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下的时候,言父是整个村里唯一的一个城里人,又是读书人,气质与众不同,村长的女儿看上他,就悄悄在背地里照顾他。
&ep;&ep;言父也贪图在严酷环境之中的一点便利,通常是能多得一口猪油,或者一点肉屑,后来他们两个的事情白露,全村的人孤立排挤他,让他做出选择,要么就做村里的女婿,要么把他赶到山林里,被野兽咬死。
&ep;&ep;那一段历史,是言父人生最屈辱的一段经历,他不能接受,为了一口饭吃,自己成为那样一个丑陋而苟延残喘的人,所以他选择用更丑陋方法掩盖历史。他娶了村长女儿,当时的说法叫做入赘,也就是言亦初的母亲,后来言父想尽办法回到城里,正是他飞黄腾达叱咤风云的开始。言亦初母亲千里迢迢找到他,没想到没过两年,就在生言亦初的时候死于难产。死前,她签署了离婚协议。
&ep;&ep;后来言亦初大学曾选修过心理学,曾经有人戏称,学心理学的,不是自己有病,就是想看别人有病,言亦初大概是属于前者。
&ep;&ep;其实言亦初很感激生命中有谷粒的出现,他习惯了把一切的情绪隐藏在冷淡的面容之下,就像是出世入世的出家人,总于这个世界隔着一层什么,模模糊糊不真切,与人保持礼包又疏离的距离,对待同学的问题总是恰到好处的解决却从不真正关心。他把自己包裹在真空的水晶球里,直到谷粒以惊人的姿态闯入他的世界,像一把锋利的宝剑,劈开他自欺欺人的面具。
&ep;&ep;所以他看到谷粒问他,你是不是语言表达上有困难?
&ep;&ep;他想,他长大了,不是小时候那个孱弱又可怜的小胖墩,他应该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曾经,曾经那个让他无比憎恨又无比痛苦的小言亦初。
&ep;&ep;阳光从云层中洒下,给言亦初的面庞镀上一层浅金,他定定看着谷粒,撩起额前薄薄的刘海给她看额头上的伤口,有选择地说了一些过去的遭遇,然后他问谷粒:“你知道我是一个连话都说不清的人,这样的人,你还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ep;&ep;谷粒看着他,反而笑问:“我记性不好,一无所成,无父无母,家无恒产,言亦初,你还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ep;&ep;言亦初握着她的手说:“让我郑重地问你一遍,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ep;&ep;谷粒肯定地点头:“好。”
&ep;&ep;谷粒踮起脚尖,轻轻伸出手指摸了一下言亦初的伤口,她问:“当时疼吗?”
&ep;&ep;言亦初眨了一下一眼,“不记得了。”
&ep;&ep;谷粒皱眉,她对言亦初招招手,“来来来,我给你吹吹。”
&ep;&ep;言亦初想了一下,把头凑过去,谷粒狡黠地抓了一把地上雪塞到言亦初衣领里面完成作案,然后飞快跑开,言亦初眼疾手快握了一个雪球向她砸去。
&ep;&ep;按照言亦初打篮球的水平,这一球准得不得了,正中谷粒后脑勺。
&ep;&ep;谷粒捂着后脑勺生气地跟他讲:“我是想让你做人轻松一点,你怎么恩将仇报呢?”
&ep;&ep;言亦初挑眉,“是吗?”
&ep;&ep;谷粒长叹一口气,“我男神说过一句很出名的话你知道吗,男神说了,皮囊坏了,就用思想填满。”
&ep;&ep;言亦初正色道:“你的男神还说什么了?”
&ep;&ep;谷粒咳嗽一声,一脚踩地,一脚踩在花坛上,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她深情而沉重地说:“恐怕我男神的这句话你更耳熟能详,他说:‘我活着,就不会白白的活着。’,我琢磨着挺合适你的,是不是你的内心独白,你感受一下。”
&ep;&ep;……好了,这下不用再说了,言亦初直接动手把人扛走了。
&ep;&ep;“虽然现在天还没黑,小家伙,但我觉得有必要让你知道一下究竟谁才是男神。”言亦初傲然。
&ep;&ep;天都没黑,这真的不太好吧。
&ep;&ep;谷粒嚎啕,壮士,我们来日方长,怎可冒进?
&ep;&ep;言亦初面瘫脸,意味深长:“哦——”
&ep;&ep;.
&ep;&ep;第二十四章春天,是恋爱的季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