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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西北,大戈壁!

狂风呼啸,黄沙漫天。

放眼望去,尽是一片灰黄,只有零星的荒草,在狂风中不断摇摆。

干旱,荒凉,寂寥,绝望……

荒无人烟,人迹罕至。

几乎没有人会到这里来。

因为这种鬼地方,真的太不适合生存了。

“呼呼!”

狂风的呼啸声在天地之间响彻,而这个声音,也几乎成为这片无人区唯一的声音。

一辆破旧的黑色越野皮卡车,沿着公路迎风驶来。

越野车上,播放着劲爆的摇滚乐,音响震天,几乎要改过呼啸的风声。

车上有四个人。

都是四十岁左右的壮汉。

皮肤黝黑且干裂,尤其是嘴唇,几乎看不出血色,干裂严重。

每个人都头发干枯,而且灰头土脸的,这要是猛地摆摆头,绝对能扫落一地尘土。

他们或穿着黑色皮衣,或穿着牛仔衣,身上散发着一股彪悍的气息。

眼眸之中也闪烁着凶芒。

显然不是一般人。

一般人也不可能来到这种鬼地方。

而且更重要的是,每个人的腰间,都别着手枪,车坐下面,放着猎枪!

后面的车斗盖着一层毡布,下面则是一些动物尸体。

这伙人,是偷猎者!

他们在这片荒无人烟的大戈壁上,偷猎珍稀动物,然后去卖钱。

利润惊人。

当然,偷猎的量刑也很重,以这四个人的罪行,如果被抓被判,估摸着每个人都得吃花生米。

因此,偷猎者大都极度凶残。

即便是碰上警察,也敢搂火。

绝对是真正的悍匪。

这四个人,便是这样的悍匪。

开车的是老二,坐在副驾驶的是老大,后排是老三老四。

这四个人干偷猎有些年头了,可谓经验丰富,而且路子也很广,捕猎到猎物之后,很快就能有途径处理掉。

甚至有时候会接到客户的定制任务,也就是说,客户想要什么,他们就针对性的捕猎什么,除了对品种有要求之外,通常还会要求成色,比如毛皮不能损坏啊,牙齿要完整啊之类的。

简单来说,这是一个利润巨大,同时危险系数也超高的行当。

一旦踏入这一行,脑袋就已经别在裤腰带上了。

每个人都是过完今天没明天的……

突然,开车的老二双眼一凝,喊道:“大哥!前面好像有个人!”

“嗯?”

另外三人都凝目看去。

果然,在风沙遮掩之中,一个人影若隐若现。

“他娘的,这鬼地方怎么会有人,老二,靠上去!”老大抬手在脑门上摸了一把,说道。

“好。”

老二应了一声,加速向着那道人影开去。

而老大,老三和老四,则各自从车座下面把猎枪拿了出来。

“哗啦!”

“哗啦!”

“哗啦!”

撸动枪栓的声音接连响起。

一股肃杀之气弥漫在车厢内。

荒无人烟的大戈壁上,居然会有一个人出现在这里,而且还是步行。

这事儿怎么看都不寻常。

事出反常必有妖。

先不说他为什么要来这里,单单是能步行走进这大戈壁里,就已经是一件很匪夷所思的事情了。

这个人,有点诡异。

当然,对于这四个悍匪来说,甭管你是干什么的,在猎枪面前,人人平等。

既然在这无人区碰上了,自然不能轻易放过。

无人区!

是不需要有任何顾虑的。

法律?

道德?

都是谢特!

这里就一个原则,弱肉强食。

既然碰上了,算你倒霉!

杀人越货没跑。

“嗡!”

“吱嘎!”

很快,皮卡追了上去,斜插到那人前面,挡住了他的去路。

随后车门开启,老大和老三老四端着枪下车,来到那人面前。

“嘿,真踏马奇了怪了哈,你是怎么做到在这种鬼地方,还细皮嫩肉的?”

老大上下打量着那人,笑道:“来来来,快教教我们。”

在他面前,是一个身高大约一米八八的人。

他身材高大魁梧,很有气势,漆黑短发根根直竖,脸庞棱角分明,浓眉大眼,很有男子气概,看上去似乎是三四十岁的样子。

他穿着一件款式比较老的青灰色长褂,脚踩千层底布鞋。

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此人的身上,竟然没有半点尘土!

要知道,他所在的地方,可不是都市,而是大戈壁!

是风沙漫天的大戈壁。

这四个偷猎者大部分时间待在车里,都搞得灰头土脸的,但这个人步行前进,完裸露在风沙之中,居然整个人都非常清爽,没有沾染半点尘土。

有一种跟这片荒凉的大戈壁格格不入的感觉。

仿佛是画面之外的人。

因此,老大才会感到非常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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