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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常神色阴鸷,开门就直接见山:“盖鹿,我是来请你离开的。”

盖鹿背起收拾好的包袱,只笑了笑,也不说话,径直走向镇外,途中遇到不少百姓,只要看到盖鹿,无不露出厌恶之色,此前镇上请了太多道士,可那些道士实在无能,非但杀不了王二狗,反被王二狗所杀,现在看到道士打扮的盖鹿,产生厌恶,盖鹿完能够理解。

到了镇口,盖鹿回头看吴常还跟着,便笑问道:“吴常,若我走了,鬼猫再出现,你怎么办?”

吴常道:“王二狗死了,鬼猫也就死了。”

“这是王家贵告诉你的?”盖鹿听到这话,神秘地一笑,看到吴常点头,又道:“王家贵不是什么好人,你自己小心,告辞!”

吴常一听这话,眉头一皱,开始一步步向后倒退走去,而盖鹿也不逗留,哼着小曲继续他的历练之路,吴常却偷偷尾随,直到盖鹿走到十里之外,他才折返鬼猫镇。

王二狗一死,那家客栈就成了王家贵的产业,盖鹿前脚离开,王家贵后脚就搬了进来,鬼猫镇虽然富庶,但这客栈却是镇上最好的房子。

王家贵端着一碗热茶,走遍楼上楼下,不错过任何一间房,最后又回到大厅,坐在舒服的太师椅上,方才陶醉地品茶,看其举动,完不像一个瞎子,但他的眼珠的确被挖,眼眶空荡荡的颇为狰狞。

突然吴常冲进客栈,进门就道:“镇长爷爷,我跟了盖鹿十里,他是真的离开了。”

王家贵放下茶碗,呵呵一笑:“真是好孩子,跟爷爷来,爷爷有好东西要送给你。”

看到王家贵走到柜台后,开启出一条密道,吴常的心就咯噔一下,不知为何,此刻他心中升起一股不安,竟然想起了盖鹿临别时说的话,王家贵不是什么好人,但他很快甩甩头,来到鬼猫镇,多亏有王家贵照顾,不然他早死了,便跟着王家贵进入密道,到了那座长满血玫瑰的小院。

王家贵伸出老手,轻轻抚摸一朵玫瑰:“孩子,知道这些玫瑰的颜色为什么会如此鲜红吗?”

玫瑰开得很艳,阳光下如用血染过似的,吴常只觉王家贵突然变得怪怪的,可他又说不上到底怪在哪里。

正在想时,王家贵已经说出了答案:“用人血浇过的花,总会开得格外鲜艳。”

吴常眼皮一跳,这话让他不寒而栗:“镇长爷爷,你……”

王家贵折下两朵血玫瑰,转身面对吴常,嘴角露出阴邪的笑容,猛地将血玫瑰插进眼眶,眼眶里传出吱吱的声音,血玫瑰的花瓣瞬间枯萎,并收缩成球,不过数息间,就化为两颗血色的眼球,轻轻眨动,射出红光,骇人至极。

吴常骇然倒退,惊恐地望着王家贵,额头渗出豆大的汗珠,吧嗒吧嗒往下掉。

有了眼睛,王家贵的形貌也迅速发生变化,只见皱纹消失,头发变黑,一下子就年轻了几十岁,若非那赤色眼眸看着颇为妖异,那他无疑是个美男子。

王家贵拿出一面小镜子照了照,对他此刻的容貌很是满意,然后看向吴常:“孩子,别怕,实话告诉你,这院中的每一朵血玫瑰,都能成为我的眼睛,只是绽开的花朵越多,要想让它们不凋谢,就需要人的鲜血,你愿意帮我找来更多的人血吗?”

“你做梦!”吴常嘶声怒吼,心乱如麻,猛地双手拔起两株玫瑰,尖刺刺破他的手掌,却没鲜血渗出,随即他感觉体内血液流速变快,两株玫瑰竟开始疯狂吞食他的血液。

“爹,我永远都成不了盖鹿!”吴常为他的天真呐喊,心痛如绞,抓着的两株玫瑰,登时被焚化成为灰烬。

王家贵见状却是大喜,狂笑道:“你果然是妖人,你果然是妖人,哈哈哈……”

大笑声中,所有的血玫瑰都发出同样的笑声,笑声响彻整座小院,却传不出去,震得吴常脑袋嗡鸣,吴常毕竟还小,没多少见识,一时慌了手脚,疯狂去抓那些玫瑰,想将那些玫瑰化为灰烬,可他这样做,反而着了王家贵的道。

一朵脸盆大的血玫瑰,悄然靠近吴常,吴常状若疯狗,直接一把抓住,在抓住的瞬间,那朵血玫瑰遽然化为根根血线,顺着手臂,眨眼缠满吴常的身。

血线编织成网,深深勒进吴常的皮肉,吴常痛得惨嚎,双手抓住血线,竟然焚化不了,渐渐地身就没了力气,脑袋低垂,双眸瞪着王家贵,有恨意,有不甘,可更多的是绝望。

“给我好好养着!”王家贵血眸扫过,所有的血玫瑰都掉转方向,花心对准吴常,喷射出淡淡的红雾,红雾蒸腾,阳光也变得暗淡。

就在收回视线时,王家贵突然“咦”了一声,一瞬间,他好似看到玫瑰丛中站着一个小女孩,红裙妖艳得就跟这些血玫瑰似的,可仔细去看,又没看到,难道眼花了?

王家贵的眼睛,可是用血玫瑰化成的血眸,就算神仙偶尔会看花眼,但血眸绝对不会,这点自信他还是有的,当即不动声色,假装转身离开,遽然回头,赫然又看到了那个小女孩,小女孩对着他甜甜地一笑,然后又不见了踪影。

这个小女孩当然就是九宝,盖鹿离开了鬼猫镇,却将九宝留下跟着吴常,在王家贵操控唤醒所有的血玫瑰时,九宝就对血玫瑰有了极高的兴趣,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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