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轮圆月高挂。
帐外寒风凛冽,银霜铺满原野。
马蹄声阵阵传来,呼呼甲胄碰撞声入耳。
少年呆呆坐在地上,半天不发半点声响。
脸色铁青,和边上青铜酒樽一样,没有光泽。
轻轻探头到陶盆上方,一双稚嫩的脸映入水中。
国字脸,不帅,却很干净,似乎写满故事。
这就是自己现在的模样?
少年默默将头缩回,继续发呆。
没想到就这么穿越了,如果不是周围的环境和原主人的记忆,不是掐了自己几百下,打死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这确是真的!如假包换!
他是潘胜,刚从南大历史系毕业,一家重工国企秘书,在西北贺兰山的民宿睡午觉。
睁开眼睛的时,就来到这个世界!莫名其妙穿越!
梳理消化原主人记忆一下午,不得不含泪接受这一新身份。
这儿是泗水关郊外。
东汉,初平元年,西元190年初。
自己虽是《后汉书》《三国演义》的忠实粉丝,但也不至于就穿越到这东汉末年吧?
如果真是这样,倒是有点遗憾了,遗憾不是《金瓶梅》的粉丝,遗憾没有穿越为西门大官人。
仍叫潘胜,和前世名字一样。
字文凡,13岁,冀州河间郡成平县人,个不高,现为冀州刺史韩馥帐下屯长,正跟随讨伐国贼董卓。
孤儿,有个名叫潘凤的义父。
汜水关...讨董...潘凤!无双上将潘凤!那个汜水关前被华雄三两回合就斩于马下的潘凤?我义父!
“啊切!”潘胜后背发凉,满头冷汗,狠狠打了一个寒颤。
“天啦!咋这命苦!穿越到乱世就算了,还泥马穿越成一丘八;丘八也就算了,还泥马无父无母,唯一亲人马上要嗝屁,自己也会嗝屁。”用力捶打自己的双腿,竟不怎么觉得疼。
“这才穿越过来小半天,就要over了。难道自己要创造穿越史上存活时间最短的吉尼斯纪录”
“也罢,也罢!反正也不属于这儿”潘胜无奈摇头苦笑,低声嘀咕。
“哎呀妈呀!想多了,有点头疼!”
一阵刺骨寒风袭来,帐门帘子被掀起,一个一米八几胡子拉碴大汉映入眼帘。
大汉黝黑,一身黑色甲胄,头戴虎头铜盔。
他左手青筋暴起,压着七尺宝剑,右手叉腰,高额鼻梁,朱红大嘴,双眸如电,眉毛上扬,眼神中满是骄傲。
潘胜飞速读取记忆,与眼前汉子的一切涌入眼前。
这汉子是潘凤!那个与吕布齐名的河北上将。
他是一个骄傲的人。对自己很好,是他将年幼的自己捡回来的。
七年前,黄巾之乱席卷国,一个个村落被流民抢光、杀光、烧光。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恶狗路边啃尸,野狼扒坟啃骨,秃鹫天际盘旋。
一只独眼秃狗身子伸到尸堆扒拉,只将一个胀包屁股露在外乱晃,用力向外撅,很是吃力。
突然!一只腿冒了出来,一只幼小光腿,上面满是鲜血和泥污,黑色的鲜血从一排牙印处外淌,淋得秃狗一嘴。
很快,腿后一个小孩被扯出来!
一个干柴小男孩,目光呆滞,气息极弱!
秃狗累得气喘吁吁,将小孩丢到一边,小跑到不远处喝水。
水坑污秽,面上附满苍蝇,狗头一抬一俯,不时瞅瞅小孩,生怕他不见了,非常警惕!
喝完水,一帘一帘黄褐液体从狗嘴落下,落入臭水坑,滴滴答答!
看着不远处的血腥,秃狗满嘴哈喇,独眼放光。
它伸出猩红的长舌,不停舔流脓的右眼。
突然,哼唧一声,张开血盆大嘴朝小孩跑去。
很快,腥臭淡黄色的液体滴落到小孩脸上,有点温热。
呼气的声音越来越近,
噗通!噗通!
小孩依稀可以听见秃狗的心跳。
他吓得闭眼哈气,身抖擞,感觉空气都凝固了,时间过得很慢。只求这畜牲下嘴快点,来个痛快,不要咬一小口,撕一小口的。
对活下去不抱任何幻想,只求速死。
“呼呼呼!”
有东西呼的一声贴着耳边飞过,一股乱流窜入耳中,嗡嗡作响。
随着“汪”的一声,些许更加腥热的液体汁到脸上,溅入他哈气的嘴中,粘稠中带点咸鲜甘甜。
小孩睁眼一看,秃狗躺在一旁喘气,肚子忽大忽小,节奏渐慢,出气比吸气多。
一只羽箭穿透脖子将其牢牢定在地上,注定是活不成了。
一个黑马将军将小孩轻轻抱起,上马,飞驰而去。
小孩那年6岁,被黑马将军收为义子,亲授文墨武功,视如己出,改名潘胜。
“文凡,发什么呆?”一声洪钟巨响将潘胜的思绪带回现实。
“没什么,就是走神了。”揉揉眼睛,他立刻起身去案几倒酒。
酒色偏黄,满是杂质,一看味道就不怎么好。
“袁绍这厮真是可恶,竟然和袁术一起掐着我军粮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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