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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是有轮回,恶者必入地狱,善者直入天堂,人间若是有轮回,必定逃不过生死轮转,这个凡间的道理便是官府。

富元才的经历就是一场噩梦,在这个无止境的甬道中不断的坠落,每一次坠落便会重新出现在那个混沌的世界,每一次重新出现在混沌的世界,富元才便会再次经历干尸、轿子、火海,每一次经历这些,富元才的脑子里便会多了一种东西,这种东西叫做回忆。

第一个记忆是那位骑着白马的人,他是七年前的新科状元,白马白衣,貌若潘安,意气奋发,在定阳城的历史这位可是定阳城百年以为第一位状元,就像千年前的古董,对于定阳城来说,实在是太稀罕了。

就是这样一位意气风发,指点江山,被定阳城所有人称为定阳城之光的男人,在片刻后死在马上,一道袖箭夺走了这道光的璀璨,也夺走了定阳城的骄傲。

富元才还记得,状元死的那一刻,整个定阳城乱做了一团,无数的定阳城百姓纷纷跪在地上哭泣,就连定阳城的父母官也惊骇的昏迷在现场,而富元才正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收起了冒着绿光的毒箭,那年他13岁,至于为什么杀状元,他已经不记得了。

第二个记忆是棺材铺里的大火,富元才记得很清楚,火油加上棉布等引燃物,别说是一座小小的棺材铺,若是量足够多,整个定阳城都将成为一座巨大的焦炭,那一夜,三个老头喝多了,死的时候也没什么感觉,对于富元才来说,这三位算是他看过走的最安详的人,棺材铺的大火,距离新科状元的死并没有几天,富元才还记得棺材铺的纸花卖脱了销,棺材铺也发了财,当大火烧起来的时候,漫天的银钞跟着纸钱飞舞,实在是太壮观了。

第三个记忆是个女人,那是个可怜的女人,开了家绸缎庄,丈夫是个烂赌鬼,将家产输的一干二净,为了孩子为了家,这个女人做了暗娼,在一次出卖身体的时候,被准备许久的丈夫抓了现行,狠狠的敲诈了那位可怜的嫖客,为此女人的名声响彻了周边的街道邻里,成了这片地域茶余话后的笑话。

对于一般的人来说,面对这种事,常人早该活不下去了,女人也是这么想也是这么做的,却在关键时刻下不了手,这让路过的富元才难得的好心了一把,不仅送这女人上了路,还让他的丈夫、孩子、嫖客以及那些语言最恶毒的亲朋好友通通都陪了这个女人,而这件事也成了定阳城的一件大案,为此,无能的父母官在期限到来时,为了不丢掉脑袋,诬陷了住在绸缎庄隔壁猪肉店的老板,谁让这老板有把好的杀猪刀,富元才想了想,似乎这是他十四岁的事。

第四个记忆便是那个坐花轿的女人,这个女人实在是命不好,脑子也不好,明明就是个丫鬟,非要讲什么报恩,结果小姐和人私奔,自己做了替罪羊,不仅被当做小姐给嫁了出去,还在被嫁之后被毒死在了破枯井中。

理由自然是家丑不可外扬,下手的不是夫家的人,而是丫鬟娘家的人,更为神奇的是,夫家的人对丫鬟还不错,甚至一直认为丫鬟就是那位温柔贤淑的小姐,为此丫鬟死后,夫家人还大张旗鼓的追查凶手,那位丈夫也立下了三年不娶的誓言,当然这所有的一切都不会有结果,毕竟对于娘家人来说丫鬟就是丑闻,影响儿子的仕途。

富元才自认为是个大善人,于是在十五岁的那年,不仅杀光了两家人马,更是寻找到千里之外的小姐和与她一起私奔的人,当时的两人过的还不错,一起磨豆腐,一起耕作,还有两个小家伙,小姐不像个小姐,反而像个山野村妇,一家人男耕女织,虽然穷苦,过的却也逍遥。

在这个世道,小姐既然都不是小姐,丫鬟既然都不是丫鬟,那就坏了祖宗留下的规矩,坏了规矩的人就一定要死,至于是同情丫鬟还是痛恨小姐,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两家都给了钱,钱够多,给的银子够足,富元才就十分乐意送这两家人上路,所以杀死了小姐后,富元才便将小姐的尸骨带进了夫家的坟墓中,这一刻富元才有些羡慕夫家的那位丈夫,又平白多了个媳妇。

可惜的是那个两个小家伙,虽然没死在富元才的手中,但是几年后,因为乞讨挡了守城卫的路,被活活踩死在马蹄下,哎,真的好可怜。

无数的记忆纷纷飞入了富元才的脑袋里,每一份记忆都带着血腥味,每一份都有着富元才难以启齿的龌蹉,富元才感觉到那些封存的记忆中,自己就是这么一个冷血无情的杀手,自己的童年从十三岁开始便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毕竟对于他这种人来说,只要有了银子,好人坏人都没什么区别,反正都是一条贱命。

记忆很多,也很乱,随着记忆的复苏,最后一个记忆出现在了富元才的脑子里。

雨夜中,富元才看着眼前破旧的窑洞,他将手中的暴刀取出,杀死了刚拆完窑洞的最后一位风行卫。

他是太子的人,从他成为风行卫佐领,取名雷暴之后,他便打上了太子党的印记。

对于太子党的人来说,二公子、四公子的人都是一群带宰的羔羊,别问羔羊生命意义这种愚蠢的问题,因为羔羊的意义不是被杀就是被吃,至于它想什么,想干什么,都不重要。

身为风行卫的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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