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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头有你和他的合影,你的戒指不是带在手上,而是挂在脖子上,在联想到你的一些行事作风以及同事们对你的评价,这点其实并不难猜……”

陈庚喝了口水,淡然说道。

这番话前言不搭后语,而且多少有些莫名其妙,只不过冯可惠听懂了。

她早知道这个男人观察力非常敏锐,但也没料到他仅凭一点点蛛丝马迹就能推测的这么准。自己对他已经有着过高的估计,现在看来,这种估计仍然显得有些保守了。

两人各怀心事,期间便没再交谈。冯可惠兔子一般小口吃完晚饭,留下陈庚在客厅看电视,自己则去了厨房收拾碗筷。

溶化了的那句尸体给陈庚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让他震惊的并不是尸体本身,而是这个美国人的身份。如果他真是二战时候的俘虏,那这个人少说也有八十多岁,但看他的样貌,至多也就二十来岁,这怎么可能?

从对方肩膀的那个标志来看,他应该也曾在骷髅师的战俘营呆过,而且很显然也是一名实验对象,但据自己所知,二战后那个研究基地早就毁了,所有的科研人员及研究对象都失踪,难不成这个人和自己一样,也拥有不老的能力?

陈庚反复推敲了半晌,设想了无数种可能,但总觉得无法自圆其说。看来要想彻底弄明白事情的始末,就得进一步研究这具尸体。

DNA的鉴定最快也要两天时间,陈庚正在考虑是不是等鉴定结果出来后自己再回中塘,难听的电话铃音响起。拿起来一看,是胖子马腾龙打过来的。

“小陈,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胖子的声音有些含混不清,听着电话中传来的噪杂声音,陈庚就知道这个死胖子肯定又喝多了。

他没好气的说道:“警方已经翻案了,这种事又不是一天两天能够解决的,你急什么?”

“我倒是没着急……嗝……既然那边的事已经忙完了,那就赶紧回来吧,公司还有很多案子等着你来处理……”

“我还要办点事,两天后才能回来,案子你先让别人处理……就这样吧!”

不等胖子再次开口,陈庚直接挂断了电话,心里却隐隐有些奇怪。

这个马胖子向来不怎么喜欢打电话,每次分配任务的时候都是面对面,而且他也从不发电子邮件,不喜欢用电脑,性格比陈庚更执拗。用他的话来说就是电子产品都不可靠,和电脑相比,他更喜欢人脑。

今晚莫名其妙的给自己打了这么一通电话,陈庚才不会相信对方是在关心自己。

想了想,没什么头绪,他很快就将这件事丢在脑后。

看着冯可惠穿戴整齐,好像要出门的样子,陈庚禁不住问道:“这么晚了,你上哪儿去?”

“我刚接到电话,又有一桩人命案子,我得马上去趟警局……你还没恢复过来,暂时先留在家里休息吧……”

女子边说边换鞋,神情早已恢复了冷静。

陈庚略一犹豫,说道:“我没什么事,闲着也是闲着,就陪你去趟警局吧。”

“那行,你先收拾一下,卧室衣柜里有我老公以前的衣服,你随便找一件穿吧……”

“不用了……”

“你确定就这样跟我出门?”

看着冯可惠眼里的笑意,陈庚莫名其妙的挠挠头,转身来到镜子面前。这一看吓了一跳,衣服皱巴巴的也就罢了,才过去了一天时间,自己嘴唇和下巴上密密的长了一层胡须,头发也乱糟糟的,看着就像是鸟窝一样。

昏迷前因为疼痛的关系,他出了好几身冷汗,此刻看着就如一个民工。

“等我十分钟,十分钟就好。”

陈庚丢下一句话,飞也似地进了洗手间。

洗澡、刮胡须,仅仅十分钟不到的时间,陈庚便一脸清爽的走了出来。衣服没换,但不知道他是怎么弄的,原本皱巴巴的地方此刻平整的无以复加,看着就如新的一样。

冯可惠点点头,看起来比较满意。

两人一道下了楼,上了那辆老旧的桑塔纳,连着打了三次火,冯可惠终于发动了汽车,朝着警局驶去。

在市公安局门口,冯可惠遇到了一个熟人。

这是一个年约三十一二的青年,古铜色的皮肤泛出健康的光泽,手臂肌肉虬曲,看起来孔武有力。一米八七的个头随意往那里一站,就给人一种极大的压迫感。

“冯队,这么晚了还要工作?”

在看到冯可惠后,青年笑了笑,咧嘴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冯可惠微不可察的皱了皱眉,说道:“我手头有个案子急需处理……你又出去遛狗?”

吸引陈庚的也正是这个名叫君毅的青年手里所牵的那条大狗。

如牦牛般的体格,狮子似的头颅,豹子一样的曲线。这条狗的整个身体都被黑毛所覆盖,每一处肌肉都勾勒出一种近乎完美的轮廓,里面蕴藏了无穷的力量,看上去就如同一支随时都可离弦而出的箭。

方头小耳,毛长皮坠,嘴短而口裂极宽,背直腹收,四肢粗大如柱,这正是一头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堪称完美的藏獒。

这不是普通的藏獒,普通的藏獒没有这般大,没有这般厚实,也没有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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