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大一会儿,巷子里的住户听到动静,出来围观,包胜安和几个吃瓜群众一同把小贩扭送到了派出所,做了简单的笔录。
据陈凌说,她拿着养母王美霞给她打酱油的钱,从杂货店回来的时候,因为酱油卖完了,她看到别人都在买冰棍儿,她又热又渴,也很想买一支,但又不敢把钱花掉。
小贩好像看出她的纠结,让她等一会儿。其他孩子走光后,说要带她去仓库,那里有成千上万支,可以随便让她吃,而且不用付钱。
包诗婕知道,以陈凌的聪明,绝不会那么容易上当,但是,因为缺少关爱,她宁愿刀口添血。
去派出所的路上,陈凌用近乎哀求的声音,再三恳求包胜安和包诗婕对王美霞保密。
包胜安有些为难。
陈凌带着哭腔说:“包叔叔,如果被我妈知道的话,她会打死我的。”
包诗婕摇了摇父亲的手,他才答应了。
在警察询问的时候,包胜安说陈凌是自己亲戚家的孩子,去给女儿买冰棍的时候被人贩子骗了,他和女儿立刻追上过去,万幸抓住了人贩子。
无论包胜安说得多么有惊无险,但是作为临时监护人,还是被民警好好教育了一番,他只有连连点头称是。
从派出所出来后,陈凌又让包胜安带她去其它杂货店买了三角钱的酱油。
小区里竟然进了人贩子,包胜安忽然觉得把女儿一人放在家里太不安全了,于是带着她到了自己的电器维修铺。
包胜安的柜台后面本来是用楼梯间做成的小仓库,他在里面搭了一张简易的单人床,以做午休之用,偶尔不回家的时候也能对付一晚。
包诗婕让父亲去忙,自己走进了小卧室。
卧室不过五六个平方。床的对面是一套漆身斑驳的桌椅,挨着桌椅的是一排置物架,每一层都摆满了无线电相关的杂志和电视机的零部件。
就着昏黄的灯光,包诗婕打量着父亲的这个小卧室。无意间瞥见了一个墨绿色的软皮笔记本。本子放在家电杂志的中间,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它的存在。
直接告诉她:这是一个有故事的笔记本!
也许是因为那些有着年代感的物件,本身都自带着一个想要诉说故事的灵魂。
而此刻,那个灵魂似乎已经按捺不住了,浑身散发出蛊惑人心的光芒。包诗婕赶紧伸手去够,怕再晚一点儿,它会忍不住开口说出话来。
因为个头不够,她搬起书桌前的椅子,颤颤巍巍地踩了上去,又踮起脚尖,才把它从杂志中费力地抽了出来。
这是一本厚厚的软皮笔记本,封面已经有了轻微的磨损,却很干净,看来是经常使用的。
包诗婕打开第一页,发现是父亲的日记,立即又合上了本子。
到底要不要偷看呢,会不会不太礼貌?
她一边想着一边又重新打开了日记。她已经被那个灵魂蛊惑,实在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
日记本的扉页中还夹着三片花瓣,由于年代久远,早已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只剩一片枯黄,如蝉翼般轻薄,似乎一碰就碎。她小心翼翼地合上了这一页,然后翻到了日记的第一篇。父亲俊逸的钢笔字映入眼帘。
她太投入了,以致忘记了时间,对父亲的呼喊也浑然不觉。尤其是当她看到其中一篇:
1882.3.10小雨
距离高考已不足百日。
班主任公布这次模拟考试成绩的时候,她从前排回过头来,朝我莞尔一笑。发梢扫过,立刻又转过头去看着讲台了。
只要照常发挥,再努力三个月,对于考上大学,我和她绝对是胜券在握。可是,最近老毛病又犯了,我心里隐隐感到一丝不安。那些承诺仿佛被铭刻在了心上,不容背叛,更不能被辜负……
“诗诗,你在看什么呢?”
包胜安叫了女儿三次都没有回应,推门进入卧室,就看到女儿正站在椅子上入神地看着什么,只消一眼,他就认出那是自己的日记本。
包诗婕察觉到父亲走过来时,已经来不及隐藏了,只有演戏,她随手乱翻着日记,“爸爸,这是你的笔记本吗?上面的字我怎么都不认识啊。”
包胜安紧绷的神经松懈下来,幸好女儿不识字。他不动声色地把日记收起来,伸手放在了置物架的最顶层,“因为你还没上学啊,等读书识字了就能看懂了。”
“那我现在就想上学。”
“九月份开学咱就上学。”
“好耶。我本来就是五岁上学的。”
“嗯?”
“我是说我确实该读书了。”包诗婕突然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自己多了二十多年的见识,高中不敢说,起码从小学到初中随便学学,也得名列前茅啊。
这世一定要把方浩从第一的位置上拽下来。
“饿了吧?爸爸带你去吃饭。”包胜安说着把包诗婕带出卧室,关上了门。
包诗婕看着关上的门,父亲像是把一个天大的秘密关了他们身后,她内心已经平地起了波澜:如果仅仅是高中时期的平常日记,父亲断然不会如此紧张。
以前,父亲也经常跟她讲述发生在高中时期的趣事和艰苦。
高中时期的包胜安,在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个子依然窜到了一米八五,他身为校篮球队队长,学习之余就是带着队员练球,在大大小小的比赛中,几乎揽下了所有的冠军;在所有的科目中,成绩最突出的是化学,被老师和同学们称为“难不倒”……
零零碎碎的事件,拼凑成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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