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昭酒醒后就整装,没有洞房,也没有陪同岳知菀回门,看她的眼神,是那么清醒、冷漠,往昔的兄妹情意皆无。
“和离书我放在书房的桌案上。你随时可以离开。”
说罢,凌昭上了马,头也不回的离开京城,去了边境。
面对北狄,凌昭有着刻骨仇恨,家里亦没了后顾之忧,所以打起战来不要命,率领着残存的凌家军,越战越勇,很快建立起了功勋和威望。
不管是对凌老将军“叛变”颇有微词的同僚,还是不服他稚嫩的兵士们,都逐渐臣服,凌家军也不断壮大。
凌昭不知岳知菀后脚就跟上了自己,扮成个小兵混进了军队。
本来,她也想陪着凌昭上阵杀敌,自己有武功底子,对付几个普通士兵不在话下,训练辛苦也能坚持,干的刮喉咙的饼子也能勉强下咽。
可岳知菀睡了两晚后就受不了一营帐的士兵打鼾的噪音和各种体味,何况士兵们还喜欢勾肩搭背,甚至拉她一起去洗澡,她没办法只能悄悄塞钱,调去做了个火头军。
岳知菀连生火也不会,差点把伙房给烧了,于是被打发去扛米搬菜洗菜切菜揉面,没几天就瘦了下来,还练出一把子力气,耍起擀面杖来虎虎生风。
摸清了凌昭在哪个帐篷,岳知菀经常假装路过,只为能瞥一眼他的身影,再累,她都能像打了鸡血般充满力气。
岳知菀还经常去军妓营帐附近晃悠,发现凌昭从没去过,才放下心来。
凌昭一心沉浸在战场,打完一场就开始思考下一场,完没发现周遭的异样。
还是翟川发现了岳知菀这个跟踪凌昭的小尾巴。
他三番五次发现这小子徘徊在周围,一双明眸看到凌昭就发光,含情脉脉的盯着看,长得嘛,比起那些糙蛋子,简直就是个清秀兔儿爷,想象了下她穿女装的模样,比那些军妓美多了。
翟川本以为岳知菀有断袖之癖,又看到她出现在军妓营帐。
懒得多想,把岳知菀当成奸细给扭了起来,“鬼鬼祟祟看啥呢?来,爷让你光明正大的看。”
说着就把她朝凌昭的营帐拖去,岳知菀自然挣扎着不肯去,无奈挣脱不了人高马大的翟川。
凌昭无意中看到岳知菀,差点没认出那张被晒成小麦色、婴儿肥不再的脸,听到她唯唯喏喏的声音才听出来。
他简直要气笑了,没想到这丫头胆大包天,还挺能吃苦。
岳知菀死活赖着不走,倔得像头驴,凌昭无奈,只能安排她在自己身边当个贴身的小兵,睡在一个营帐。
这下,最不方便的洗漱和来月事都方便了很多,岳知菀开心地像个掉进米缸的小老鼠,眼里是掩饰不住的窃喜。
接下来,就是她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日子了。
朝夕相处,见到了凌昭铁血的一面,运筹帷幄的模样,岳知菀更加了解他,也更加爱他、心疼他。
他有勇有谋,天生将才,三年就打到了北狄王庭,北狄就此覆灭。
正如凌昭当初所言,凌家的荣耀,在战场丢失,也在战场找回。他凭着赫赫战功将凌家重新立了起来,又因救驾太子有功,成了当朝唯一的异姓王,权倾朝野。
而岳知菀也等到了属于自己的日久生情,凌昭真真切切的爱上了她,承诺回到京城就补办一场盛世婚礼,昭告天下,凌昭娶的女子是岳知菀。
幸福伸手可得,可究竟发生了什么,一切都变了,凌昭变得那么陌生,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