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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架空朝代,我叫明秀,好死不死地还姓朴,朴明秀,多么有韩剧男主的风采。

我穿越到这个地方已经好多年了,不幸的是我并没有穿越成什么娇贵的金枝玉叶,而是成了一户贫穷农民家的女儿,虽然穷,可是鉴于我所生活的风雀帝国是个已经和平了近百年的强盛国度,只要能平安度日,那穷点儿也就穷点儿吧。

谁知道,半年前,突然就开始打仗了,这几年强大起来的游塔族在吞并了几个弱小国家之后,终于把矛头对准了风雀帝国。

这真叫一个措手不及,敌军来势汹汹,朝廷这才开始匆匆忙忙地征兵,这可愁了老百姓,也愁坏了我爹。

我爹年龄大了,不符合征兵条件,剩下的男丁只有我哥,可是我哥怎么能去当兵呢?我哥自小就是神童,虽然身体一直不太好,但却有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本事,十三四岁的时候就能完爆那些教书的老学究,长相也及其白净俊秀。让我哥去当兵,别说我爹舍不得,我也舍不得!那怎么办,总不能抗旨,于是我袖子一撸,豪气冲天:别怕,我去!

就这么着我来到了军营里,虽然我是个女汉子,但是新兵训练对于一个姑娘来说实在是太苦了,我每一项考核都处在及格线的边缘,好几次差点死在野外,好在遇到了崔大哥,好心地把我从作战部队调到了饭堂蒸馒头,军中不养无用之人,这个活我再做不了,真的会被处死,所以格外卖力。

七万人的军队,每天做饭放饭是个超级大的问题,需要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这天把晚饭放下去之后,严重缺乏睡眠的我上下眼皮就像是粘在了一起,拽着大帐的一角晕晕乎乎地打瞌睡。

“明秀啊,醒醒。”崔林风大哥踹了我一脚:“去去去,把这饭给将军送过去。”

“给将军送饭?”我大惊:“这不是我的活儿啊。”

“我知道,往常都是将军身边的司马侍卫亲自过来拿,这不前几天司马侍卫负伤了,上头让我派一个稳妥的人给送饭,就你去吧,我可跟你说,打起精神来,别出差错。”崔林风郑重其事地把饭菜塞到我手里,一把推我出了大帐。

我看着手里的饭菜,心里一阵恐慌。

我所在的军队名号秦家军,不为别的,正是因为一把手将军姓秦。秦越风是风雀帝国为数不多正统将军,在别的武将都因为地位太低而纷纷转行的时候,秦家一直坚定地走自己的武将之路,于是,当游塔族来势汹汹,秦越风便成了帝国的顶梁柱,率领着刚组建不久的秦家军抵挡住了游塔族一波又一波的进攻。

秦越风巡营的时候我远远地看过他一次,年纪也就二十出头,却面色冷峻、不苟言笑,一般士兵见到他都会自动立正,一看就不是个好相与的,给他办差,我得仔细再仔细。

秦越风所在的中军营地离我所在的营郊不算近,为了防止饭菜凉了,我不得不一路跑着过去,到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了。

好容易到了秦越风的大帐外头,正打算把饭菜交给门口的守卫然后撤走,却恰巧赶上了集合的哨声。

那侍卫听到哨声就赶着要去集合,边跑边匆忙道:“你把饭菜送进去吧。”

没办法,我只有小心翼翼地进了秦越风的大帐。

将军的大帐果然不一般,是普通大帐的两倍大,甚至还特意隔了一个隔间出来,里面放着一叠书和一张软塌。不远处的桌子上放着一个香炉,里头点着宁神的香。

我把饭菜放到桌子上,想着他们集合也没那么快解散,就大着胆子来回参观了一通,然后一屁股坐在了软塌上,舒服极了,深吸一口气,那香的味道窜进了鼻腔里,闻着心情都放松了不少。

心情放松了,原本就困得要命的我立马就被睡意席卷,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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