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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炎炎,酷日高悬。

杭市312路,拥挤的公交内。

“哧!”

随着公交缓缓停下。

沈晨一手擎天,气沉丹田,以勇猛无匹之势冲开人群,在一众大妈小媳妇的热烈问候声中挤下公交车。

掂了掂手里完好无损的米其林蛋糕和花,兴奋的向小区跑去。

上了过街天桥,邻居陈大妈提着一兜子菜迎面走来,看到沈晨的样子,顿时乐呵呵地问道:

“呦,小沈,今天什么日子啊?这又是蛋糕又是花的?”

沈晨笑了笑说道:

“纪念日,提前回来给雯雯一个惊喜,浪漫下!”

今天是自己和女友许雯恋爱三周年纪念日。

后者闻言一愣,尬笑道:

“浪点好!浪点好啊!”

有了这些精心准备的小惊喜,雯雯今天一定会很开心!

跪舔一年又一年,能不能本垒打就看今朝!

沈晨按捺下心中的悸动,快步走向小区。

“春至人间喜弄色,水性多半爱扬花。去者去也,去者去也!”

只听一个声音传来,沈晨下意识转头看去,就见一个邋里邋遢的瞎子坐在天桥下的台阶上,面前放了一个破碗。

沈晨眉头微微一皱,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十块的纸币,小心翼翼地放在他的碗里,用上面的硬币压好。

“谢谢!”

瞎子似乎感觉到了沈晨的举动,乐呵呵地笑了笑,用一种近乎怪异的语调唱着: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去者去也,去者去也!”

沈晨没有多说什么,脚步更快地向家里走去。

打开门,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散落一地的衣服,从门口一直延伸到卧室,不仅有女友许雯的内衣,还有一些男人的衣服!

一股血气顿时直冲沈晨头顶,他沉住气,一步一步走向卧室,推开卧室门的那一刻,眼前的一幕仿佛一把刀猛然插进了他的心脏!

女友许雯和一个陌生男人躺在床上,两人一丝不挂,即使已经熟睡,脸上也还带着欢愉的笑容,整个房间里都充斥着靡靡之味。

三年!

恋爱三年,她甚至没有让自己动过她哪怕一次!

可看到那满屋狼藉的样子,她和这个男人一天何止三次!

沈晨心如死灰,冲进厨房拿出菜刀。

可是他又停住了,自己就是升斗小民,活着本就不容易。

若真是匹夫一怒,血溅五步,父母,谁养?

可是若是这种事都能忍,他还是男人嘛!

“春至人间喜弄色,水性多半爱杨花!”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去者去也!去者去也……”

瞎子的话突然钻入沈晨的脑海里。

这一刻,他如梦初醒,放下刀,看着屋外夕阳斜照,不由得笑了笑。

转过头回到卧室,拿起女友的手机,冲着床上的两人拍了几张照片,上传到了朋友圈,又在几个群里群发@所有人。

转头回到客厅,打开桌上的蛋糕,再次回到卧室,喊了一声:

“许雯!”

床上的两人猛然惊醒,下一刻,一个十寸水果蛋糕猛然砸来。

“啊!”

两人满身蛋糕奶油,许雯一边抹着脸一边怒道:

“你干嘛!”

沈晨看到两人狼狈的样子,嘴角的笑容更加开怀,拿出手机打开摄像头笑着说道:

“茄子!”

拍下照片,沈晨转身出门,一路狂笑,一直来到小区外的天桥下,坐在路边笑得近乎哭出来。

直到心情平定,才发觉一个身影默默坐在自己旁边。

沈晨转头一看,就见那个瞎子手里拿着一个馒头,一边吃着一边笑着说道:

“大悲大喜,大悲大喜。不喜不悲,不悲不喜,可喜可贺!”

沈晨正要说话,就见瞎子抬手一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点在自己眉心。

下一刻,沈晨脑海一阵清明,随后一股庞杂的知识涌入大脑,让他忍不住弓下身。

“有缘人,我以鬼谷第八十三代掌门的身份,传你鬼谷三十六术。”

“切记八个字,行止由心,行止有度!”

再回过神时,就见陈大妈一脸担忧地看着自己说道:

“小沈,你没事吧?怎么在马路边上昏倒了?”

沈晨连忙站起身,正要说话,就听两个刺耳的声音传来:

“沈晨!你不是人!你把我的照片发到朋友圈是什么意思?”

沈晨脸色一沉,就见许雯和那个男人走过来,当即冷哼了一声说道:

“起来了?那就好,回头我把你东西收拾好,你别回来了。”

“你要跟我分手?”

许雯冷笑了一声说道:

“那正好,反正你不说我早晚也会说,像你这样的窝囊废,根本不配跟我在一起!”

“三年了,连个房子都买不起,幸亏我一直留着心眼!”

“徐辉比你好太多了,人家有钱又大方,不像你,又穷又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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