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剧情需要,前文做了两处修改:一是苏青儿改名苏绾绾,二是李清照诞辰改成王夫人的,其他没有变动,不影响阅读!
云弈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整个人神清气爽的,这个时代的酒都是真正的粮**,不管喝多少下去,第二天起来也不会头疼无力。
吃早饭的时候,云弈发现小丫头两个眼袋有点沉,好奇道:“秋娘,昨晚没睡好吗?”
秋娘用石凳子当桌子,人跟小鸭子一样蹲在地上,吃饭的时候不时幽怨地去看云弈。
小丫头昨晚可是费了老大的劲儿,才给云弈洗了澡,又换了身衣服,一直折腾到了三更时分。
然后自己洗了澡去睡觉的时候,却怎么也睡不着,脑海里总是会想起云弈的身体,特别是云弈有,她却没有的玩意儿,懵懂中透露着几分羞涩,一个晚上小鹿对着心口乱撞,失眠了。
“唔,俺,俺没事儿……”
秋娘眼睛躲躲闪闪的喝完碗中的稀粥,又将泡菜一股脑塞进嘴里,照例留着一个荷包蛋没吃,然后端着碗筷逃进了厨房里。
云弈有些纳闷的看着她的背影,最后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实在不知道这丫头出了啥事儿。
今早的街口集市很是热闹。
蹴鞠大赛的消息不胫而走,一是街坊们自发宣传,毕竟是值得骄傲的事情,老朱等人应对上门来买东西的客户时,总是习惯性的吹嘘一番。
二是比赛结果也差不多传到甜水巷了,毕竟是踢赢了种子队伍,而且还是惊心动魄的反败为胜,经过一个晚上的酝酿,今早几乎整个甜水巷的人都在议论蹴鞠队的事儿。
而作为当事人的杨志一行人,此时分外的忐忑。
甜水巷后街一处空旷的晒谷场。
杨志正在进行单独训练,那颗破旧布条做的蹴球,就跟长在他身上一样,已经小半个时辰没有落地了,而地上的青石板却是早已经被汗水湿了一大片。
旁边,杨小六几个正在蹲马步,一边训练脚力,一边唉声叹气。
昨晚喝酒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今早起来之后,面对街坊们期待的眼神,几个小年轻莫名的觉得压力山大,有种快要窒息的感觉。
这里除了杨志今年刚刚二十岁,其他几个人,最小的杨小六才十四岁,平均年龄十六而已,虽然早已经到了娶妻生子的年纪,可毕竟没有经历过风浪。
特别是早上起床到公厕里嘘嘘的时候,杨小六遇到了正在蹲大号的几个年轻街坊。
当时还有些自得意满的杨小六刚要打招呼,随即听到几人嗤笑道:“那群土包子,真以为赢了一场就了不起了,呵呵,还开酒席庆祝,我看明儿个他们要是输了,到时候还高不高兴得起来。”
“就是,侥幸踢赢了一场而已,不是我说他们,整个蹴鞠队,就那个杨志还有点本事,其他人都是菜鸡,特别是老朱家那个狗蛋,别说踢球了,整一个累赘。”
“唉,谁叫他们赢了一场呢,前些年咱们去参赛的时候,咋就没碰到这种好事儿,当时几乎所有街坊都去给咱们助威,结果……”
“是啊,他娘的,那天过后,老子连家门都不敢出,每次对上街坊的眼睛,就怕他们说起那天输球的事儿,那之后,我就再没有碰过蹴球了。”
“我也是……”
“俺也一样。”
听到这里,杨小六失魂落魄的跑出公厕,连嘘嘘的心情都没有了。
结束了晨练之后,杨志等人围坐在一起,人手两个炊饼,就着井水就是一顿饭了。
朱狗蛋因为被人说成累赘,整个人坐在一旁郁郁寡欢的样子,平日里最早吃完饭的他,今天却意外的连一口都没有咬下去。
杨志有些责怪的看向杨小六,这小子就是嘴巴太爱咧咧,也不知道照顾一下旁人的感受。
杨小六也发现了朱狗蛋的异常,他踢了踢比他大两岁的狗蛋,蹙眉道:“什么毛病啊给你惯的,你是累赘我们还是菜鸡呢,摆个臭脸给谁看啊?”
朱狗蛋哭唧唧的看着他,又看了看其他几个同伴,大家都是一脸悻悻,最后朝杨志看去,憋了半天说道:“杨大哥,要不,你还是找个人替我吧,我真的没有踢球的天份。”
杨志浓眉微蹙,本就因为青色胎记显得狰狞的表情,瞬间变得阴沉可怕起来。
朱狗蛋吓了一跳,急忙缩头缩脑的说道:“不不不,我,我踢,我踢……”
杨志一脸无语,伸手扒拉了几根头发,聊胜于无的遮住自己的胎记,而后,他与众人说道:“咱们既然能赢一场,那就没有道理赢不了第二场,这事儿我跟小六去解决,你们赶紧把早饭吃了开始训练,我们回来之前,每个人颠球一千,狗蛋负责监督。”
解铃还须系铃人,可能有点强人所难,但杨志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云弈的本事,他是亲身体会的,也是云弈让他们拥有了现在的荣光和压力,所以,思来想去,他还是只能去找云弈。
桃花屋。
杨志和杨小六寻来的时候,院门早已经打开,院子里不时传来女人小孩的嘻闹声。
两人蹲在院门口,偷偷朝里头张望。
只见老梁家的春娘正在院子里逗弄一个地上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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