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ep;翟容皱眉:“你的意思是,我这么半死不活的,还要捱很多日子?”
&ep;&ep;柯白岑摇头:“说不上来,说不定论年计数。”
&ep;&ep;翟容闭上眼睛:“我知道了。”
&ep;&ep;柯白岑道:“是不是在高昌中的毒?我知道西域想刺杀高昌驸马的人很多,你是否因此着了道?最好能查出是什么毒,说不定找到了合适的药物,你能痊愈起来快一些。”
&ep;&ep;翟容依然闭着眼睛,没说什么。身在高昌,自己做了些什么事情,自己当然清楚,时时刻刻行差踏错就会被人刺杀,他也明白这件事情。这五年,他只要以张定和的身份行事,没有一刻不小心的。下毒?外人根本下不到他面前来。就算是宫中的人下毒,他也防得甚是小心。
&ep;&ep;能够让他中毒的时候,只有一段时间。
&ep;&ep;那就是他刚刚进入高昌,那时候师叔、兄长、若若都战死,独留自己在人间。万念俱灰之下只想回到师门去休养,不知为何,圣上偏要令他接受高昌国的任务。而且高昌驸马张定和也是对他动之以情,苦言哀求。就这样,他伤得七死八活地还要踏入高昌,那段时间是他最昏聩的时候。
&ep;&ep;翟容疑惑了:要杀他的人,难道是……
&ep;&ep;那杀了他之后,高昌会走向何方呢?如今的高昌富足而平稳,若是好好经营,可以成为西域地带上一颗明珠。那人杀了他,会引起怎样的崩塌?十数万高昌人的性命会如何?西域道上依附高昌国的数十万邦国和部落,又会引起怎样的彼此倾轧?翟容扶着自己的太阳穴,慢慢揉着。
&ep;&ep;不行!他得尽快回高昌。
&ep;&ep;在高昌五年,他是亲眼看着这个国家有着强大的政治和经济潜力。那里的人们,完全可以安居乐业、避免战祸。他们,不应该再因为某些人的私心险恶,而失去原有的家园。
&ep;&ep;他得回去,再护送他们一程。
&ep;&ep;午后,桐子街的灯火尚未苏醒,一队不起眼的人马悄悄离开了桐子街。走入罗淄官道,出了敦煌城。
&ep;&ep;……
&ep;&ep;……
&ep;&ep;自从在鸾云殿的小红阁中,与翟容会面之后,秦嫣非常愉悦。
&ep;&ep;她回到处月部落,顺顺心心得过了一阵子舒服日子。除了等待巨尊尼的消息,她已经清闲得无事可干了。
&ep;&ep;而且鹿荻似乎也不太需要她出手,她如今跟郅别勾搭成奸。郅别是个作战很有天赋的人,在他年少时候,就能带着几个小兄弟,包抄偷袭石/国使者的马车队,并且干净利落地全部歼灭,便可见一斑了。
&ep;&ep;他虽然不像秦嫣能够有阵师之能,但是阵师真正的作用在于能够以弱胜强。若整个部落兵强马壮,一般将才也足以应付大漠的战事。这个月,郅别在鹿荻的帮助下,带着整个贯郢部族,正式归顺了处月部落。鹿荻也正式有了属于自己部族的将领。
&ep;&ep;秦嫣抱着雪奴,坐在草场侧面的一带木栅栏上,已经悠闲得像个养着宠物的贵妇了。
&ep;&ep;马蹄阵阵,是鹿荻带着一彪人马,骑着快马路过此处。她看到秦嫣坐在那里一副无所事事的模样,不由停下战马:“娜慕丝,你在干什么?
&ep;&ep;秦嫣捋着雪奴的白色短毛,眯着眼睛道:“晒太阳啊。”
&ep;&ep;鹿荻一脸嫌弃地看着她。
&ep;&ep;雪奴是一只巨型獒犬,这几个月飞速长高。年岁不大,已经沉重到普通人都抱不起来了。娜慕丝因它的品种不错,先前也是努力将它往猛兽的方向进行了很严格的训练。甚至有段时间,因为哲荻喜欢抱尚幼小的雪奴,娜慕丝当时还很龟毛地特地将雪奴从哲荻身边带走,带去天山深处好一顿训练。
&ep;&ep;如今可好,她自己每日软绵绵地抱着雪奴,坐在舒服的地方,一脸懒惰地靠着。
&ep;&ep;鹿荻凑近她:“你怎么了?发春了还是发昏了?”
&ep;&ep;“是啊,”秦嫣摸着雪奴的蓬松拳毛,大言不惭地接受了鹿荻的指责,“我家郎君上次救霍勒大师的时候,你也见过,是不是生得很俊?”
&ep;&ep;“俊你个头啊?人带着面甲,我哪里看得出长相呢?”鹿荻从她的手上,看到她手底下的雪奴,看得撇嘴撇到了耳朵岔子上:“练兵千日,废兵只要几天啊。”
&ep;&ep;秦嫣笑。
&ep;&ep;鹿荻道:“唉,又要多养一个废物!鹿荻我真是命苦啊……”说着,扬鞭而去。
&ep;&ep;废物?秦嫣听到这两个字,心里可不同意。
&ep;&ep;她可不是什么废物。别看她不参与部族的练兵,但是她在动别的脑筋啊。如今部落蒸蒸日上,什么都好,就是……钱帛很不够用。
&ep;&ep;买兵器、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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