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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天秀是把盘龙神将的龙珠喂给了发财。

这龙珠乃是真正从龙体内取出的龙珠。

反正发财已经浑身长满了金色细鳞,赵天秀就想看看发财能不能升级成狗头龙。

发财吃下龙珠之后,呆滞了两秒,忽然“汪”的一声夺门而出!

赵天秀也没管它,以发财现在的实力地球根本没人奈何得了它。

打狗队也不行。

再说方圆百里之内,不管家狗野狗都是发财的狗。

十年老狗混得比人都开,没什么好担心的。

发财跑了,红中睡了,赵天秀搬着小马扎坐到了超市门口纳凉,怀抱着白板一把一把的撸。

撸猫是真的解压,赵天秀撸了一会儿白板,心里就渐渐恢复了平静。

“秦大爷,又遛鸟儿呐!”

“老王大哥,今天没去隔壁通下水道呀?”

“胖婶儿,今天肉卖得不错呀!听说你外甥女儿来了之后肉更好卖了是吗?”

赵天秀坐在小马扎上,撸着白板摇着蒲扇,跟来来往往的熟人打着招呼。

即便在异界被奉若神明,他最喜欢的终究还是这种老街的生活气息。

安逸。

小超市里,须弥道人悄悄问艾薇儿:“我新来的,他这样多久了?”

艾薇儿的目光都在赵天秀身上,仿佛赵天秀就是她的部世界。

闻言,艾薇儿头也不回的道:“不知道,不管他怎样,我都会陪在他身边。”

须弥道人的眼眶湿润了:明明我已经不是狗了,为什么还要喂我狗粮……

……

不知不觉半天就过去了,赵天秀也沉淀了下来。其实他还是喜欢平平淡淡。

这段日子,过得太刺激了。

确实波澜壮阔,确实热血沸腾,可是随着一阵剧烈的颤抖,一切都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赵天秀想了很久,很久,终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他跑去买了水泥和沙子,按照1:2的比例调配好了之后加水搅拌。

搅拌好了,赵天秀就把水泥砂浆填入了马桶里。

直接把马桶给堵死了。

去特么的穿越吧!

去特么的天庭吧!

去特么的万界吧!

谁特么都别来了!

老子也不过去了!

累了,毁灭吧……

……

书完

如果你有追读,会发现很容易就抢到前排。

其实不是你手速快,而是看的人太少。

不想说什么矫情的话,人活着就离不开柴米油盐。

这本书不能让我养家糊口,那就只能狠下心来结束它。

如果我不能结束它,它就能结束我。

早就不是一个人吃饱家不饿的时候了,上有老下有小,我没的选择。

很无奈,但这就是现实。

很残酷,却又不得不去面对。

或许等到我解决了养家糊口的问题,会把这本书续写下去。

但是现在,对不起大家了……

PS:就在昨天,《说好的末世呢》也404了。

200万字的《盗仙墓》、250万字的《万仙之王》、270万字的《最丧尸》、130万字的《说好的末世呢》……

原来我已经404了这么多书这么多字了。

很难过,也很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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