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你要开新书了?”编辑李华很是吃惊!
“不要这么激动啊,现在只是商量可行性。”小宝能猜到,qq那边编辑大大可能在吼。
双开,在作者里不算新鲜,甚至还有三开四开的人在,只是,基本上这些作品,都不能说成绩非常好,或者是老书已经准备收尾,新书又正好有灵感,忍不住先动笔。
《仙之逆》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才刚开始十万字,在推荐上怒收1万零五百的收藏,以第一名的身份顺利晋级,而且,还有了第一个盟主。
前途无量,只要后期不崩,精品都只是起步而已。
对这本书,李华是相当看好,除了给六频过渡之外,还安排了两个手机app的推荐位,增加曝光。
是,没错,你现在有三十多万字的存稿,很了不起,可对于计划要写几百万字的小说,也只是开头而已。
尤其,作者创作,很讲究专心,有的作者码字一定要在夜里,有的作者身边不能有一点声音,有的作者甚至为了找灵感,还要出去采风。
写超长篇,还要双开,又是在成绩可期的基础上,李华不能理解。
“是这样,我有个朋友,算是半个圈内人,要去参加电台节目录制,午夜档,灵异恐怖故事,我正好有个创意,很适合...”
李华无奈了,好嘛,你这么厉害么,仙侠会写,然后马上跳到灵异,那咋不上天呢。
“所以呢?”
“所以就想问问,如果我发到奇点,签约了,版权怎么说,他要播音难道也要买么?”
“当然,这是肯定的。”
秦小宝撮着牙花:“我自己写的,不能授权对吧。”
“嗯,公司的合同就是这么定的。”
“要是我不签约呢?”
“那就无所谓了,只是会损失一些订阅打赏的钱,如果你很有信心,觉得作品不错,电台播出之后,必然会有平台联系你,想要首发,到时候就是卖方市场,由你说的算。”作为编辑,其实不该说这样的话,主要是李华觉得要把现实说清楚。
术业有专攻,对于绝大多数作者,写的题材要么是一致,要么是相似,不会跳跃太多,仙侠和灵异,完是两个概念,他真的不看好。
要是因为这个事耽误了《仙之逆》,那就是既丢了芝麻,也没捡着西瓜,得不偿失。
“你放心吧,我这部小说是分成几个部分,目前构思的只是第一部,大概会在百万字以内,这几天我会抓紧时间赶一赶,暂时先把《仙之逆》放下。”
李华很想说:关键时候你停了?不要啊,继续啊,我还想要,马上就去找藤家复仇,要怎么对付那个老祖呢?
只是,真的说不出口,对于一个已经相当勤奋的作者,他没理由嫌弃,更不敢再多给压力,怕物极必反。
“那行吧,你准备个开头,然后发我邮箱,先帮你看看。”
“好嘞,谢谢大大。”
秦小宝要写的不是别的,正是《鬼吹灯》,在地球的时候,这部作品可是现象级的存在,一经推出,就大火无比,电影出了好几部,电视剧更是数不胜数,大多数的效果都很不错。
自然,同类型的作品还有非常多,可是单单从商业价值出发考虑,《鬼吹灯》无疑是最合适的。
尤其,小说是按照副本进行的,有主线,却又不互相影响,留下个悬念,反而利于后续的展开。
这本书也很有意思,一开始,是书写了个耗子精的小故事,引出了主角的身份,在写作手法上,更是大胆地用了第一人称,这可谓是胆大骑龙骑虎。
网文发展了这么多年,读者的喜好不断地变化,但有一点一直在延续,就是多数人不喜欢“我”字的描述写作方式,觉得看起来怪怪的。
当年秦小宝看到这本书,惊为天人,一度怀疑作者就是自己笔下土夫子,摸金校尉,只是金盆洗手不干了,甚至有书友找出了巨大无比的蜈蚣,摸金符,洛阳铲等图片,引发无数网友围观。
选《鬼吹灯》,除了写作方便之外,就要说到商业价值了。
秦小宝的计划是,文体两开花,德智体面发展。
准备给所有人一个惊吓。
一切的以一切都是为了日后做准备,做铺垫,等到王者归来那一刻,我要让这天遮不住我的眼...
串台了!
换了个键盘,他打字速度又加快了不少,要是愿意,在家里坐上一天,十万字轻轻松松。
所以当李华收到所谓开头之后,真的吓了一跳。
其他作者的开头,都是六千到一万字,最多在附上几百字的大纲,你倒好,直接来了十万字,要按照你说的,这本书在百万字左右,那还真不影响,因为十天就搞定了啊。
只是,十天时间写出来的书,能看么?
引子:
盗墓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秀华,不能那样压制,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盗墓是一门技术,一门进行破坏的技术...
短短几百字的引子,就让李华不禁坐直了身子。
一开始,看到书名的时候,他以为是个恐怖的故事,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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