改改,一个小孩家你跟人家拧什么劲。”潘庆海再次劝道。
吕彪本来还想说什么,被潘庆海又说了几句就不响了,拿着两个蛋饼到宿舍里吃去了。
潘庆海打发了吕彪,转身对着王朗笑道:“小朗,早饭还没吃吧,过来一起吃吧?”
看着潘庆海的笑容,王朗慢慢放松了握紧的右手,眼神也柔和了些:“海哥,我不饿,你们先吃吧。”说完王朗转身出了工地。
早上的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吃过早饭,工地的工人便热火朝天的干起活来,除了中午吃口饭,大伙一直忙到太阳落山才收工,当晚上华灯初放的时候,工地的工人才陆陆续续的回到宿舍。王朗这时正坐在床沿继续看他的中国简史,周围其他人有的在看电视,有的在打牌聊天,队长潘庆海则拿着账本坐在一张桌子前算着一天的各种费用以及今天出工工人的工分。
就在屋里吵吵闹闹,各干各的事时,突然一条丝袜高跟腿踏进了宿舍门。王朗来到这个时代后,虽然对现代女性穿着性感的高跟丝袜一直颇有微词,但他不否认现代衣着设计给女性赋予更多曲线的美感,可这条刚伸进来的高跟丝袜腿,王朗完没有那种美的感觉,他给王朗第一个印象就是油腻,一条穿了高跟丝袜的大腿会让人觉得油腻是种什么感觉呢,反正王朗现在的感觉就是刚吃下的饭有些反胃。
看到门前的来人,屋里第一个站起来的不是别人,正是翻着账本的潘庆海,只见他一个箭步冲到门口,满脸堆笑的对着门口那人道:“老婆,你怎么过来了,你看这里乱七八糟的,把你刚买的新鞋都弄脏了。”
“你还知道你老婆,人整天在工地,家里都三天没回去了。”潘庆海老婆边埋怨着边进了宿舍。
潘庆海老婆姓鲍名莉姿,S市本地人,在一家国企做文员,她名字虽好听,人却有点丑,不但有点丑还非常“丰满”,因此一直到二十五六都没处过对象,直到五年前碰到正落难的潘庆海,当时潘庆海刚来S市做生意亏了本,多亏鲍莉姿援手让潘庆海度过了难关,潘庆海是个懂得报恩的人,进了施工队有了钱后就经常买些礼物送给鲍莉姿,两人处久了倒是有了些敢情,就这样两人终于走在了一起。
婚后两人虽然感情融洽,但鲍莉姿做为S市本地姑娘娶了个外地老公,总表现出一副高人一等架势,常常在家发大小姐脾气,这要碰别的男人早就翻脸了,但命运就是那么捉弄人,长相和脑子都不差的潘庆海就吃这一套,都说S市男人都是妻管严,而潘庆海可以说把这一优良传统发挥到了新的层次,这不潘庆海正守在老婆边上陪笑呢。
其实今天潘庆海老婆的打扮可以说非常时髦,白色镶边的露肩装下面配上小花格的短裙加上超薄的肉丝和蓝色的小高跟,本应该是个让人心动的白领丽人打扮,可穿在身高一米六,体重超一百六十斤的潘庆海老婆身上就是美不起来,那露肩装吊带勒出的赘肉,丝袜包着的象腿,蓝色小高跟穿着更容易让人联想到用裹脚布裹着脚硬塞进鞋里的感觉,并且潘庆海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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