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寿手从宁洛薇肋下抚过,触碰着她身上一道道刀剑伤口,就好像在触碰着一个血雨腥风的江湖。
“你说江湖是不是挺残忍的?”
宁洛薇突然出声问道。
林寿没回话。
宁洛薇自顾自的继续说,似乎是东躲西藏这么久,今天终于找到了个宣泄口一样,喋喋不休的说了很多。
“我三岁那年,就被爹娘卖给师父了,打那时候起,一直跟师父在山上习武。”
“其实我不喜欢习武,我喜欢漂亮衣服,喜欢胭脂水粉,喜欢女红活儿,喜欢看言情话本里男女相爱,结发夫妻。”
“但师父总跟我说,那非正途,我应该要追求大业,女儿当自强,习武诛恶,扬名江湖,才是应当做的事,而不是应该浪费在缝衣织布,相夫教子上。”
“可我从没想过扬名江湖,我根本不喜欢江湖,那里到处都是腥风血雨。”
“我有时在想,如果我不是一个江湖中人该多好,平日勤一勤机杼,做一做食炊,我不求很多,每天的日子简单点,粗茶淡饭的日子就好,哪怕穷一点,哪怕苦一点,也好过现在每天提心吊胆,不知何时会死在别人剑下。”
“我每次握剑时都在想,若能有一日将这剑丢在血雨腥风的江湖里,逃离师门,嫁一个人,去过一辈子的安生日子……”
宁洛薇说到这里,声音渐微,缝尸铺里渐渐安静下来,安静中,像是在等什么,但终究只等来林寿穿针引线,说了一句:
“该缝针了。”
林寿没回答宁洛薇任何一句话,他只是缝尸铺里一个小小的缝尸人,他只当是聆听了一次活人的走马灯
宁洛薇别过头去,不说话了,也不知道是在因为什么赌气,直到感觉身上有针刺之痛,才突然惊呼一声:
“等等!”
林寿正要下针,突然被宁洛薇叫住。
“怎么了?”
“不不……不用上神仙醉吗?”
神仙醉,就是麻醉药。
“我哪有神仙醉,平日里都是缝尸体,尸体又用不上。”
“不是,这,这会疼吧。”
好家伙,整段垮掉。
“疼肯定会疼,但你江湖中人,这点疼总应该忍得住吧,别矫情了,我要缝了。”
林寿看着宁洛薇啰啰嗦嗦,心说好烦,还是缝尸体好,这活人的事儿太多,死人就没那么多废话。
在林寿想来,这连杀十二人的狠角色,半夜一声不吭的带着一身伤找到他,虽是女子,应也是如刮骨疗伤的关二爷一般,有大耐力之人,不打麻药应当能行。
但不想,才刚一针下去。
宁洛薇喵呜一嗓子!
这声音恨不得传出八条街去,引得隔壁青城茶楼的狗,狂吠不止。
“不是,女侠你好歹是混江湖的狠角色,不能忍着点吗?”
林寿知道会很疼,但那难忍的疼还在后面,这才刚第一针,跟扎了个耳洞差不多,她这却叫唤的恨不得京城都听见。
“疼,我怕疼,有没有不疼的办法,你能不能轻轻的缝……”
宁洛薇这时矫情的像个怕打针的小孩,在这跟大夫讨价还价,这女人杀人的时候狠辣干脆,怎么缝个针变得如此矫情?
“那算了,不缝了。”
“别,别,给我缝。”
“要是每缝一针你都整出这么大动静,官府迟早要找来。”
“忍,我忍,你找根棍子给我咬着。”
宁洛薇咬着银牙,为了恢复一身美丽,一脸豁出去了的样子。
林寿去找了根擀面杖来给她咬着。
然后开始继续下针,手底下一针一线,缝尸针法玄妙生花,伤口皮肉对正工整,没有一丝一毫的偏差。
缝合过的皮肤表面光滑如玉,竟然平整的看不出针脚,如同一直完好如初,从没有过伤口一样!
巧夺天工的针法,连缝白菜叶都能让人看不见针脚,更何况缝人。
林寿初看到宁洛薇那一身伤口时,虽然感到恐怖,但他心中早已有数,自己能缝。
自己只要想,必能保下她容颜不损。
方才那般说不一定能缝好,不过是简单玩弄她的心理预期而已。
不过,缝这伤也确实需要花功夫,毕竟宁洛薇身上的伤不是三处两处,而是大小上百个伤口,这上百个伤口要缝多久?
破麻袋缝法,林寿当一回弗兰肯斯坦博士,大开大合缝个缝合怪出来,很快,很容易,但宁洛薇估计也就彻底破相毁容了。
要按照前世整形美容科的缝法,那工作量可就不小了,一定程度上来说缝线越细,缝的针脚越密集,往往效果越好。
缝尸针法有其独特玄妙的门道,登峰造极能缝米串面,极致还要远甚美容缝针。
但这极致的针法操练久了,对人精力体力的消耗也是一大考验。
夜色烛光下,林寿的眼中只剩下了伤口和针线,大脑运转到极致规划针脚布线,手上的缝合动作快到出了残影,已然完沉浸入忘我的境界。
待到鸡鸣报晓时,晨曦朝霞照玉人。
平日里摆尸体的冷塌上,现在正坐着一个完美的玉人,她一脸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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