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文就不一样,别看他四肢发达,其实就一闷骚货,偶尔被客人调戏下都脸红,根本不像混酒吧的人。他除了能弹好贝斯,个性乖张也是大家喜欢他的一重要原因,省心。而和弦舞最深基情的还数楚南轩,毕竟从初中到高中,俩人一起游戏,一起挨罚,一起逃课,一起调戏女生,一起打架,一起整蛊老师,一起抽烟,一起了太多……现在还一起玩乐队,重要的是,连音乐观都几乎一致:只为乐,不图名。
年轻嘛,梦想还是要有的,弦舞希望能一直随心的玩音乐,直到老了也能如此。
南轩:等老了我才不跟你们一起在街头卖唱行乞,我要在家哄孙子。
一宝:你怎么可能有孙子,你老了就成了寺庙的扫地僧,不过你也可以跟我们一起玩音乐,你敲木鱼。
互损也是真爱,可他们的言外之意,玩乐队的人不可能有好的结局。弦舞深感无耐,虽说大多人最后玩了也是白玩,但话说回来,不玩白不玩。谁叫自己喜欢。
梦想是现实中痛苦的信仰,信仰是虚幻中快乐的梦想。
每晚演出后,鬼域乐队都会去吃夜宵,夜生活的人不吃夜宵就等同正常人白天不吃饭。大城市的夜空向来寂寞,才有了丰富的夜生活,烧烤档的浓烟弥漫了整条食街,大小门店在各自吆喝着自家的菜香,可怜的小女孩背着破吉他穿插于各桌子之间,乞求客人点上一曲。喝酒划拳,嬉笑怒骂,卿卿我我……就是没几个是真正为吃而来的。
可鬼域乐队不一样,他们是真饿了。每晚如此,伙同酒吧三五个dance,一起夜宵。同行dance中,有一个芳年刚18的小女孩叫林之之,是南轩一位朋友的表妹,她几乎每晚都跟着他们一起夜宵,除非南轩不在。是,她超级迷恋南轩,可南轩对她并不感冒。
“南轩哥,我以后不叫你南轩哥了好不好?”林之之认真的说。
“为什么?一直都叫哥也挺好的嘛。”南轩没好气的问。
“我觉得叫哥好像……好像怪怪的。”
“怎么怪了?我比你大好几岁,跟你哥又是朋友,所以你叫我哥也应该,哪来的怪?”
“不一样,我哥是我真哥,但你不是。”
“之之,这叫哥呢,不一定非要真哥,这是礼貌,也是一种尊敬。”弦舞教诲道。
“我知道啊,所以我还叫你们哥,宝哥,伍哥还有文哥。但是,我不喜欢叫南轩哥。”
弦舞笑了,大家都笑了,秒懂。只南轩一脸无奈。
“我知道你现在不喜欢我,也知道你心里有媛姐姐,可我不在乎,我会用我的情意打动你,哼~”之之直言不讳。
“那你准备直接叫我名字?”南轩问。之之点点头。
“之之,你可以在他名字前面加点形容词,比如亲爱的。”一边说,一宝还一边摆出几个骚娘的做作。
南轩拾起一根筷子朝他飞去,不中。
“别听他的,你还是叫我哥吧,都习惯了。”
小小文来打圆场:“之之,叫哥也挺好,你看那黄蓉叫郭靖不也是叫靖哥哥吗?人家多恩爱。”之之突然顿悟:“是啊,这也可以哦……那好吧,我以后就叫你轩哥哥吧,嘻嘻~”
南轩:“不用,就一个哥字就行,喊两字总觉得怪怪的。”
大家随即怂恿她坚持喊两字的哥。南轩要杀了小小文。众人大笑。
南轩指着不远处一阴暗角落说:“之之,你看那边那个红衣服的人你认识吗?她一直在看着你。”
之之:“啊!真的吗?我最怕这些了,你别吓我。”
一宝:“真的!那个红衣长发女人盯着你半天了。”之之被吓的死死环臂搂着南轩脖子,南轩大喊:“你要勒死我啊,赶紧松手,骗你的,没有没有。”
弦舞:“看你出的昏招,最后把自己给坑了吧。”
哈哈哈~
今晚南轩又迟到了,他只能在台下等候他们这曲完了再上台。杰少叫人送来一瓶啤酒,他边喝边抽着烟,无意间听到邻桌在议论着什么,抬眼扫去,只见一红衣女和一黑衫男在交谈。
红衣女:“还不错,不过我总觉得他们少了点什么。”
黑衫男:“恩…服装不够华丽。”
红衣女:“不,我是说音乐,他们过于金属,缺少一种柔。如果能再加个键盘就好了。”
键盘?南轩好奇地把凳子往他俩身边挪了挪,近在咫尺。
黑衫男:“哦对了,我忘跟你说,他们是四人乐队,不过今晚键盘手好像没在。”
红衣女:“这就对了,我还纳闷怎么台上摆着键盘却不见人。”
黑衫男:“那个键盘手也还行,长得可以。”
红衣女:“一会等他们下来,你去找他们过来谈谈。”
“谈谈?”难道又是唱片公司的人?鬼域也曾被一些所谓的星探找过,但最后都各种原因没了下文。但这次好像有点不同,这女的好像懂点门路,起码能断定不是骗子。南轩开始细细打量起他们;红衣女长发,浓眉明目,红唇粉腮,立衣正领,一副领导派头。黑衫男则西装笔挺,偏瘦身形,四眼小嘴。再看他们虽相邻而坐,却隔着较宽的距离,红衣女靠椅翘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