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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让树妖族出人,找了几个颇有修为的先去住在附近的山林里,顺带着在那里种出来自己的徒子徒孙,把林木密化了,让人族失去防范之心。

结果呢,人族毫无察觉,还说这是天神庇佑,一切都很苍翠,看上去很完美。

只是,他们不知这是一个计策。

林木多了,自然兽妖族就要出马了。

找几个精干的兽妖,带上一些尽心培养出来的豺狼虎豹,在茂密的丛林里面出没,碰上的人族魂都能吓没了,顺带着再干掉一些敢于抵抗的猎户,那这事情就执行得更完美了。

说到这个不得不佩服兽妖一族的战斗力,他们人数本来就不少,再加上那些家养的豺狼虎豹,还有那些东西放到凡间去每一个都能占一个山头自立为王,战力之高没有人能够出其右的小妖王,人族没有多少人能在当地留下来的。

人吓跑了,这就该翼族出马了。

翼族从来都是一个适合做哨兵的种族,他们能飞,会说话,天一黑人家都回屋睡觉了,只有翼族能在丛林里行动自如。

比如说那些已能够自由变化形态的夜枭,他们的咕咕叫声能够在丛林里面传得很远,人类听不懂觉得瘆得慌,那就跑的更远了。人族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妖族却都知道他们是妖后派出的哨兵。

第四步,就该我们花妖一族出马了。

妖后的行宫,怎么能“无花无酒锄作田”来形容呢?必须去掉人族的痕迹,“山花烂漫处,我在丛中笑”那是必须的啊!特别对妖后这种略显豪爽的女人来说,自然才是这世间唯一的道。

狼毫轻挥,这些事情很快搞定。

“紫竹林中杜鹃啼,万木枝头蔷薇开,最是新鲜开朗处,朵朵幽兰伴轩辕。”

妖后的行宫装饰方案就好了。

虽说写首诗并不太适合在公文上,但是谁也没有规定不能在公文上写诗。

再者,诗最容易表达意境,底下人看见了,自然明白我需要他们实现妖后行宫装修的要“自然中略带规则,规则中凸显浪漫,浪漫中透着沉稳,沉稳中还以自然”的装修理念这一意图,理念对了,他们放手去做就是了,这样有的放矢,而细节与我无关,万事也就好处理了。

这就是绝世妖王的命令。

公文读多了,这才发现,公文里面除了这些东西。还有很多有意思的事情。

比如说巫妖王在西域那边发掘了一座七千年前的古墓,他在古墓里面发现了好多好东西,包括十万被诅咒的鬼魂,他应不应该上税,该上多少税,是上交银子还是上交古墓里面十万冤魂的百分之六到妖庭作为这笔意外财产的个人所得税这样的事情,就成了妖庭征集大家意见的讨论圣旨。

妖庭的讨论记录里面就更有意思了,有人说巫妖王属于鬼族,不是妖族的管辖范围,应该放任其自行管理,而另一派直接怒骂,说巫妖王本就是妖国中的一员,为什么不算妖族?第三派纯粹就是冲着财报去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道理连人都懂,难道你们这些活了千年的妖竟然不懂?巫妖王发现的东西只要是土里埋的、天上掉下来的、不是他变出来的,那就是妖国的,就得上税!

巫妖王看着三派纷争,急得插不上话,直接给妖后上了密折:陛下,我愿意上税,多交百分之十,您就让他们别再讨论了吧,盗墓贼的事情本就不光彩,这么讨论来讨论去的,我这个巫妖王都要没脸见人了。

妖后的回答则是,行,听说你那里祖传的凝霜寒露不错,给我这里送上一些吧。但令人回味无穷的是巫妖王上的是密折,妖后的回复却是在公开的邸报里面写的。

结果,巫妖王就把自己的宝贝徒弟炼化了,当做税给送上去了。

又比如说,上一次妖魔战争期间,魔族死了一位魔君,而妖族这边也陨落了三位中等妖王,如何善后,则成了一个难解的死循环。

为什么这事情会变得难解?

那是因为妖族和魔族签署了暂时的和平协议,明面上不能继续打下去,谁也不想首先破坏纸面上这最后的约束,但是背地里双方却龌龊不断,今天我在我的势力范围内抓到了几个你的间谍,明天你在你的统治地盘内发现了几个行为不端的怪物,再不然就是互相抢劫,你抢了我的人心,我就杀了你的凡人,让人将那些专注于捉妖弑魔的和尚道士们忙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反正谁都觉得不做出现什么动作来,就是对死去的魔君或者妖王最大的亵渎。

于是,真正为妖王或者魔君善后的事情,便变得古里怪样了。

比如说南岭的巨鹿王,一代兽王,他儿子执着于要为他讨回公道,说是只有讨回公道才能让他入土为安,生生将他的尸体用冰封之术立在了南岭的牙山上,凡间的人类百姓不知他是个妖王,只道是出了个灵兽,在此地飞升仙界留下来个壳,日日祭拜,拜得牙山比太上老君的道场还要旺上几分。

如此一来,整个南岭的兽族群情激奋,恨不能立刻再来一次妖魔战争,为他们的先王报了这个仇!

而妖后却是不断在公文里一遍遍申斥,这样的善后,与挑拨下一次战争有什么区别?

另外,兽族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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