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夜晚,大雨倾盆。
豆大的雨点层层砸在树叶上,沉闷的声音连成一片,唯独碰触到破庙顶上砖瓦时候,声音才有些不同。
庙门破烂,遍地灰尘,蛛网满布。
凌乱杂草无恐不入的入侵,霸占了地砖缝隙,三两成群地形成占领区,侵蚀着院子的领域。
夜风凌厉,吹得破烂窗户咣咣直响。
庙内空旷,几尊佛像残破不堪,还有一尊被生生砍掉了佛首,半截身子虽仍做慈悲壮,却改不了荒凉。
角落中燃着一堆火,一个干瘦老头蜷缩在一旁,他似乎睡着了,衣着破烂还有些泥泞。
破庙外,马蹄声响起,一个人走了进来。
此人身高足有九尺,身形健硕,一身黑色风衣,斗笠压得很低,看不到面容。
他四下打量了一下,目光瞟过干瘦老头,却没有在意,摆了下手。后面进来四个同样打扮的黑衣人,每个人后面都交叉背着两个长条状的物体,其中一人手中提着两只兔子。
此人正是程明,出了十字坡一路向北,穿山过林没有停留,本想今日赶到东昌府,哪想到半夜遇到大雨。
摘掉斗笠递给黑衣人,正准备找块空地生火吃饭,没想到那干瘦老头说话。
“你们来了?也是,也该来了。”
老头声音沙哑,在这漆黑的雨夜,有种特别的味道。
“你在跟我说话?”程明左右看看,指着自己的鼻子。
“嘿嘿,猴崽子跟老祖宗玩游戏。也好,也好。”
那老头突然从怀里取出一个小葫芦,对着程明招手,道:“来来来,我这里有上好的剑南春,兔子拿过来,咱爷俩搭个火。”
程明皱眉道:“你认错人了!”
老头嘎嘎地笑,“认对也好,认错也罢,所求不过一顿美餐,我有酒,你有肉,并桌儿吃,酒肉齐,你又何乐而不为?况且这可是好酒,三十年的剑南春,现在恐怕也不好找了吧。”
程明静静的看了他一会儿,突然笑了,“你说的没错,好酒不容错过!”
程明走过去坐在对面,两个黑衣人一左一右站在身后,剩下一个去处理下外面的马匹,另一个到附近找了一些腐朽的木材,随手掰成几段儿,扔进火堆。
“给我尝尝你的酒!”
程明取出一个白瓷碗,对老头说道。
“嘿,倒是个不吃亏的性格,上来就先要好处,不错不错,你这样的人才能在官场上走得长久。”
老头也不吝啬,将小葫芦拔开,小心的倒了小半碗。
酒液粘稠透明,在火光下略带琥珀色,散发着奇异的酒香。
程明轻嗅一下,“是好酒,窖藏时间不短,已经有变酒膏的趋势了,可惜我身边没有新酒,否则倒可以兑一下。”
“是个会吃的!不过以你那点俸禄,恐怕也吃不到什么真正的好东西。”
老头小小喝了一口,含在嘴里半天舍不得下咽,眯着眼睛享受了半天才说话。
从黑衣人手中接过扒了皮、清洗干净的兔子,取出三根钢钎,搭建了一个简易的烤架,轻轻的翻烤着。
程明懒得跟他解释,萍水相逢,何必多费口舌。
老头也不再说话,眯着眼睛靠在墙角。
身边没有太多香料,有外人在场也不方便使用精气,就没去做复杂的料理,随意的弄了弄,加了些椒盐,就算完成了。
拔出一把匕首,将烤兔一分为二,扔了一半过去。
老头伸手抓住,闻了闻味道,张嘴就咬。那漆黑的手爪子抓着兔子腿使劲的撕扯,活像一个噬人的鬼。
程明用匕首片下来一片,放在嘴里,细细咀嚼。
他早已无需食物来提供人体的能量,保留吃的习惯,只是喜欢味觉上的享受。
没有经过精气强化的兔肉,肉质差很多,有着明显的腥膻之气,但是配上老酒,反倒形成了另一种独特的韵味。很好吃。
程明很满意,这酒没换亏了。
两人静静的吃着,黑衣人在料理另外一只。
“御林军刀!也好,不算辱没了老祖宗。”
老头将半只兔子啃成骨架,随手扔掉打了个饱嗝儿。
程明抬头看他一眼,继续慢慢吃。
老头似乎有些诧异,“怎么,不动手么?”
“神经病!”程明翻了个白眼,“把你的酒再给我点!”
“咦?你。。。”
哐——
老头刚说了一个字,破庙门就被踹了开来,一队身披蓑衣,腰挎兵刃的汉子快步走进了。
这些人进来之后,二话不说飞快占据有利位置,手中的弩箭对了程明一伙。
为首的汉子摘掉斗笠,露出内部漆黑的乌纱帽。
他似乎有些意外,看了程明五人几眼,道:“真是让人意外,没想到清理了一年之久,公公身边竟然还有卫士。果然不愧是魏公公,手段层出不穷,逃跑也是花样百出,这几个月下来,可算是把下官害苦了!”
老头愣了一下,突然笑起来。
“有意思,有意思,这人生最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你永远也猜不到下一刻会出现什么。没想到阴差阳错的,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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