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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这样一点点的消逝,在这乌而斯城生活的几个月里,又让我感受到了部落的感觉,让我更加的想念部落了。wWw.与此同时,我的内心也再次被刺痛,始终忘不了族人的鲜血、忘不了族长临死前那慈祥的双眼,也忘不了山洞中小土豆的自我牺牲。所以,我一定要去罗辉城,一定要学会强大的术法,就像祭祀那样,把敌人都烧成灰烬!!!

一想到这强大的力量,就头疼起我这突然消失的师傅了。后来认真想了想,应该是有什么事发生才让他突然离开,以至于都来不及告诉我。而他估计也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的,对于他的本事我是见过的,那自然是强大神奇。可他这什么破口诀啊,感觉都完没用处。这段时间晚上没事就按照这口诀修炼,可毛的进步都没有,要说有一点吧,可能就是我的感知能力似乎更敏感了,但也仅限于对着珠子的敏感。

我不禁扬起手,看了看这平凡无奇的珠子。没什么奇怪的啊,就跟大街上卖的一模一样,还是那种破烂的地摊货,一般都是买其他东西送的。可是前几次的预警,确确实实这珠子发生了变化,起了作用。也许,这是很强大的东西吧,暂时以我的认知还不了解。算了,不想了,脑子里就胡乱想着这口诀,趴在毯子上就睡着了。

“你是何人,敢来侵犯我的地盘?简直是找死?”说罢,我很拉风的摆了摆头,双手抱胸一划,瞬间幻化出一个大火球,接着双手往前一推,“受死吧!”

“哎呦!”

我迷迷糊糊的,好像使劲推了一下,眼前就翻滚过一道黑影。

“哥啊,你干嘛啊?这都好几次啦,你到底让不让人睡觉了?”大树嘟囔着嘴,回身就是一个滚,压了我一下就滚上毯子,裹了裹身上衣服就又接着睡觉了。

哎,又做这种梦了,简直就是自我安慰嘛,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成为令人向往的术士呢?也许到了罗辉城就知道了。

第二天一早,我俩就被崔西斯给叫醒了,赶紧洗漱完毕,整理一下随身携带的衣物及物品,因为今天就是出发的日子。在太阳东升之时,进贡马队便要从东门出发了。

吃过早饭后,便拿着行李跟大树、崔西斯等一干人往城东门去了。到了那里才发现我们来的不算早,这里已经是人声鼎沸了。城东门大开着,外面已经搭好了临时的台子,守卫也列队一旁,城内的民众十有七八都聚在这里,三五成群的围在一起讨论着、评论着。

“嗨,崔西斯,你来了啊!!”一听这激动有些颤抖的声音,就知道是美女的追求者阿加西-斯特朗。

“恩,今天是重要的日子,我当然要来了。”今天崔西斯心情不错,也没有给他白眼。

“是啊,是啊!今天是乌而斯城的大日子,你看着多热闹啊。平常这城东可没这么多人,今天啊,父亲专门命我们休息一天,你看到外面的台子了吗?说是走的时候,城主都会过来送行的。”

“那是自然了,这么重要的事情往年城主都会送行的,只不过前几年都看不到你而已。”

毒舌啊!我心里乐呵着,明知道不喜欢你,还来套近乎,简直就是找刺激。不过他脸皮可真厚,说不定最后还真能抱得美人归呢。

“你们都来啦?”正说着呢,老铁头走过来了,手上还拿着那把铜剑,径直走到我面前,看了看我和大树,“小伙子啊,你们这段时间在我这表现不错,干活的时候挺卖力的,这次你们去罗辉城,路上想必是总会遇到点麻烦,喏,这把铜剑还给你们,权当做个防身用吧。”

“哎呀,那怎么行呢?”嘴上说着不愿意,手就已经先行一步接上了,满眼笑呵呵的看着老铁头无可奈何的样子。

“你呀。。。”

不多时,人群之间就逐渐沸腾了,原先挤在路上的人开始分开到路的两边,原来是进贡的马队过来了。一匹匹高头大马跨着大步往前行走,而马上的骑士也是器宇轩昂、气派十足,后面的马车更是了不得,装货的木箱都是用上好的木料做的,而且表面还刷了一层漆,在阳光下显得油光发亮,单看这箱子就不一般了,里面的货物可想而知。除此之外,后面还有几辆马车跟着,也是装扮的靓丽十足,整个马队看起来精神抖擞、雄伟不凡,这一路上绝对是吸引人啊。

不过我心里倒是想到了一个问题,这么招人显眼的马队,这可就是给不安分的人打了个灯笼啊,到哪都没安感。不过看到路过的斯蒂文-约翰骑士,心里就释然了,这马队可是有这么多守卫看护的,也出不了什么乱子。

“看什么呐?就你,赶紧过来吧。”我靠,这人靠衣装马靠鞍,白鬼骑上这大白马,再加上身上穿的严严实实的,根本就看不出来原来的面目了,要不是看到那两撇白眉毛,还真不敢认了。

“哦哦,来了来了。”一看又给我使了个颜色,急忙拉着大树跟众人告别,然后就赶在队伍后面跟着出城了。

“哥啊,咱俩咋就没有马骑呢?”我跟大树跟在后面,倒像是来跑堂看热闹的,根本就不像是马队中的一份子。虽然知道自己仅仅是跟着马队去罗辉城的,跟这进贡实在是关系不大,可一回头就看到了这一干人等在笑哈哈的指点着什么,心里就难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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