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不是他,他甚至会选择和后者交个朋友,这样的狠人,绝对有在道上生存混饭的资格。
不过,很不幸,满面桃花开的人是他,而不是别人。今天让他折面子的,不是任初一,也不是薛镇江,而是三条毛都没长齐的乡下土狗,刚刚从农村爬出来的学生弟,在浦东,在自家门前被人放血了,这笔账,楚跃不能不算。
“我们不用背水一战,今天,你们谁也别想动我们。”赵倾朝并没有答话,主动回应的,是赵家沟的小五子――赵福龙。
楚跃艰难的滚动了两下被血水模糊的眼球,这才第一次看清这个一瓶子将他破相的社会主义小青年。一个很英俊,却算不上健壮的高挑酗儿,这青年的笑容里并不具备任何的杀伤力。
“凭什……”楚跃很想问对方凭什么,不过,当赵小五从怀中取出一个黑漆漆的家伙,轻轻顶在他太阳穴上的时候,疑问便再也没有了。
没错,不会是其他东西,如你所想,确实是枪!
一把改装版的沙漠之鹰,纯银色的枪身,被使用者刻意镀成了黑色,光华的枪体上,甚至还烙印了一只展翅九霄的雄鹰。
中海的小龙王,怎么肯能没玩儿过枪呢,54,ak,鸟狙,中海地下能搞到的家伙,他都经过手。
这东西,楚跃只要搭眼一看,便能够判断出真伪,而头顶这只,绝对不是仿真货,更不是儿童玩具。枪重一斤四两,真枪,实弹!
抬手,扣动扳机,在楚跃浑身冷汗骤然出体的刹那,一道清脆的碎裂声同时响起,茶几上唯一一只幸存的高脚杯,碎了,粉碎。
带着一缕烟雾的枪头,再次移回到了楚公子的额头,不过,还算赵福龙心善,这一次并没有把滚烫的枪口紧贴在前者的额头上。
点了点枪口处5公分长的消音器,赵小五似乎是在告诉楚跃,也告诉房间中每一个人,要是用这玩意打爆谁的脑袋,并不会发出太大的声响。
最让人欲哭无泪的是,这个一脸人畜无害的牲口,竟然还笑眯眯叹息了一声,真诚的说道:“别怕,这东西我改的很失败,一百米都打不穿兔子皮。”
楚跃不得不承认,久经沙场的他,败了,也崩溃了。
改装枪,一百米的距离,也许真的打不死一只野兔子,那可能是准头和后着力的因素。不过,零距离对准人头,谁又敢拿命去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