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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千雪看着男人那双狭长的凤目,看到的是暗含黑曜石般的璀璨光芒,似黑海莫测高深,此刻又象风平浪静。实则吧,她什么都没看清楚。这个男人,他就是安静无声地坐在那里,无需说出任何语言,她就有一种无法驾驭的感觉。

”阿夙,婚姻不是儿戏。“林千雪拉了张凳子坐了下来,双手托腮,气鼓鼓地说着。她看不清楚的事情,她一向习惯于简单粗暴化。他是她的病人,这准没错。这男人肯定是因为感激她,想以身相许吧?

”阿夙,虽然我救了你的命,但你的命仍然是你的命。你可以用任何方式报答我,但无需牺牲自己的爱情和婚姻。你想报答我,日后多给我一些银两就行了。“

林千雪非常诚实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如果想报答她,就给她银两吧。她现在最缺的就是银两了。银子可比人实在得多啊,又不会长腿跑掉。她想在陆家村买一块几千亩的地,或买下一个山头,一些鱼溏,然后建一座别墅,种田,种菜,种水果,养鸡,养鸭,养……

呵呵!做个财大气粗的地主妹不香吗?有了银子,她可以买很多工人给她干活啊。

夙九洲低着头,声音有些飘,也是非常诚意地提议道:“要不,你先和我相处几个月看看。如果你还是觉得我不好,你再给我写一封休书?到时,我会拿着休书离开。”

离开是要离开,但到时会带着她离开。写休书?木已成舟,已经是他的人,写休书是不可能的。

还准备要喋喋不休的林千雪突然发现,阿夙好象语音暗含委屈。林千雪愕然地看向他,见他低着头,象个委屈的小媳妇一样,她想说的话噎了噎,就再也说不出口来了。难道说,她伤了他的自尊心?是她多心了,还是她误会了?

阿夙这是怕被她嫌弃吗?没理由啊,她摸了摸自己的脸,那块丑丑的疤痕还在的。她长这么丑,他没理由会喜欢她。虽然她的疤痕,她能治,但他不知道啊。可他都这样说了,她再说什么,好象就是她在嫌弃他似的。

可他长成这样,妥妥的祸国殃民,国民男神的长相,还怕没有媳妇儿吗?论长相的话,明明就是她捡了个大便宜啊。不过,她的脸是能治好的,她只是不想一下子变化太快。阿夙,是真心想做她的上门夫婿吗?这不太可能啊。

林千雪有些怀疑人生,着实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所以,她最后说道:“那……你先将伤给养好了。到时你想走就走,没必要理会那个什么族谱。你走了,我自然能搞定那个族谱。族谱能写进去,必能删除,你放心好了。”

“嗯。”夙九洲还是低着头,没有看林千雪。

林千雪以为阿夙已经听进她的话了,就没有再纠结于此事。她想着,阿夙的伤还需要再养个十天八天,到时他肯定会走的。他现在有伤在身,逼于形势,一切只能屈服罢了。

林千雪心想,这样也好,这样的话,阿夙在这里养伤期间,也就没什么问题了。他也不用一直躲藏在柴房里,就算出来被人发现,也有个身份了。至于她呢?她觉得有阿夙好象也不错;没有他呢,她本来就没有他,不是吗?

现在当务之急,林千雪觉得,还是先发家至富最重要。家里穷得叮当响,一间屋子四面漏风,还想让阿夙做上门女婿,这也就她的爹娘能想得出来的坑人奸计。她一个现代人,又有空间在手,活得风声水起是迟早的事情,她并不急于婚嫁。

林千雪从柴房里出来时,爹娘都不见了影子,也不知道他们都去哪了。

这都中午了,也不吃午餐吗?她走进厨房,厨房里倒是留了一锅粥,旁边坑上留了萝卜干。而她昨天买的青菜和香肠腊肉,他们舍不得吃,都放在一个菜篮子里。

她匆匆地炒了一碟青菜,炒了点萝卜干,煮了两个鸡蛋,一条香肠。鸡蛋是今天刘大婶要给她一只鸡,她不要,就硬塞了几只鸡蛋给她带回来。肉是不能买回来过夜的,因为没有冰箱,除非买腊肉腊肠。所以说,想吃肉的话,在这里还是得靠养殖业啊。

她将午餐端给了阿夙:“阿夙,你将就着吃个简单的午餐吧。我要出去一趟,晚上才回来。你可能吃不惯这些粗茶淡饭,但我们家穷,没办法,暂时只有这些了。”

“嗯。”夙九洲默默吃了。

林千雪觉得阿夙低着头吃饭时象个小媳妇一样,很听话。莫名地,她的嘴角向上扬起了一个弧度,那是一个愉悦的弧度。她将一条香肠和一只鸡蛋挟到阿夙的碗里:“这是给你的,多吃点,你很瘦。”

他很瘦?夙九洲掀了掀眼皮子,凤目扫了林千雪一眼,不知她哪只眼睛瞧见他很瘦?他长年修练,从未间断。哪怕是身有胎毒,也不影响他身体的成长。他比同龄人高,比如蓝影,穆雪衣,墨青,都没有他高。他往他们之间一站,必成鹤立鸡群。他不瘦,他只是没有赘肉。

倒是眼前的小丫头,眼睛大大,下巴尖尖,该多吃点。

林千雪赶着要出街,没注意到阿夙的目光,更加没理会到他的心思。她等阿夙吃完了,收拾了碗筷,这才又交待了一番:“阿夙,我要出门了,你可不要乱动。你的伤口还不宜活动。我晚上回来再给你换药。你想吃什么?我回来给你带。”这最后一句,她只是顺口说说而已。

夙九洲知道林千雪现在是个小富婆了,要她做宫庭名菜自然不行,但点几样家常菜总行吧,于是,他也不客气地顺口点了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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