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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程偃派人去颍阴送信不提,未到辰时,王兰又来了。

王兰带来了文太守的檄令。昨天荀贞所要求的粮、钱、军械、军马、药品、军医等,文太守部应允了。有了这道檄令,就可以去郡府各曹领取人、物了。

荀贞叫上荀成这位新上任的辎重官,又叫上一些准备编入辎重营的丁壮,一起去了城中。

到了县里,荀成自拿着檄令、带着丁壮去各曹领取人、物。荀贞则去拜见文太守,一为感谢他的“慷慨”,二则是为邀请他出席将要在下午举行的检阅。文太守答应了。

检阅之制自古皆有,只不过规模大小不同罢了。

汉之检阅制度本有两种。一种是在京师举行的“貙刘”和“承之”,一种是在郡国举行的“都试”。光武皇帝中兴汉室之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确保中央对地方军事上的居重驭轻,连续五次罢省郡国兵,并省诸郡都尉,内郡的“都试制”也就随之停止了。

依照五天军训之计划,今天是最后一天,下午检阅,上午则由荀攸、戏志才带着荀贞门下的宾客和繁阳亭受训的里民给新卒、丁壮们讲在战场上需要注意的事项。

荀贞门下的宾客以及繁阳亭受训的里民大多真刀实枪的和敌人战斗过,尤其是那些追随荀贞时间比较久的,早在两三年前就随着荀贞“闻鼓夜起、越境击贼”,救援过繁阳亭的邻亭,剿灭过流窜的悍匪。前不久,他们中的大部分又跟着荀贞“雪夜破庄”,打过波才、波连。波才围城之时,他们又跟着荀贞出城与“贼”战。不能说都已是身经百战,但至少都上过战场、与敌人厮杀过,在“与敌作战”这方面都是各有些经验的。

在给新卒、丁壮传授之前,荀攸、戏志才先把他们的经验都总结了一下,共有二三十条。

比如:冲锋的时候,不能怕敌人的箭雨,越怕越可能会中箭,只有用最快的速度冲过去,才有活命的机会。

所谓“临敌不过三矢”,在近距离作战的情况下,即便再优良的射手,也难以在短时间**出太多的箭矢。弓手还好,弩手更慢。两汉之弩机,有单射的,有连射的,单射者多,连射者少。按其射程远近又可分为擘张弩、蹶张弩、腰开弩、重型弩,前三种可由单兵使用,擘张弩用手臂的力量就可以拉开,蹶张弩需得“超足而射”,腰开弩必须坐於地上,用两足登弓,加上腰肢的力气才能拉开。这几类弩机的射速都不快。

所以,在冲锋的时候,面对敌人之箭雨,绝对不能怕,一定要用最快的速度冲上去,只要冲到敌人近前,就可与敌白刃战,敌人的箭矢就无用武之地了。

再比如:在与敌人白刃肉搏时,千万不要逞个人之武勇。

个人的力量再大也是有限的。战场厮杀不同於市井格斗。市井格斗逞武勇即可,战场厮杀讲究配合。一旦脱离大部队,被敌人包围,个人再有武勇也难逃身死结局。楚霸王多么武勇的一个人?力能举鼎,当陷入敌围后,最后不也是含恨自刎乌江?

再比如:在战斗中,绝对不要去争抢敌人的首级,如果敌人有财货丢下,也不要去抢。

如果都去抢这些东西了,就等於给了敌人喘息之机。不但敌人可能会趁此喘息,甚至还可能会趁机反攻。一旦出现了这种情况,离战败就不远了。

林林总总,共有二三十条。

荀攸、戏志才总结完后,将之记述成文,令人抄写了许多份,分发到各曲,凡“队”以上皆有一份。荀贞定下规矩,不但今天上午要讲这些东西,以后每天晚上,各队的队率也要给本队的兵卒们讲。力争每个士卒都能将这些内容深记在心,保证将来上了战场后他们不会遗忘。

自成军以来,荀贞尚未定过任何军令。

荀攸、戏志才总结出来的这二三十条注意事项就是军的第一道军令,事关自家将来在战场上的生死,新卒、丁壮们学得都很用功。

一个上午,教了这第一道军令。

午时归营前,荀贞又下达了第二道军令。

第一道军令是教新卒、丁壮们如何才能在战场上杀敌求生,第二道军令则是定下“罚条”。

军中最贵赏与罚,将要南下与“贼”战了,军中若是还没有罚条,那么就很难保证在将来的战场上能如臂使指地指挥士卒。

赏罚之作用在“赏勇罚怯”。赏的是是勇敢,罚的是畏惧。

“夫三军之众,畏我则不畏敌,畏敌则不畏我,此赏罚之所以设也。”赏罚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士卒们“畏我”。只有“畏我”了,才不会“畏敌”。只有不“畏敌”,才能战胜敌人。

汉之军令是极其严格的,条文很多,包括了方方面面,但在目前,荀贞还不能照搬使用。

他的麾下多是新卒,此前没有接触过军纪、军令。如果尽数照搬军中的律令,只教士卒们部学会这一条,少说也得一个月的时间,这南下也就不用去了。

故此,他只简单地规定了三条:“不从令者,斩。临敌畏逃者,斩。战未毕而哄抢首级、财物者,斩。”同时作为补充,又规定了一条:“战罢,缴获之物三成归军,三成归吏,四成归卒。”这一条不算是“罚条”,算是对战场缴获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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