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当秦歌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安芝芝店铺里的摇摇椅上。

安芝芝口里哼着歌儿,正在一边忙着将她店铺里的那些货物打包。

大包小包堆积如山,看上去像是要搬家。

秦歌忽觉口齿生香,伸出舌尖舔舔嘴角,感觉甜甜的,便问安芝芝:“你是不是给我喝过糖水?”

“什么糖水,那是我的血。”

闻言秦歌脸色有些发白,很后悔问出这句话,不过仔细一想,安芝芝是精灵族,而据古书上记载,精灵的血可是大补之物,千金难求。

安芝芝站起身拍拍小手上的灰尘,开心笑道:“好啦,都已经打包完。这些可是我的部家当。”

秦歌问道:“你真准备搬家?”

“对呀。”安芝芝水汪汪的眼睛注视着秦歌,很认真的说道:“之前我不是说过嘛,我以后要跟着你做你的小跟班,你去哪里我就跟着去哪里。”

这时剑灵儿的声音在秦歌脑海中响起:“主人,让她跟着也好,因为灵儿现在的神识很弱,并不能保证每时每刻都能压制剑魄。”

闻言秦歌不由想起之前安芝芝说过的话,如果在他体内的剑魄失去压制,他就会丧失理智,暴走失控。

他可不想变成一个精神病患者,便对安芝芝说:“那行,不过暂时我还没决定好要去哪里,可能我会在渝水镇留一段时间。”

安芝芝眯着眼睛:“那正好呀,刚好我也要把店铺转让出去,而且这些货物也需要处理。你可以看看你有什么用得上的,我可以便宜卖给你。”

秦歌翻翻白眼,抓起一旁的瓜子嗑起来,“都说了要做我的小跟班,现在还想收我钱,有你这样当跟班的?”

安芝芝咬着手指头仔细一想,“貌似你说的也对额。”

秦歌之所以决定先在渝水镇留一段时间,一是因为他答应过要给步知舞治病,二是因为他想找魔物收集恶魔之魂。

“现在什么时候?”

“已经中午啦,你要吃我做的蛋炒饭吗?”

秦歌没想到自己一觉睡这么久,都已经到中午,他还得抓紧时间去给步知舞找药,“蛋炒饭你还是自己吃吧。对了,你知不知道这镇上哪里有药铺?”

安芝芝问道:“就是那种卖各种药草的地方吗?”

“是的。”

“我不知道诶。”

秦歌一口气堵在胸口:“那你……”

他真想把这只小精灵抓去给炖了。

尔后秦歌离开安芝芝的杂货铺,准备去找找渝水镇的药铺。安芝芝大概是怕秦歌丢下她跑掉,关掉店门非要跟秦歌一起去。

秦歌没办法,只好带着她。

渝水镇并不大,很快秦歌就找到他想找的药铺。

但令他蛋疼的是,那家药铺在好几年前就关门。

安芝芝伸手指着药铺两边的牌子,“就像那里写的……但愿世间人无病,宁可架上药生尘。看来老板的美好祝愿成真。在渝水镇这个地方没有人生病,而且这里的人基本上都懂些药理知识,如果是真的有病,都会上山去采药,才不会花钱买,所以卖药的生意在这里做不下去,要不然我早就开药铺发大财啦,哪里还会开杂货铺。”

秦歌心想,如果是换做他前世的那些生意人,肯定会在门口牌子上写“买五赠十,多买多送,购药满多少钱就送鸡蛋送洗发水沐浴露”之类的广告,须知那些上年纪的大妈就好这口。不过秦歌也抓住安芝芝这话里面的重点,那就是安芝芝说的这里的人都会上山采药。

这岂不是说,他也可以上山采药?

“芝芝,这里的山上是不是可以随便采药?没人承包什么的?”

“对呀,你要去吗?不过山里有大老虎哦,你怕不怕?”

“当然去。如果真遇到大老虎,虎鞭貌似也挺值钱,泡酒最佳。”

“你是不是得了痔疮?”

“你才得痔疮。”

“那你干嘛要虎鞭?我隔壁的周大姐家里就有虎鞭酒,你要喝的话我就去给你倒一杯。”

“那是阳痿用……”秦歌话到一半突然止住,狠狠的瞪安芝芝一眼,他这才发现,他很难跟安芝芝正常交流。

尔后,安芝芝便带着秦歌去往渝水镇后边的山林。

“秦歌你需要什么药?我去帮你采,我可是采药小能手哦。”树林里,安芝芝很有自信的对秦歌拍着胸脯,心想也是时候让秦歌见识见识她的真本事了。

“你认得药?”

“我当然认得,只要距离不远,我还能感受到。”

秦歌这才想起,安芝芝精灵族。不管什么灵药,那都属于植物范畴,而精灵族天生就跟植物亲近,甚至古书中还有记载,说精灵族就是由某种植物进化而来,族群生活在大森林里与世隔绝,后来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才慢慢融入人类社会。

想着这些,秦歌一时间有种捡到宝的感觉。

如果身边带着一只精灵,那以后要寻找灵药就会很容易。

在秦歌告诉安芝芝他需要哪些灵药之后,安芝芝便兴高采烈的深入山林去找药,貌似很有干劲,而秦歌这家伙说是要去另一个地方找药,实际上他是想趁机偷懒。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