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说的是想要使好了大枪要练一辈子。刘志伟从上大学时跟着老师学的大枪,以后工作了没有时间练,但还是只练“拦、拿、扎”三字诀。练了二十多年也算功底扎实。
但是练武光是基本功扎实只能说是练了功夫和身体,不没有人经常“喂招”对练一样不能上阵厮杀。刘志伟就从没有和人对练过。但是李不弃却是禁军家庭,从小耳濡目染而且从不缺少对练的对象,因此临场经验非常丰富。穿越过来一个月,刘志伟已经基本吸收了李不弃的记忆和技能,现在是刘志伟和李不弃的功夫加上李不弃的经验形成了完美的结合才让刘志伟有了以一对三的胆量。
刘志伟上大学时练过太极和形意拳,讲究听劲和滚转。当朴刀一砍进竹子,他便稍稍一撤劲儿造成对手落空的感觉,同时肘腕用力,让竹竿滚转起来。密实的竹节夹住了朴刀,横向滚动,那汉子完没有想到突然出现一股横力,朴刀差点儿脱手。他连忙用力握住朴刀,却被这股力量带得一个趔趄,这就是四两拨千斤的妙用。
不等他站稳,李不弃已经一个滑步靠近那汉子,稍一抬脚斜蹬便踹在那汉子膝盖侧面。这里正是关节最脆弱的地方,咔嚓一声膝盖就折了。
李不弃一脚踢开朴刀,踏住那人的胸膛问:“说!谁派你们来杀我的?”
那汉子倒也光棍,抱着膝盖也不叫疼,咬着牙说:“是冯虚那厮!要不是他说你被打得狠了,走路都还不利索,我们兄弟怎么掉以轻心着了你的道儿?”
看到那汉子拿眼睛瞟向自己身后,他突然把竹尖插汉子的喉咙,然后向侧面滑步转身,一把朴刀带着沉重的破风之声从他身边掠过。他以腰带臂,以手成锤平抡过去,嘭得一声砸在那人脖子上,那人倒在地上抖动几下就彻底安静了。
原来是被击中胯间的汉子。感谢李不弃十几年来培养起来的敏锐感觉,刘志伟这一拳铁定打断了他的脖子。
方寸之地躺了三具尸体,血腥味儿冲鼻子。刘志伟在穿越前从没想到过自己会杀人,原来杀人就是这样的感觉啊。幸亏李不弃已经习惯了血腥味儿,他才没有吐出来。
得罪了韩琦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很容易给扣上个罪名作掉。所以现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报官是万万不能的。赶忙把三具尸体拖到河边树丛,那里已经堆了几块绑了麻绳的大石头,显然是给李不弃准备的。但是现在他已经用不上了,把石头绑在三具尸体上推下河。当然在此之前把尸体上用得到的东西都翻了出来。
把血迹也用土盖上,痕迹掩盖好李不弃才检点从三个人身上搜出来的东西。竟然有两贯多钱,就部收入自己空空荡荡的包袱。三人身上竟然还有不少银子,可大宋的银子不能流通,只有官宦人家才能用,所以这就是招祸的东西,直接扔到河里去。
一切以小心为上,就连那根竹竿也在河水里洗去血迹用朴刀劈成数条随水流走。用朴刀又砍了一根看来很结实的树枝作杆棒,然后把兵器和带记号字迹的东西都扔掉。
大宋还真特么荒凉,李不弃杀了人,清理完首尾的过程中大道上竟然没有出现一个人。现在刘志伟明白《水浒》里为什么有那么多剪径劫道的了,孙二娘又为什么能在十字坡弄死那么多人而不被发现。这实在是个适合杀人越货的好时代。
再看看打斗的痕迹基本被消灭,李不弃便用杆棒挑了包袱搭在肩上大步流星往前面可以打尖的客栈赶。为了以防万一,他必须要那个客栈能够证明他仍然是一步一挪慢慢走到那里的,这样才能说明路上没有耽搁,就算这里的官府发现死了人也不会怀疑在他头上。
远远看到前边的野店,他又把包袱背到身上,拄着杆棒恢复了一瘸一拐的样子,慢慢走过去以一种很难受的姿势坐下来要了些吃食。那店家便好奇地问他为何这般模样,他便把自己的事情说了一遍,引来店家一阵唏嘘,想来店家应该能记住他一段时间。
一路上倒是没再有追兵杀来,李不弃就这么慢慢挪到京兆府才开始加快行程,等他回到汴梁已经是六月天气。
李不弃,不,是刘志伟差点儿落泪了——总算看到个像样点儿的城市了,之前见到的京兆府和洛阳除了占地大些,也就是后世小县城的样子。总算看到稠密的人烟了,总算看到鳞次栉比的店铺了,这才有点儿人气儿啊。
新郑门旁边围了一大群人,一定是看热闹的,好熟悉的感觉啊。穿越前最讨厌人多的刘志伟就是为了找找在人群中挤油油的感觉兴高采烈地挤了进去。
人圈中央地上放着一副担架,上面躺着一个双目微闭的男人。从蜡黄的面容、干得暴皮的嘴唇和潮红的双颧看出来这人正在发烧。他下身盖着一片已经看不出本色的麻布看不见腿上的伤,但是从那里传来一股腐臭味儿,引得一群苍蝇在那里打转。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儿跪在担架旁不断驱赶着苍蝇。
担架钱还跪着一个面色苍白的妇女,面前摊着一块写了字的麻布。麻布上面写着担架上的人是卫州捕快,在缉拿强盗时受了伤一直治不好,所以到汴梁求医,请过往行人中有医术的伸手相救。字倒是银钩铁画很有些风骨,但是有些丑。
又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