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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少轩茫然,神情恍惚,不知道该想什么,脑子一片空白。尽管疲惫不堪,浑身疼痛,却久久无法入睡,眼睛直直地盯着飘忽的火苗,仿佛能看到妹妹泪眼汪汪的脸庞。

“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

稚嫩、清脆的声音回荡,雷少轩心里一阵酸楚,眼泪簌簌而下,不由又想起母亲紧紧抱着自己的手,母亲的怀抱如此温暖!

“少爷?”胡友德轻声说道。

雷少轩背对着胡友德,不说话。

“少爷还在怪罪夫人没有救你?”胡友德声音低沉,缓缓道:“你错怪夫人了。”

“老爷被判抄家流放,府中财产皆被官府抄没。幸好夫人行商之时,在别处商号尚有些股份,为救你和二少爷,夫人将这些股份部变卖,尽管如此,却依然不够,没有办法,夫人把随身的首饰、衣物部当掉,遣散所有家仆。您没发现吗,夫人头发都变短了,是因为……”

胡友德迟疑了一下,叹气道:“她连头发都剪下卖掉了呀。”

“什么?”雷少轩惊住了。

隔墙房间的一个角落,马少腾微微睁开了眼睛,轻叹一口气,又闭上眼睛。

“是的,家中分文无,夫人和二少爷、三小姐只能暂时栖身城内一处寺庙。”胡友德压低声音说:“就算怪罪夫人,你也要好好活下去。否则,就真的辜负了夫人的一片苦心!”

仿佛被一道惊雷击中,雷少轩脑子瞬间清醒。

雷少轩止住眼泪,半晌说不出话来。

懊悔、羞愧涌上心头,雷少轩慢慢转过身,对着胡友德坚定地说道:“德叔,我要活下去!”

雷少轩坐起身,第一次正眼看胡友德。

胡友德是府里的看门人。雷少轩平时觉得他很丑,面目狰狞,以至看一眼都让人觉得害怕,雷少轩平日并不愿意跟他说话。

胡友德的脸上被火烧过,肌肉拧在一起,如一团面团疙瘩,一道刀疤从左脸贯穿下巴。

这是救公孙烈所致。

公孙烈原是边军辎重营偏将营管。一次战斗中,粮草库被袭失火,胡友德冲进失火的仓库背出公孙烈,冲出火堆时,被胡人砍了一刀。

幸好大火剧烈燃烧,胡人所骑马匹被惊走,两人才活了下来。

胡友德受伤严重,回乡后生活极其困难,公孙烈又把他叫回来,留在身边当仆人,为府里守门。

按说看门人应该长得好看,公孙烈却不在意这点,坚持让胡友德看门,因为守门最轻松。

逢年过节,公孙烈常常让胡友德到后院家宅一起吃饭,当家人一般。公孙烈死后,公孙倩遣散部仆人,胡友德不愿离去,自愿护送雷少轩前往西胡苦海。

雷少轩第一次觉得胡友德其实不丑。宽阔的额头,浓眉大眼,深沉略带嘶哑的声音,让人觉得宽厚。

“少爷,要活下来,首先要平安行至苦海。”胡友德吸了一口气,缓缓轻声道,“此番前去西胡苦海,路途遥远,身体最重要。”

“夫人已经为你作好了准备。”

胡友德把包袱打开,露出折叠整齐的衣物。

“少爷,冰天雪地行军,保持身暖、手脚干燥最为紧要。身上潮湿,冻伤身体,染上风寒,有性命之忧;路途遥远,倘若手脚冻伤,也必死无疑。”

每个囚犯都有牢狱所发棉鞋、棉服,当胡友德将雷少轩所穿棉鞋使劲脱下时,感觉麻木的脚一阵剧痛,雷少轩不由“啊”叫出来。

雷少轩脚通红,微微肿胀,脚上沾着散碎的冰碴。

胡友德微慌,赶忙仔细查看。

“脚没有冻伤,只是走路时间太长,有些红肿。”胡友德舒了一口气,放下心来,拿出一双鞋。

这只是一双普通棉鞋,外面却包着一层兽皮,用针线细细缝在鞋面上。

“夫人连夜缝制了一双棉鞋,外包兽皮,不怕雨水。普通棉鞋行于雪地,容易受潮,多少人冻伤两脚。”

胡友德语气平和,颇显啰嗦,雷少轩心里却感动。

胡友德接着又拿出来一件棉衣,也是皮面棉袄。

“棉袄也用兽皮做面,虽然粗糙难看,却不惧雨雪侵袭。”胡友德拍着棉衣,有些感慨。

雷少轩这才发现,身上的棉衣已然潮湿,粘在身上,冰冷透骨。

还有手套,还有帽子……每一件都不甚整齐,显然是临时赶制出来,帽子一处尚有斑点血迹。

母亲出身富贵,哪里会女红?显然是不小心针刺手上,侵染的血迹。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看着件件赶就的衣物,雷少轩眼泪簌簌而下,忍不住呜呜哭起来。

“这……少爷,吃点东西吧!”见状,胡友德有些不知所措,低声道。

胡友德掏出一个纸包打开,里面是切好的肉干。

军士发的两个干饼,早就吃下去了。尽管感觉极饿,雷少轩却没有多少胃口,沉浸在伤心和自责中。

“小子,吃独食吗?给老子拿点肉过来。”一个恶狠狠的声音响起。

雷少轩顺着声音看去。

一个凶狠大汉瞪着眼睛,挥舞着铁链,铁链的撞击声,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大汉浓眉大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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