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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ep;利用中午时间走访的刘坤压着点走进教室,科任老师已经提前安排了课程教学计划。

&ep;&ep;“怎么样?有什么眉目?”张琪变着法儿的询问有关案子的情况。

&ep;&ep;“你还是好好准备你下午的比赛吧。这马上就要期末考了,我尽量早点将案子的细节核实。”说着,刘坤拿起一旁张琪的杯子仰面喝起水来。

&ep;&ep;他们两个自小一起长大,而且还一同进行了训练,感情自然很好。不过刘坤本身并不帅,普普通通,但是张琪不一样,活脱脱一个大美女,这就让很多人都很嫉妒了。

&ep;&ep;课程是选修,在这个临时教室,刘坤并不会像在教室里那样拘谨。所以在空白的a4纸上,刘坤将案发到凶手被捕的简单路线图和相关证据呈列。说实话,刘坤虽然是在打官司,实际上却是以刑侦做基。美名曰:“凡事都得讲证据。”

&ep;&ep;“你呀,就是不想多说话,宁可噎死人,不肯让一件事有任何的不确定因素。”

&ep;&ep;“那是当然。”刘坤深以为然,这也是他为人处世的一种原则,实事求是。

&ep;&ep;“你这样是会没朋友的。”

&ep;&ep;“朋友是什么?能吃吗?”

&ep;&ep;看着刘坤一脸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神情,张琪感觉他这完全就是缺心眼儿啊。刘坤对案子的表述言简意赅,从凶手案发的三点到被捕的三点二十三分这二十三分钟时间,凶手一直在街上,但是实际距离即使是用走的也仅仅只需要七分钟而已。

&ep;&ep;“这绝对有问题,这段时间他在什么地方、干什么。”

&ep;&ep;刘坤下意识点点头,他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不过,如果是在案发现场观察情况就一切都说得通了。

&ep;&ep;下课后,刘坤没有向任何人打招呼就先自行离开了,对这个案子,他还需要进行很多必要的询问和调查。刘坤前脚刚刚进入监狱,顾昌黎后脚就跟着进来了。两个人的目的一样,来考证这段时间这个罪犯到底在干什么。

&ep;&ep;“我是你的辩护律师,具体的疑点,我希望你可以如实回答。否则,就算是神仙都帮不了你。”

&ep;&ep;“不过是个毛头小子,装什么装。爷爷……”

&ep;&ep;刘坤直接就说起了法规:“一、在我国《刑法》中没有过失杀人罪的规定,因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过失杀人罪。二、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应该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为量刑情节)的区别主要是:

&ep;&ep;“其中,二者的主观故意不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过失,即行为人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对方死亡,但因疏忽大意以而没有预见;或虽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对方死亡,但轻信能够避免。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在主观上要伤害对方,不以追求对方死亡为目的。

&ep;&ep;“另外,二者的刑罚规定不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p;&ep;“《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p;&ep;被刘坤这么一说,刚刚还嚣张跋扈,现在面如死灰,坐在椅子上丝毫不敢动弹。刘坤见自己的目的达到了,似笑非笑地盯着他:“说说吧。如果有隐瞒,你就等着自生自灭吧!”

&ep;&ep;刘坤从征询室出来,看到低头坐在那里的顾昌黎,脸上浮露出淡淡的笑容:“顾叔,您这大驾,也不通知一声。”

&ep;&ep;被这么一说,顾昌黎还以为是这里的什么办事员呢!抬头一看,刘坤正笑吟吟地看着他:“别睡在这地方,容易着凉。”

&ep;&ep;“嘿,你这小子,是不是皮肉痒痒了?”

&ep;&ep;刘坤呵呵一笑:“就你们警局里的那群人,都不够我打的。”

&ep;&ep;顾昌黎拍拍他肩,站起来问道:“怎么样?他怎么说?”

&ep;&ep;“如我所料。他在周边观察,害怕警方怀疑他。这是一种心理问题,我觉得还是看看周边有没有监控什么的可以证实这个观点。”

&ep;&ep;“不是,我怎么感觉你这是在和稀泥啊!只字未漏,怕我是内奸?”

&ep;&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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