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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筝刑满获释的那天,是个艳阳天。

她拎着行李袋,站在监狱门口,有些贪婪的看着头顶澄澈无云的蓝天。

这蓝天一望无际,没有被铁丝网切割成无数片。

真好。

以后,她就是自由身了。

一旁的女狱警看着她,眼神里带着丝丝怜悯。

四年前她进来的时候,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刚刚过完了十八岁生日,在榕城大学读书,长得漂亮,气质也好。

毕竟是有钱人家的女儿,从小生活养尊处优,香车宝马的娇养着,琴棋书画的学习着,养成了她清丽脱俗,不染尘埃的气质。

这位唐小姐是因为给情敌泼硫酸毁容,所以才被暗恋了四年的学长送进监狱里的。

当时这件事儿还很轰动,唐筝的照片都被好多媒体曝光出来,劈天盖地都是某唐姓豪门千金手段恶毒,求爱不成,报复情敌的新闻。

四年时间过去,小姑娘的眼神里,多了几分犀利,和难以看透的凛冽。

女狱警轻叹了声,例行公事般的告诫道:“出去以后,好好做人!”

唐筝看着她,缓缓一笑。

她难道之前没有好好做人吗?

可是结果呢,不照旧蒙冤入狱,苦苦熬过四年的铁窗生涯么?

所以往后,她要做的,不是好好做人,而是去教某些人,到底该如何做人!

拎着行李袋,唐筝离开榕城女子监狱,一直朝着主干道那边走去。

一辆路虎车在她跟前停了下来。

推门下车的是厉御风的心腹江森。

“唐小姐,厉少吩咐我过来接你,请上车吧。”

说着,亲手帮她打开了后排座的车门。

唐筝向他道了谢,随即低头钻进车子里。

一个小时后,车子在一所榕城郊区的一所中式大宅门口停了下来。

这里,就是厉御风在榕城的居所,取名为嫣园。

居所周围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密林,间或有一两声鸟鸣,听起来清脆悦耳。

大门打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座造型别致精巧的假山。绕过去之后,是一个宽敞别致的中式庭院,颇有点苏州园林的风格。

一只鸵鸟在草坪上悠闲地散步,那是厉御风最喜欢的宠物,取名叫可爱。

往后是一栋二层中式小楼,穿着一身黑色休闲衫的男人,正坐在回廊下,闲闲的翻看着一本法文书。

听到动静,厉御风抬起头来,静静打量着跟在江森身后,向自己徐徐走来的女子。

唐筝的外貌遗传自她的母亲,生得五官大气漂亮。

只是,入狱的这些年,生活并不轻松,人也变得形销骨立,瘦出了尖下巴,整张脸倒更显得精致立体了。

她身上穿着条小黑裙,还是四年前最流行的款式,衬托着她因为长久不见阳光,而变得冷白的皮肤,越发显得气质出尘脱俗。

美人纵然落魄,也依然是美的。

“厉先生……”

唐筝冲他走过来,略有些紧张,不敢与之对视。

虽然她入狱这些年,承蒙他的照拂和教导,但对他却并不熟悉,只晓得他是一个手眼通天的大人物。

不然的话,他的手,是无论如何也伸不到榕城女子监狱里去的。

对这样一个强大,又对自己有再造之恩的男子,唐筝自然十分敬畏。

男人低沉有磁性的声音,带着几分恣意和漫不经心:“唐小姐,恭喜啊,终于是自由身了。等下,是打算回唐家吗?”

唐筝点头:“嗯,自然是要回家的。”

外公和母亲给他留下的东西,都在唐家,她得一分不少的讨回来。

“那就好,争点气,别给我丢人!”

唐筝听了,嘴角缓缓向上扬起:“放心吧,不会辜负您这几年的悉心教导!”

她很有志气,厉御风很满意,放下那本法文书,从身后佣人的手中,接过了一把车钥匙来:“后院里的那辆林肯车,现在归你了,算是庆祝你出狱的礼物!”

唐筝有些受宠若惊,随即接过车钥匙来:“多谢厉少!”

她坐牢的那四年,平日对他疼爱有加的父亲和继母,还有跟她亲密无间的继妹,一心一意的享受着她外公和母亲留下来的巨额财富,从未去看过她一眼。

反而是厉御风,在她入狱一年半以后,亲自去监狱里,点名探视过她,安排了几个跟她同一监室的狱友,教会她许多本领,把外面发生的一切,也一点不落的告诉她。

甚至,他还曾经帮她办理了保外就医,让她到嫣园来,教授她一些关于市场和股票等金融知识。

他是她的老师,也是她的恩人。

所以现在,唐筝是虱子多了不痒,也不在乎多收他一辆林肯。

眼下,她也的确需要一个不错的行头。

开着林肯回家,肯定比坐出租车回家更有面儿。

眼下,她要做的不是低调,更不是扮猪吃老虎。

她是老虎,渣爹和继母才是猪!

唐筝手握杀猪刀,都没有在怕的。

看着女人随着佣人去了后院里,厉御风才缓缓伸了个懒腰:

他一手调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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