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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隐约约的,林恩好像明白为啥哥谭人民总是这么人才辈出了。

“拉满,这压力直接特么拉满!”

……

碎碎念的在街头走了一阵子,在看到某个二手房广告的时候,林恩突然想起来:“对哦!我不是没有房子!”

在进入阿卡姆进修之前,他那死去的便宜老爹是给他留下一栋大房子的,只不过当时的林恩还小,那房子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他叔叔的了。

“这里面怎么好像藏着80集家庭剧的节奏呢?

我这前身,难道就是为了这个才大义灭亲,送自己亲叔叔去见撒旦的?”

管他呢,艾德里安家族目前就剩他林恩这一个活人了,加上那地方理论上来说已经变成了一个凶宅,林恩现在住进去,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啊!

去,必须去,打车去!

…………

林恩这边逐步的解决了自己衣食住行以及以后的工作和未来的奋斗目标等一系列的问题,春风得意。

百特曼那边就不太行了,怎么说呢,林恩给他的那些消息,到底还是有些吓人了。

什么叫以后会有一个人绕着树跑的时候快到能日到自己?

什么叫人人修炼霸气还吃了唐僧肉长生不老的女儿岛?

罗宾汉还没死是什么意思?

外星人来地球种地顺便享受日光浴有没有其他更通俗易懂的解释?

外星表姐其实是外星表妹是啥意思?

他为什么问我知不知道是谁住在深海的大菠萝里?

多屯点电脑病毒又是出于什么给出的建议?

最后……

“他说以后我应该团结一些可靠的队友。到底是什么意思?

难懂啊,太难懂了……”

摘下头套的蝙蝠侠一声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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