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酷日高悬。
杭市312路,拥挤的公交内。
“哧!”
随着公交缓缓停下。
沈晨一手擎天,气沉丹田,以勇猛无匹之势冲开人群,在一众大妈小媳妇的热烈问候声中挤下公交车。
掂了掂手里完好无损的米其林蛋糕和花,兴奋的向小区跑去。
上了过街天桥,邻居陈大妈提着一兜子菜迎面走来,看到沈晨的样子,顿时乐呵呵地问道:
“呦,小沈,今天什么日子啊?这又是蛋糕又是花的?”
沈晨笑了笑说道:
“纪念日,提前回来给雯雯一个惊喜,浪漫下!”
今天是自己和女友许雯恋爱三周年纪念日。
后者闻言一愣,尬笑道:
“浪点好!浪点好啊!”
有了这些精心准备的小惊喜,雯雯今天一定会很开心!
跪舔一年又一年,能不能本垒打就看今朝!
沈晨按捺下心中的悸动,快步走向小区。
“春至人间喜弄色,水性多半爱扬花。去者去也,去者去也!”
只听一个声音传来,沈晨下意识转头看去,就见一个邋里邋遢的瞎子坐在天桥下的台阶上,面前放了一个破碗。
沈晨眉头微微一皱,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十块的纸币,小心翼翼地放在他的碗里,用上面的硬币压好。
“谢谢!”
瞎子似乎感觉到了沈晨的举动,乐呵呵地笑了笑,用一种近乎怪异的语调唱着: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去者去也,去者去也!”
沈晨没有多说什么,脚步更快地向家里走去。
打开门,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散落一地的衣服,从门口一直延伸到卧室,不仅有女友许雯的内衣,还有一些男人的衣服!
一股血气顿时直冲沈晨头顶,他沉住气,一步一步走向卧室,推开卧室门的那一刻,眼前的一幕仿佛一把刀猛然插进了他的心脏!
女友许雯和一个陌生男人躺在床上,两人一丝不挂,即使已经熟睡,脸上也还带着欢愉的笑容,整个房间里都充斥着靡靡之味。
三年!
恋爱三年,她甚至没有让自己动过她哪怕一次!
可看到那满屋狼藉的样子,她和这个男人一天何止三次!
沈晨心如死灰,冲进厨房拿出菜刀。
可是他又停住了,自己就是升斗小民,活着本就不容易。
若真是匹夫一怒,血溅五步,父母,谁养?
可是若是这种事都能忍,他还是男人嘛!
“春至人间喜弄色,水性多半爱杨花!”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去者去也!去者去也……”
瞎子的话突然钻入沈晨的脑海里。
这一刻,他如梦初醒,放下刀,看着屋外夕阳斜照,不由得笑了笑。
转过头回到卧室,拿起女友的手机,冲着床上的两人拍了几张照片,上传到了朋友圈,又在几个群里群发@所有人。
转头回到客厅,打开桌上的蛋糕,再次回到卧室,喊了一声:
“许雯!”
床上的两人猛然惊醒,下一刻,一个十寸水果蛋糕猛然砸来。
“啊!”
两人满身蛋糕奶油,许雯一边抹着脸一边怒道:
“你干嘛!”
沈晨看到两人狼狈的样子,嘴角的笑容更加开怀,拿出手机打开摄像头笑着说道:
“茄子!”
拍下照片,沈晨转身出门,一路狂笑,一直来到小区外的天桥下,坐在路边笑得近乎哭出来。
直到心情平定,才发觉一个身影默默坐在自己旁边。
沈晨转头一看,就见那个瞎子手里拿着一个馒头,一边吃着一边笑着说道:
“大悲大喜,大悲大喜。不喜不悲,不悲不喜,可喜可贺!”
沈晨正要说话,就见瞎子抬手一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点在自己眉心。
下一刻,沈晨脑海一阵清明,随后一股庞杂的知识涌入大脑,让他忍不住弓下身。
“有缘人,我以鬼谷第八十三代掌门的身份,传你鬼谷三十六术。”
“切记八个字,行止由心,行止有度!”
再回过神时,就见陈大妈一脸担忧地看着自己说道:
“小沈,你没事吧?怎么在马路边上昏倒了?”
沈晨连忙站起身,正要说话,就听两个刺耳的声音传来:
“沈晨!你不是人!你把我的照片发到朋友圈是什么意思?”
沈晨脸色一沉,就见许雯和那个男人走过来,当即冷哼了一声说道:
“起来了?那就好,回头我把你东西收拾好,你别回来了。”
“你要跟我分手?”
许雯冷笑了一声说道:
“那正好,反正你不说我早晚也会说,像你这样的窝囊废,根本不配跟我在一起!”
“三年了,连个房子都买不起,幸亏我一直留着心眼!”
“徐辉比你好太多了,人家有钱又大方,不像你,又穷又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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